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8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 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 和睦的家庭环境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 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 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 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 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 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 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应当及时救护 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 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 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 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 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 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 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 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 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 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 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 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篇二: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
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8o 分)1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 2014 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 ,自 2014( B )起施行。
A、10 月 1 日
B、12 月 1 日 2、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下列表述中不准确的是 ( B ) A.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B.提升经济发展速度 3、某生产经营单付丰年伊责人张某在本单付冷牛牛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根据哎 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处以拘留( B ) A.10 日
B.1 5 日 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的( B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福利设施吧
B、安全设施 5.2016 年 12 月 8 日,修订后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自( A
)起施行。
A、2017 年 3 月 1 日日、
2017 年 5 月 1 日 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B ) A、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B、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7、事故发生后政府职能部门府逐级月艮,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A
)小时。
A, 1
B. 2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A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9、《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
B )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 一行业职业卫生标准
B、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0、尘肺病的早期主要症状是( B
)。
A 发热鼻塞、円肺酵瘁、咳嗽咯痰等 B 咳嗽咯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 11、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
B
)。
A 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2、以下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是( B
)
A、电梯司机
B、焊工 1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
B )提出赔偿要求。
A 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用人单位 14、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A
)。
A 一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B.让从业人员自己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15、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不得穿戴(
A )。
A、化纤工作服
B.防静电服 1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 B
)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A、进入
B.破坏
17、某煤矿发生一次死亡 4 人的生产事故,县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了煤矿矿长周某的刑事责任。周某自刑罚执行完毕起,( B
)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三年内
B.五年内 18.2015 年 7 月 21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首批被列入煤矿矿长"黑名单"的 13 人名单均为 2014 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这 13 人 (B
)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
A、十年内
B.终身 19、某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B )的罚款。
A、五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2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B
) 的罚款。
A、三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下 21、《安全生产法》是(
B )。
A、安全生产单行法
B.安全生产基本法 22、(
B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职工代表大会
B、工会 2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B )的罚款。
A、伍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2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A
)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A、如实
B、定期 25、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
)并实施监督管理。
A、审批
B.备案 26、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
A )的落实。
A、安全措施
B.安全责任制度 27、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 )。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2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 W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A )。
A、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B、口头告知被检查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2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 B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A、持殊情况下有权
B、有权。
30、《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A
)。
A、职业健康检查
B、体检 3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结果与(
B)挂钩。
A、奖金激励措施
B、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32、<<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向(
B )进行公告。
A、本厂职工
B、受影响的单位、区域以及人员 3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地下矿山带班负责人应当与当班作业人员(B
)
A、同时下并
B、同时下并、同时升并 34、( A
)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A、党政主要负责人
B、政府主要负责人 35、企业对本单位( B
)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A、安全生产工作
B、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36、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A )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A、主要技术负责人
B、实际控制人 37 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
B)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A、考核
B.培训 38、死亡 9 人,重伤 53 人的事故属于(
A
)事故。
A、重大事故
B、较大事故 39、《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
B )。
A、在本行政区开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活动 B、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40、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
B )。
A、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判断题:(每邀控分,共 10 分) 1、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
) 2、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
) 3、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 )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 )
5、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实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 )
三、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10 分)
1、简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 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的控制措施是什么? (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2)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3)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篇三: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
普陀区第十四届青保“两法一条例” 宣传月活动 计划安排表 单位名称 上海市延河中学 宣传月负责人朱俊 联系人 叶文婷 联系电话 66106441活
动
计
划 (可附页)
1、 成立了由书记挂帅领导小组和政教处、 教导处、 总务处通力合作的工作小组。
2、 在全校教工大会上, 宣传“两法一条例”。
组织知识竞赛。
3、 在班主任研修时, 组织班主任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 升旗仪式, 主题为:
增强自我保护, 促进健康成长—“两法一条例”在我心中。
5、 团队广播, 午会直播“两法一条例” 宣传。
6、 班会课上, 组织学生学习《青少年保护条例》。
7、 家长会上, 班主任向家长宣传“两法一条例”。
8、 板报宣传:
知荣辱、 学法律、 营造良好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
9、 结合“12. 1” 世界艾滋病日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活动。
10、 进行全校青保“两法一条例” 多媒体课件的评选。
11、 开展全校“法润花季, 呵护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电子小报优秀作品评选。
活
动
安
排 日 期 地
点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出席对象 全 校师生 预备、初一、初二 全校师生 负责人 12 月 1 日 学 校 操场 主题宣传升旗仪式 班会教育 学习《青少年保护条例》
增强自 我保护, 促进健康成长 颜艳 12 月 2 日 各班教室 班主任 12 月 4 日 各 班 教室 团 队广播午会直播 预防艾滋病活动宣传 袁岚 12 月 9 日 各班教室 班会教育 “两法一条例“主题教育 预备、初一、初二男生 全体班主任 全体教工 班主任
12 月 12 日学校 班主任 研修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叶文婷
12 月 12 日学校 教工大会 宣传“两法一条例”, 知识竞赛 朱俊
12 月 16 日会议室 年级组展示 “法润花季, 呵护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电子小报优秀作全 校师生 叶文婷
2品评选
填表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请于 11 月 26 日盖章后交本街道(镇)
青保办。
篇四: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
衔接工作总结( 三篇) 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三篇)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
”两法衔接”工作总结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 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 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 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 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 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 机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行的领导小组,对案件 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 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 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 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 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 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 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 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 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 月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 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 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 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 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 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 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 动。全年,共检查单位 家次,依法行政处罚 件。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上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网吧经营场所管理软件的安装监督和平台 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 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 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 管,坚决杜绝”口袋书”、
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 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 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 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 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 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 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 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 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2014 年 1 月 21 日
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二
”两法衔接”工作总结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 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 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 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 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 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 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 “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 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 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 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 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 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 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 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 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 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 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 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 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 入,通
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 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围绕重点环 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 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工检查单位 n 次,依法行政处罚 n 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 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 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 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 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 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 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 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 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 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 查和记录。
二、 近后的工作打算 (一) 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通过 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 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 际, 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 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 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 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确保执法的公 正性和廉洁性。
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三
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情况 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关于印发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 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检会【2010】39 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 2008 年至 2010 年办理的 486 件案 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 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 “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 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 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 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 开展。
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 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
监督处,对案件进行预先核 审,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 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我局 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兰州市预防和打击违反“四品 1 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 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 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 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 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 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 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 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 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健全各项制度 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 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 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 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 的发生。同时我们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确定 了法监处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规定每年要 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大案要案 提前介入调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队 2 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 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 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 培训工作 执法人员 工作意识 工作意识 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 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 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 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 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 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 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 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 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 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 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 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 监管 有效。
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 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3 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 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6679 家次,餐饮单位 9772 户次,
责令整改 461 户次,查处各类 违法案件 200 起,实施行政罚款 118.49 万元,依法取缔无 证经营药品 1 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 1 个,吊销《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许可证》39 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5 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 3500 多种,货值金额 67.6 万元。
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 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 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 92 起,取缔无 证经营 1 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 1 个,罚款 59.1 万元。
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 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 14 起,实施行政罚款 4.84 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 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 213 批,已出报告 125 批,不 合格的 36 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
加强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 量体系运行暨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擅自降低许可条件和非法变更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规范 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共查处违规案件 38 起,下达责令整改 67 份,罚没款近 19 万元。通过对 71 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 4 286 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 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 疗器械的使用。
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 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 毒 “瓶盖管理制度” 对 22 家餐...
篇五: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
桃浦中学 16 届和谐校园材料 ( 材料 1:法制宣传工作有计划、 有总结
)
内涵发展持续
办学绩效显著 Ⅲ-12 学校管理 三级指标:
(42)
学校法制宣传工作有计划、 有总结,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课堂法制教育做到“四落实” 、 “四注重” 。
2012 年
1、 2011 年桃浦中学法制教育系列活动计划 2、 2011 年“两法一条例” 宣传月 活动安排表 3、 2011 年“两法一条例” 宣传月 活动汇总表 4、 2011 年桃浦中学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的计划 5、 2011 年桃浦中学艾滋病日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6、 2011 年桃浦中学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7、 2011 年桃浦中学法制教育专题汇报总结材料目录
桃浦中学 2011 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2011 年是实施“十二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 也是全面启动和实施“六五”普法工作的关键之年。
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挥学校法制特色工作, 为实施优质教育建设圈、 链、 点的发展战略而努力。
并通过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 提高学校依法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水平, 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 加强领导、 制定计划、 有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自 2010 年在我校召开“五五” 普法总结工作, 提出了普陀区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设想, 学校也在年初召开相关部门会议, 提出并构思桃浦中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向和要求, 确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认真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 指导、 协调和监督作用, 共同研究规划学校的法宣工作。
二、 抓住契机、 加强宣传、 有效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学校以往的做法, 抓住教育契机, 有效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如:
1、 行为规范教育。
充分利用校班会时间, 对学生经常性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尤其是开学初, 对学生的个人礼仪、 礼貌等强化教育, 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 开好头。
每月有重点整治项目, 同时利用广播、 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规定的宣传。
2、 法律常识教育。
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等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 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未成年人禁毒教育、 安全上网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以“小小法律通” 队伍为法制宣传的骨干力量, 发挥法制社团功效, 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工作, 例:
开展法制教育征文活动, 定期出墙报, 营造出学法、 知法、 守法的氛围。
召开以“法制教育” 为主题升旗仪式等, 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 把法制教育落在实处, 真正能指导学生的学习、 生活。
3、 法制宣传日教育。
今年 12 月 4 日是第 11 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 23届宪法宣传周活动, 学校以此为契机, 突出宪法宣传主题, 整合宣传资源, 创新宣传形式, 不断提升宪法和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按照青保“两法一
条例” 宣传月、 “5. 25” 交通宣传日、 “3. 30”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6. 26”国际禁毒日等, 继续开展相关法律与道德教育活动等。
4、 积极以创建平安文明校园为契机, 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包括法制报告会、专题黑板报、 主题班会等活动, 培养学生法制意识、 自我保护意识、 自我约束能力。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 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建立健全校内外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运行机制, 把法制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 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 培养现代文明中学生。
三、 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 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素养 1、 教育学生树立自尊、 自律、 自强意识。
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识水平, 坚持用好《法在我心中》 法制校本教材, 将法制教育内容分解到各年级、 各学期, 实现教育内容的序列化、 科学化。
2、 是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因素, 自觉进行课渗透。
如在地理课中,教师要结合《水法》 、 《森林法》 、 《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 对学生进行爱护水资源、 森林资源、 节约土地、 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
3、 加强品德偏差生管理。
对品德偏差生的帮教制订切实措施, 坚持做好《班主任教育案例跟踪卡》 。
针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 继续抓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 开展活动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4、 加强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不断完善桃浦中学《小小法律通》 网站建设, 充分利用网络, 让学生主动参与、 积极开展自主学习、 互动交流。
四、 整合资源、 分层推进、 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 开学初, 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学校聘请区交巡警五中队的交通安全宣讲员来校做《交通安全知识》 讲座。
2、 作为上海市首家成立税法教育基地的学校, 今年在 4 月初继续开展和发扬这一特色, 并和桃浦税务所联系, 商讨今年税法教育的形式、 内容等。
3、 发挥我校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 加强和区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制定本学 期的法制安全教育计划。
4、 进一步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的联系和协作, 充分发挥区法制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
通过召开法制教育座谈会、 发放《少年法庭》 宣传资料、 开发网上博客、 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 使法制教育基地在全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5、 加强“青少年维权岗” 的协作关系。
与桃浦工商所建立共建关系, 双方共享资源, 合作互动, 定期开展一些咨询、 维权活动。
普陀区第十一届青保“两法一条例” 宣传月
活动计划安排表 单位名称 上海市桃浦中学 宣传月 负 责人 李 敏 联系人 陈
微 联
系
电
话 66277205
活动 计划
结合第二十三届宪法宣传周和区第十一届“两法一条例” 宣传月的活动, 以“青保法规, 让未成年人快乐健康的成长” 为主题, 深入、 扎实推进“六五” 普法工作。
一、 整合资源, 综合治理, 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把法制宣传月活动与学校法制教育基地的功能发挥相结合、 要与学校开设的法制校本教材课程相结合、 与学校的德育工作、 与学科教育相结合, 发挥信息技术老师、政治老师等的教育资源、 发动班主任利用班会大力宣传教育。
二、 依托基地, 营造氛围, 增强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学校依托“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利用法制校外辅导员的资源, 提供相关资料,向学生层面、 家长层面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学校结合今年主题, 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 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 统筹兼顾, 合理安排, 注重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从学校的实际出发, 商讨活动的具体安排, 做到专人负责, 有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 整体规划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序列, 以健全人格、 提高法律素养和学会自我保护为主要目标, 以课内、 课外为一体, 以学科教学、 专题教育为多种教育途径, 以实践活动为载体, 形成纵向衔接、 分层递进, 学校、 社会、 家庭横向联动的教育大网络体系,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学生都能成为一生幸福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活动 安排 日 期 地点 名称 主要内 容 出席对象 负 责人 11. 28操场 升旗仪式知法、 懂法、健康成长 全体师生 周鹏鹦 11 月底各班 黑板报专刊 两法一条例 各班学生 宣传委员 12. 2 多功能厅 教工大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体教职工 李校长 12 月中旬 12 月中旬
学校 电子小报 两法一条例 初中学生 各班主任 学生家庭 宣传资料 家长监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学生家长 陈
微
11 月—12 月 学校 网上知识竞赛 两法一条例 全体学生 沈贻凤、 刘国莉 填表单位名称( 盖章)
上海市桃浦中学
填表人 陈微
填表日 期 2011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2:
普陀区第十一届青保“两法一条例” 宣传月
活动汇总统计表 ( 2011 年 11 月 23 日 ——12 月 28 日 )
单位名称 上海市桃浦中学 宣传月活动负责人 李
敏 联系人 陈
微 联系电话 66277205 宣传形式 具 体 数 据
未成年人 学习 、 培训 总人数 767 参加人数 767 知晓率 100% 家长 学习 、 培训 总人数 767 参加人数 240 知晓率 31. 6% 教职工 学习 、 培训 总人数 97 参加人数 93 知晓率 98% 机关 (社区)干部学习 、 培训 总人数
参加人数
知晓率
企事业干群 学习 、 培训 总人数
参加人数
知晓率
活动形式 专题讲座 测试竞赛 黑板报 资料发放 横幅 其他 人次统计 767 人次 106 人次
26 块
242 份 电子屏幕 25 份电子小报
典 型 事 例 ( 详细 内容 可另 附页)
1、 开展“两法一条例” 宣传活动。
12 月 16 日 上午, 由桃浦镇青保办发起的进社区开展“两法一条例” 宣传活动在桃浦白丽广场隆重举行, 桃浦中学部分师生也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
预备年级的礼仪队负 责向来往的居民发放宣传资料,他们以清脆甜美的嗓音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 其中女生戴鑫赟还机灵地向居民建议阅后去参加有奖知识问答必有用 , 引 得居民积极性大增, 很快手中的资料一抢而空。
而对面果然老师们在高声 叫喊抢答题, 居民们把老师围得水泄不通, 没等题目 念完, 已迫不及待地抢答上了 , 反应强烈比课堂上的学生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天广场上热闹非凡, 除此之外还有咨询、 黑板报专刊等都吸引 了 大量居民, 百丽生活广场顿时成了 一道热闹的“风景线”。
2、 开展电子小报评比活动。
学校专门组织全校性的“两法一条例” 电子小报的评比活动, 共收到有一定质量的小报 30 多 份, 从中分别评选出了 初高中一、 二、三等奖, 借 12 月 26 日 的升旗仪式进行了 表彰和颁奖, 学校对于获奖学生的作品挂在学校法制网站上供其他学生一起学习 与交流, 获得了 一定的效应。
填表单位名称( 盖章)
上海市桃浦中学
填表人 :
陈微
填表日 期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1 年桃浦中学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的计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拒绝毒品、 净化环境、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 围绕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 和国家禁毒委、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 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开展的“两纲” 教育, 大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品质、 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 展示本市中小学生积极健康、 蓬勃向上的良好形象。
(一)
充分认识禁毒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增强禁毒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把毒品预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也是学校法制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
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禁毒工作宣传小组和禁毒工作执行小组。
(二)
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的功效, 营造禁毒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通过政治学科、 历史学科、 心理健康课等有效落实禁毒教育。
更值得我们努力与发展的是我校法制校本教材《法在我心中》 的试用, 其中初二年级以《毒品预防教育》 为主题, 从毒品的种类与危害、 拒毒的技巧、 禁毒法律法规一直到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层层递进, 为教师提供了有效的素材参考, 可以有计划、 有步骤、 循序渐进地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
2、 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学生的拒毒意识 通过举行主题升旗仪式、 禁毒讲座、 出版一期黑板报专刊, 还利用学校广播 台、《桃苑报》、 电视台的三网功效, 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学生自觉远离毒品, 增强对毒品的免疫力。
3、 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教育活动, 增强学生拒毒的内在动力
举行“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 的签名活动、 禁毒卡通形象标识征集活动、 组织观看禁毒教育展板、 宣誓仪式、 参观禁毒车实物、 组织禁毒征文评比、 参加网上禁毒知识竞赛等活动, 不断增强“识毒、 拒毒、 防毒、 禁毒” 的能力。
(三)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共同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学校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的辅导员也积极为学校宣传禁毒教育, 在近两年的模拟法庭庭审材料中, 就是以毒品犯罪为主线,开展案件的审理; 桃浦镇禁毒办的社区义工每年和学校协商禁毒工作; 上海市禁毒馆的同志也主动上门为学生做讲座。
2011 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桃浦中学艾滋病是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传染病, 已成为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
随着艾滋病的迅速蔓延, 艾滋病防治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和社会热点问题。
中学生是个人身心发生飞快性变化的关键年龄阶段, 教师、 家长的正确引导, 可以帮助中学生摆脱青春期
的困惑, 摆脱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和道德观。
今年 12 月 1 日是第 24 个“世界艾滋病日”, 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 向‘零’ 艾滋迈进”, 副标题是“全面预防, 积极治疗, 消除歧视”。
为此, 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 现总结如下:
一、 组织学习、 提高认识1、 组织卫生员先行学习相关知识、 了解形势的严峻在第 24 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 组织学习了有关艾滋病的防治知识, 充分认识到防治艾滋病工作, 关系到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学校——青少年学习生活活动的...
篇六:教育局两法一条例工作总结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 情况汇报近年来, 在上级领导下, 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 我所积极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简称“一法一条例” )
,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养护管理水平, 促进我县农村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围绕“一法一条例” 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我们突出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 一)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我所在组织内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 的同时, 还积极向沿线群众进行深入宣传, 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护路为荣, 以毁路为耻” 的良好氛围。
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 《条例》 正式颁布实施以来, 我所 先后组织大量人员 深入村镇开展《公路法》 、 《条例》 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20 余次, 全面详细地向群众们讲解《公路法》 、 《条例》 及一些贴近群众生活的热门问题, 向过往群众发放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单, 在居民密集点悬挂宣传横幅等。
近年来, 共发放法律、 法规知识问答宣传单 10000 余张, 接受群众咨询 200 余人次, 悬挂宣传横幅 100 余幅。
同时, 我们还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通过开展广泛而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 使农村公路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家喻户 晓, 为全民齐心协力爱路护路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也为我县农村公路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 强有力的保障。
( 二)
抓住机遇, 全面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 根据《公路法》 的有关要求, 紧紧抓住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遵循“ 全面规划、 合理布局、 确保质量、 建养并重” 的原则, 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加大投资力度, 全县农村公路基础
2设施建设得到了 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 公路等级和公路通行能力得到了 全面提升, 促进了 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由于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势头迅猛, 我县县、 乡 、 村公路总里程达 1273. 056 公里, 其中县道 288. 393 公里, 乡 道346. 702 公里, 村道 590. 346 公里, 专用公路 47. 615 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 148. 03 公里/百平方公里。
至此, 在全省率先实现了 “乡 乡 通二级路, 村村通水泥路” 的目 标。
( 三)
狠抓公路建设质量, 努力打造优质工程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 我们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 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一是严把设计质量关。
按照节约、 环保、 安全和高效的要求, 加强设计的源头管理, 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
二是严把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关。
在项目 施工、 监理单位招投标过程中, 对投标人严格进行资格预审, 确保让优秀的施工、 监理单位参与到工程项目 竞标中来, 保证了 更优秀的施工、 监理单位进入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的管理工作。
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政府监督、 法人管理、 社会监理、 企业自 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严格合同管理, 建立质量责任档案, 落实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人, 把好材料进场关、 施工工艺和质量验收关, 提高工程的实体质量。
四是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县交通局成立了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测小组, 专门负责对各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确保从业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与施工。
在施工中, 做到严把“五关” ( 路基关、 配合比关、 设备关、 施工关、 检测关)
、 严控“四度” ( 宽度、 厚度、 强度、 平整度)
。通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使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意识得到增强, 监管单位监管力度明显加大, 公路建设质量明显提升。
( 四)
搞好公路养护, 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畅通
一是重点抓好早期预防工作。
每年年初, 我所对所有管辖路段进行认真详细的摸底调查, 逐路段下发中修及挖补计
3划, 使各养护道班做到心中有数、 及早动手、 及时处理、 及时防治, 充分发挥了 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切实抓好雨季抢修工作。
每年雨季期间, 因受大雨冲刷, 为保障路况畅通, 我们早部署、 早安排, 制定了 抢修重点和计划, 集中人力、 财力、 物力, 建立监测预防应急预案, 实行 24 小时监测, 出现险情及时报告, 及时采取措施保畅通。
三是突出抓好标准化养护工作。
对路基、 路面、 桥涵等进行全面、 严格的标准化养护, 使养护路段做到了 路肩 无堆积物、 内外边坡稳定, 路面病害处理规范、 及时。
为加大对路容路貌的整治力度, 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养护手段, 在整体上实现了 绿化、 美化, 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得到了 全面提升。
二、 存在的不足 1、 资金缺口 大。
虽然政府每年都加大了 对农村公路的资金补助力度, 但由于建设、 养护任务很大, 资金补助与实际支出相比, 仍存在较大缺口 。
2、 乡 道、 村道的管养难度较大, 个别乡 镇对养护工作重视不够, 有的路段管养不到位、 不及时。
个别路段管理粗放, 有待规范。
3、 农村公路设计标准普遍较低, 极易受到自 然灾害和大型车辆损坏, 建议提高设计标准, 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降低管养难度。
4、 农村公路线长面广, 设计等级低, 超载车辆碾压损害严重, 建议在农村公路上设立固定超限站和流动治超设施, 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执法工作。
三、 下一步工作设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路法》 和《条例》 要求, 进一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全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加大全区公路养护力度, 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 农村公路养护方面, 主要是贯彻落实好《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真正实现“有路必养、 养必到位” , 使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现正常化、 制度化和规范化, 服务全县的新
4农村建设和市民的便捷出行。
( 二)
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不断提升路政管理内涵 一是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扩大宣传面, 提高全社会保护公路的意识, 在全区范围内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二是严格履行职责, 重点加强农村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 严格许可程序, 强化事后监督; 三是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深入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改, 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 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 三)
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以政府牵头, 公路、 交通、 国土、 规划、 建设、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 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加大路政巡查力度, 及时调整部署治超检查力量, 确保农村公路的畅通。
2012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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