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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5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8-19 16:10:05 | 浏览次数:

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5篇

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篇1

  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全市农业系统“转观念改作风促实效”专项整治动员会上的演讲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刚才,**同志对全市农业系统转观念、改作风、促实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列举了农业系统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干部身上表现可能不同。针对这些问题必须精准施策,务实整改。要深刻认识“转观念、改作风、促成效”专项整治是廉政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治农的需要,是建设廉洁高效农业队伍的需要,是推动**向农业强市跨越的需要,是干部个人成长进步的需要。要结合工作来开展好本次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以活动成效推动全市农业跨越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转观念,关键是要强化“四个意识”,做到政治坚定知行合一

  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遇到的矛盾更加尖锐棘手,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重大。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凝聚强大合力,有效应对重大挑战和危险,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必须讲政治有信念。讲政治有信念才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干部队伍才有战斗力、生命力。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干党的事业,就要心中有党,要时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嘴上讲政治、喊看齐,要将“讲政治、有信念”化为具体行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特别是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市农业发展。

  二是必须讲团结顾大局。“人心齐、泰山移”,团结是力量的源泉,是战胜困难的法宝,是干事创业的基础和保证。我们党从创立至今,一直葆有旺盛的生命力,强大的战斗力和高度的凝聚力,就是因为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风雨同舟,甘苦与共。要把农业工作落实好推动好,要靠农业系统的团结。讲团结要以大局为重。要主动统一思想,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时刻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上级安排,有权不争权、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要把自己的工作放在全市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进,围绕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三是必须讲规矩守纪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农业系统是个大系统,市局党组就是全市农业系统的领导核心。每一名干部职工,必须做到听党组招呼、讲政治规矩、守工作纪律,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严格遵循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及时反映,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改作风,关键是要持续正风肃纪,切实树立农业干部良好形象

  干部作风问题关系到民心向背、事业兴衰。近年来,农业系统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当前,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无论是面临任务还是环境形势都有新的变化,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阶段下要树好新形象。

  一是强化执行,树立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在今年调研农业工作时强调,农业工作要“抓住重点,再上台阶”,农业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干出成绩、不负重托。干事业,首先是干、重在执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四五的目标能否实现,推动**向农业强市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能否实现,关键看是否能将计划变成行动,用行动创造结果。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在狠抓落实上下大功夫、下真功夫、下硬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积极作为、有力作为,变压力为动力,变目标为现实,为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强化服务,树立勤政为民狠抓落实的良好形象。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科技兴农、依法护农、产业惠农,有效增加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把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有关制度,作为强化服务的推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干部驻村帮扶和农技人员送技术等工作,切实提升服务群众质量。

  三是强化自律,树立廉洁从干净清白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守住清正廉洁底线,把修身律己作为必修课,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过去几年,“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多发,农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了不少。大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前腐后继”的悲剧,对涉农补贴、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条件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做到不碰“高压线”、不越“红线”,干净做事,廉洁从政。

  三、促实效,关键是要勇于担当担责,奋力开创全市农业工作新局面

  推动农业发展是农业干部的使命,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谋其政,一心一意谋发展,扑下身子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全市农业发展水平上新的台阶。

  一是大胆突破、全力破解,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见成效。要适应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的阶段性变化,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工作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升农业供给能力,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大降成本、补短板力度,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动农业提质增效。通过多点发力、多策并举、破解瓶颈,不断催生农业发展新动能,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是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动农业重点项目见成效。今年是市委确定的项目投资攻坚年,农业部门要大力招引新项目,培育新产业,形成新业态,突出抓好重点农业项目建设。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一项一项编制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顺排工序、照图施工,实行台账和管理,定期“回头看”查漏补缺,对进展迟缓的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农业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推动农业跨越发展见成效。干工作要敢于拼搏,还要有干不好就寝食难安的责任心,始终保持专注发展的定力,心无旁骛干事业。面对新阶段下持续增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坚决摒弃“不干事才不会违规”的思想,树立不愿担当就不该当干部、不敢担当就不配当干部、不会担当就不能当干部的理念,面对问题主动出击,面对困难迎难而上,面对矛盾挺身而出,全力以赴推动发展。以三产融合发展、八大现代农业产业等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发展。

  同志们,“转观念、改作风、促实效”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篇2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服务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德州市“吨半粮”创建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扎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德州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计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结合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涉农法律法规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方式展现法治德州建设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新成果、新成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农田农机科、执法支队等有普法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相应节日及法律法规颁布日;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农田农机科、执法支队等有普法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5、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宣传推广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组织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6、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时间节点:2022年4月20日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7、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及“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积极服务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德州市“吨半粮”创建等主线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乡村振兴法以及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办公室、农办秘书科、对接京津冀工作科、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科,市乡村振兴局宣传培训科,乡村建设中心、农技与种业中心、畜牧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8、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送法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科、农技与种业中心、畜牧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9、组织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6·8世界海洋日”期间,组织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渔业法、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养殖业管理科、执法支队、农技与种业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6月15日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0.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突出宣传《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服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维权,按市场规则办事。积极组织参加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及有营商环境评价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1、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思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集中宣讲、宣传推广网络宣传片等方式,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经营主体带头人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村建设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办秘书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三、扎实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1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利用党员活动日、主题教育活动等,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专项答题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14、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列入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支队;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行政执法人员)

  15.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对帮保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文明养犬、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重点,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率,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创城工作专班及帮保社区负责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6、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工作

  17、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普法责任, 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注重协同协作,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全过程。

  18、创新普法形式。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好“智慧普法”“中国普法”“学习强国”“农业农村法治”等载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注重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利用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组织参加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20、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要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

  2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县市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督促指导落实相关普法工作任务。

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篇3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x委组通〔*〕41号关于印发《xx县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农业系统全体干部中开展一次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结合农业系统工作实际,紧扣问题清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排查和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为官不为。重点是整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在编不在岗、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庸懒散浮拖推等问题。

  (二)为官慢为。重点是整治农业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对基层职工、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拖延不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到位,回应办理群众合理来信来访不及时等问题。

  (三)执行不力。重点是整治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按党委政府要求落实,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职责范围内不依法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好办"等问题。

  (四)作风不实。重点是整治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实情,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冷硬推,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导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未落实、推进滞后或造成负面影响等问题。

  (五)为官乱为。重点是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办事不公。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搞变通,违规谋取局部利益而置制度、规定于不顾;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责;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滥用自由裁量权来收受好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

  (六)贪腐谋私。重点是整治在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恶意变更实施方案套取农业项目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暗箱操控招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在施工过程、物资采购中以强设条件、指定购买、少建多报、以劣充好、质次价高等手段获取非法行贿受贿等问题。

  (七)执法不公。重点是整治在农业执法中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第一阶段:摸底排查、找准根源(*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

  1.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层层召开动员会。11月20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动员会。通过大力宣传,使农业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抓好全面排查。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敞开大门、集思广益,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找清楚、查摆到位,形成问题台账。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各党委成员和行政领导要到分管领域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查清楚为官不为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楚群教活动中还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发动群众力量排查,通过"走基层"活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尤其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一核实、梳理。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藏着掖着,不回避问题,切实把问题摸清楚查出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建立独立的问题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梳理分析,分类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管用措施,逐项认真整改,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

  3.认真剖析根源。11月下旬,机关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生活会;12月上旬,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思想健康体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方向。要通过梳理分析,找"病情"、析"病因"、拔"病根",研究制定管用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治清单。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严问责(*年11月-12月)

  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认真整治,一件一件销号。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乡镇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局范围内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本系统干部职工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撤离职守等行为。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开展农业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在生猪屠宰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予好处乱办事等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年12月底前)

  以贯彻落实《xx县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为契机,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剖析根源,查找漏洞,督促相关股站室、事业单位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农业系统干部队伍有作为的自觉性。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深入推进"堡垒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成立农业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管,帮助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绩效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整改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促整改。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虚弄作假的股站室和个人,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

  (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工作推进。按照县纪委、组织部的要求,*年11月-12月12日完成"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的"问题台账"于11月24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11日前报农业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从严教育惩处,强化正风肃纪。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法违纪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污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五)宣传形式多样,加强宣传引导。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高压态势。

  (六)坚持两手并进,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和提升"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县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篇4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实施基层干部主题培训意义重大。这既是贯彻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一、以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指示精神,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明确指出,如果在吃饭问题上被“卡脖子”,就会一剑封喉。我局始终把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市20XX年全年粮食产量达到X亿斤,实现X连丰。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的指示精神,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X亿斤以上。

  (二)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指示精神,大力发展强农富民产业。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我局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XX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X亿元。我局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条,扩大增值增效空间,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贯彻落实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示精神,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指出,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重,绝不能出现这边宣布脱贫,那边又出现规模性返贫。我局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建成扶贫产业基地X多个,产业扶贫取得积极成效。我局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四)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治理指示精神,积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指出,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短板要加快补上;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我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按照X省委、市委部署精神,出台乡村治理指导意见,全市乡村治理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90%的行政村实行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十四五”时期,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实施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建设宜居宜业、邻里和谐的乡村社会。

  二、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

  (一)进一步提升理解精神吃透政策能力,重点解决“学习不深,把握不准”的问题。首先要学深吃透、学懂弄通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掌握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提高政治认识,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把握学重要讲话精神,准确认识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战略定位、历史方位和职责任务。

  要站稳政治立场,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的宗旨信念、政治本色、人民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基层和农民创造,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准政治方向,深刻理解强调要立足共同富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让农民更好分享发展成果的政治方向,认真领悟关于发展乡村产业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明确要求。

  (二)进一步提升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能力,重点解决“组织能力不强,服务方法不多”的问题。乡村振兴,首先要想明白“依靠谁、为了谁”,农村基层干部要在组织农民引导农民上多下功夫。要真正贴近农民,多到田间地头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坐一坐,弄清楚农业农村的新变化、新需求。要组织带动农民,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和各类专业经济组织作用,宣传落实好党的三农政策,凝聚人心,汇聚民力。要关心关爱农民,在“为农民着想、解农民所忧”上多想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关注群众物质利益和民*主权益,让农民“遇事有人、办事有门”。

  (三)进一步提升带动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产业要发展,干部要带头。要转变产业发展观念,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树立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延长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形态。要拓宽产业发展思路,注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产业向深度广度进军。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上多想办法,既考虑农业的现代化也考虑农民的现代化,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实现共同富裕。

  (四)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重点解决“歇歇脚,松口气”的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发扬上下同心精神,广大基层干部要继续保持团结一心、英勇奋斗的精神状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乡村振兴。

  要发扬开拓创新精神,继续保持敢为人先、勇闯新路的进取意识,以更加强烈的担当和更加充足的闯劲助力乡村振兴。要发扬攻坚克难精神,继续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事劲头,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乡村振兴。

  三、主动入位积极作为,扎实做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工作

  (一)举办一系列示范培训班,为主题培训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除本次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外,我局还将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1期乡镇党X书记示范班,自主举办X期农业农村局科室骨干培训示范班。示范班突出政治素质提升,以学X思想特别是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首要任务,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深刻理解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十四五”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

  聚焦重点任务落实,以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围绕三农中心任务,深入思考,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强化实践能力训练,邀请农业企业家、合作社理事长、村党支部书记等到班开展案例教学;走进工厂、乡村、现代农业产业园,组织学员就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等开展现场教学;开展研讨交流,共同探讨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方法。

  (二)发挥一批实践基地作用,助力提升主题培训效果。经过多年探索,目前我局建有XX家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XX家实践教研基地、XXX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这些基地既有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致富的先进典型,也有生态治村绿色兴村的示范样本;既可发挥现场观摩、学习交流的借鉴作用,也可提供产业培育、销售带动等项目孵化服务。希望通过这些教学基地,为不同类型的基层干部提供直观生动的实践课堂。

  (三)建立一个师资库,为主题培训提供优质教学力量。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培训需求,分专题、分类别、分层次构建培训师资库。建立专家型师资队伍,从局内外遴选专业能力强、授课效果好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大学教授等组建专家型师资团队,重点讲授三农工作论述,解读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最新农业农村政策;建立实践型师资队伍,从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遴选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先进典型人物等组建实践型师资团队,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重点交流乡村振兴创新做法和乡村治理成功经验;建立技能型师资队伍,从田间地头遴选“土专家”“田秀才”组建师资团队,结合现场问答,用大白话讲大道理,重点传递致富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

农业系统优秀公务员主要事迹范文篇5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服务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xx市“吨半粮”创建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扎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计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结合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涉农法律法规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方式展现法治xx建设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新成果、新成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农田农机科、执法支队等有普法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相应节日及法律法规颁布日;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农田农机科、执法支队等有普法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5、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宣传推广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组织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6、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时间节点:2022年4月20日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7、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及“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积极服务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xx市“吨半粮”创建等主线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乡村振兴法以及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办公室、农办秘书科、对接京津冀工作科、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科,市乡村振兴局宣传培训科,乡村建设中心、农技与种业中心、畜牧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8、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送法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科、农技与种业中心、畜牧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9、组织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6·8世界海洋日”期间,组织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渔业法、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养殖业管理科、执法支队、农技与种业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6月15日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0.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突出宣传《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服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维权,按市场规则办事。积极组织参加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及有营商环境评价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1、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思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集中宣讲、宣传推广网络宣传片等方式,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经营主体带头人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村建设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办秘书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三、扎实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1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利用党员活动日、主题教育活动等,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专项答题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14、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列入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支队;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行政执法人员)

  15.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对帮保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文明养犬、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重点,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率,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创城工作专班及帮保社区负责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16、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工作

  17、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普法责任, 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注重协同协作,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全过程。

  18、创新普法形式。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好“智慧普法”“中国普法”“学习强国”“农业农村法治”等载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注重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利用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组织参加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20、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要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

  2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县市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督促指导落实相关普法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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