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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9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0-29 14:35:06 | 浏览次数:

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9篇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教师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9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9篇

篇一: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 体会

 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我们今后做好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美教师张桂梅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

 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

 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篇二: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我认真学习了《办法》,并结合责任督学的工作实践领会其精神实质,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一、督导问责机制更完善

  202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最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又印发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制度保障,也是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的有力举措。《办法》的出台真真切切地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教育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意见》和《办法》对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原则、重要举措有着深刻影响。尤其是这次《办法》的出台,能够使每一个责任督学更加认识到教育督导问责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有着更加直接可靠的政策依据,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强化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制。

 二、督导问责措施更有力

  《办法》根据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针对过去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的问题,强化了问责机制,提出了“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办

 法》中还进一步明确了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为: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四大问责方式;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方式为: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五大问责方式。这些举措,进一步压实了问责制度的落实,增强了教育督导的刚性约束,提高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强化了监督力度,为督导“长牙齿”提供了有力保障。责任督学要认真学好《办法》,让问责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倒逼追责,让违规违纪“零容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三、督导队伍建设更优化

  《办法》除了对教育机构的限制之外,在第八条还提出了“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贻误督导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滥用职权、乱作为,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等六大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在第十一条还明确了对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方式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组织处理、处分”等六个方面。这对于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要求更加明确具体了,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制度也更健全了。责任督学不但要接受各级各部门的管理监督,同时更要在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方面提升素质、强化学习、强化责任,这更有利于优化督学队伍结构,确保每一位督学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充分发挥督学作用,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保障。责任督学要严管厚爱,履职尽责,做到严格要求;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

 细做实。

 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肩负着党和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们责任督学更加要以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为使命,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用好《办法》,发挥出督学的智慧与才干,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三: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习 《教育督导条例》 心得体会 2012 年 8 月 29 日, 国务院第 215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教育督导条例》, 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颁布施行。

 我们学校接到教委的学习通知后, 组织了我们教师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

 通过这样的学习活动,我对教育督导从陌生到熟悉, 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现将我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 我明确了《教育督导条例》 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 政策的贯彻执行, 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公平,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教育督导包括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督导, 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遵循教育规律” 等五条原则。

 通过学习, 我知道了我们国家实行督学制度, 以及作为督学应该具备的各项条件。

 我最感兴趣的是“督导的实施”, 因为这是与我们学校和教师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条例》 中规定了 教育督导机构对哪些事项实施教育督导, 以及督导的方式, 让我明白了我们学校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不管是老师的日常教学, 还是后勤财务工作, 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 才能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任务, 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家庭服务, 为社会服务。

 《条例》 中还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督学或者教育督导

 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人员或相关机构违反了《条例》中的规定, 都将受到处分, 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作为学校的一员, 我们要遵守《条例》 中的规定,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虚心接受督导部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检查督导, 不断地改进我校的工作,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总之, 通过这次的学习讨论, 我更加明确了教师和学校的责任, 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 工作原则、 机构设置、 督导内容、 工作程序、法律责任等。

 我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完成好学校交给的任务, 为我校今后顺利通过每三年一次的教育督导检查, 尽自己的力量。

篇四: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我们今后做好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美教师张桂梅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

 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于近日颁布,该办法自 2021 年 9月 1 日起施行。办法指出,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处置失当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该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主要问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

 其中,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督导检查工作中未达到合格(通

 过)标准。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等。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主要通过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方式进行。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主要通过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方式进行。

 《问责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教育督导结果的科学运用,增强教育督导刚性约束,发挥教育督导的助推器作用。

篇五: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XX 学校督学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三篇

 篇一:

 2022 年《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充分证明 XX省政府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对于一名幼儿园督学来说是鼓励、是鞭策、是春风、是工作的动力。在当前新形势下,《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我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热爱幼儿教育,热爱教育督导工作 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认真领会《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的方针政策高度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用英雄事迹激励自己。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到 XX 市 XX 区幼儿园督查时,能耐心细致地将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指导幼儿园提升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发展,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园基本活动,寓教于乐,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比如“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是今年的学前宣传月主题,幼小科学衔接越来越受到重视。考虑到疫情大班组发放了线上关于幼小衔接的调查问卷,了解家长的顾虑与担忧。为此幼儿园召开了家长、小学、幼儿园三方联合会议,切实落实小幼联合教研。重视与幼儿双向奔赴、与家园共同携手,让幼儿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使其在身体、情感、

 社会性适应等方面得到良好的发展。小幼科学衔接,我们一直在行动。

 在幼儿园督学工作中,结合《条例》精神,通过查看幼儿园环境,设施设备、查看资料、推门听课、园长介绍,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对幼儿园保教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给幼儿园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促进幼儿园保教工作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二、学习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养和督导实践能力 学习法律、法规是做好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此,我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努力掌握国家、省、市关于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名 XX 市 XX 区幼儿园督学,我深刻的认知到:只有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才能在评估时候有理有据,真正做到了以理服人、靠前指导;以推动 XX 市 XX 区幼儿教育的发展。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区里举办的《XX 省教育督条例》的培训,听取了局领导和区领导对督导评估的专项指导报告,以及对《条例》的深层次的解读,领悟《条例》的内涵,学习用政策武装头脑。不仅要学会《条例》还要学以致用,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理论保证。坚持幼儿园保教并重

 的原则,坚持幼儿园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督导的首要位置。

 三、坚持督导原则,廉洁自律

  作为 XX 区幼儿园的督导工作者,在幼儿园督导工作中,不仅要秉公督导,同时还要能够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规程》等纲领性文件。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廉洁自律,在幼儿园督导时,能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检查时不打人情分,做廉洁的典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以督导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以评价调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通过学习《条例》,我深深体会到要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幼儿教育理论知识服务幼儿园、服务幼儿、服务家长,用幼儿教育理论和智慧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出色完成幼儿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篇二:

 教育督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督学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符合时代需要的业务素质,才能做好督导工作,保证教育督导应有的效果。2022 年 X 月 X 日,XX 省第 X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X 次会议通过《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自 2022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兼职督学,结合《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谈谈我的督学上的一些做法与感悟。

 一、读书为本 力学为先 加强履职学习是《教育督导条例》《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每一位督学做出的义务性规定,也是我们做好督学工作的必然要求。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成为 XX 区第三届兼职督学的一员来,加强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就列入了我的学习计划中,除了参加 XX 区督导办举行的各类培训学习外,我还认真研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督导政策与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督导;理解国家的教育宗旨,时刻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向,熟悉学校各项常规管理业务和教育教学工作,发扬奉献精神,克尽督导之责。

 特别是通过对《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监督、落实立德树人是督导的根本任务,教育督导更应该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对政府的督导与对学校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五项原则;明晰了学校实施的教育督导的内容;懂得作为督学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给与科学合理的解决建议;《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还明确了督导机构、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

 二、躬行实践 处实而效功 致知力行,知行相须,不可偏废。经验不能转移,督导技能还需要在督导工作实践中获得。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业之道。

 我对自己的督导工作一直有一份敬畏之心。加强岗位职责意识,静下心,沉下身、钻进去,想方设法完成好督学这项神圣而又艰巨的工作。

 X 年来,我积极参加区督导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坚持每月至少督导一次。本着“为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服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的督导理念,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每次督导前,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主动联系学校,落实好督导时间、地点、主要工作方式等,督导中尽量多做些务实工作。

 (1)督学形式多种多样。《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第 X 条就要求督学形式多种多样。督导工作中,我通过巡视校园、查看台帐资料、听课评课、与师生交谈、进行问卷等方式,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并为学校建言献策。在日常督导过程中,能严格遵守督导流程,挂牌进校,首先巡视校园,查看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日常管理;听取学校领导介绍近期学校工作特点及成绩,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处理情况;随机访谈学生,了解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及学校办学特色等;最后形成督导报告,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教育督导网站。特别是条例第 X 条提出,“XXXXXXXXX。”这也是《XX 教育督导条例》鲜明时代特征的体现。疫情不稳定期间,被督导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模式,我们就尝试了网上督导,采用网上问卷形式,开展线上督导工作。

 (2)督学沟通耐心细致。一次接到一通电话,来电接通,

 对方称呼都未打,扯着嗓子先一通抱怨,听的我一头雾水,弄不清状况。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才了解到对方是我督导学校的一位家长,质疑学校一些费用的收取程序及班主任的一些建议。约他到学校面谈,不愿意。我只好一面和学校了解情况,一面和家长从各个方面进行沟通,连续两周,无数次次长达几小时的电话,还及时添加微信,针对他提供的微信截图,不厌其烦的与其交流,引导家长从另一个方面看问题,才慢慢平息了家长的怨气。

 (3)为校服务,促校发展。服务是一种理念,是一种境界,也是一项能力,作为督学应该树立服务学校的思想。服务学校,督学就要做学校的推介者。带着欣赏的眼光,将学校的学校的闪光之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学校特色。当然,我们还可以通过督导平台等方式对学校的亮点进行宣传。服务学校,开展校际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服务学校,要做学校工作需要的支持者,开展问题导向的专项督导,帮助学校推进工作。

 (4)监督职能 敢于直言。俗话说: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在督导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敢于直言。《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中第九条提到的四个方面的回避,就是希望督学秉公办事,直道而行。要站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高度,敢于直言,立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态度明确,及时制止。我相信,只有敞开心扉,抛开情面,才能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督学工作!抱有一颗诚意,将督导工作做到被督导学校的心坎上,扮演好学校发展服务者的角色,用

 诚意赢得信任和尊重。

 致知力行,履践致远!随着《XX 教育督导条例》的实施,教育督导职能会不断强化,我们督学必须不断学习,悟透内容,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当然,督导工作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我将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导观,用全新的教育督导理念和创新工作精神去支撑自己的督学行为,解决问题,才能拥有智慧!

 督学工作重任在肩,使命光荣,是教育改革征途中不可缺少的最绚烂的一笔,愿与同行者,携行并肩,砥砺前行,激扬勉慰,取得更好成绩!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制度,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实际,2022 年 X 月 X 日,XX 省第 X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X 次会议通过《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自 2022 年 X月 X 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督学,我们应该学深悟透内容,扎实贯彻执行,与时俱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学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后的一些体会:

 一、 坚持学深悟透 《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二条,在第一章总则里讲到了在怎样的背景下为何制定本条例,该条例政策性准,能结合本省实际,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讲到了教育督导所包含的内容、任务和原则,各级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和

 对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管理及参与。在第二章中指出了各地督学配备的规定任职条件及任职期限,对督导机构和督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督学考核激励机制。在第三章督导事项和实施中明确了督导的具体事项和任务,特别在本章十三条中对学校实施的督导内容详实而完整,给我们督学工作者指明了应当依法督导的各项工作情况,要求督导机构建立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完善评估的监测标准和规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提出了要采用经常性督导、专项性督导和综合性督导相结合形式,根据各地实际建立督导责任区并向社会公布。在第四章督导结果运用中,提出了督学要敢于谏言,敢于长牙齿,不断巩固督导成效,为教育教学尽职尽责。第五章中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严明了纪律要求,明确要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并贯彻实施。

 二、扎实贯彻执行 作为一名基层督学工作者,要在公众微信平台宣传推送《XX省教育督导条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教育干部和学校的教师更直观的了解条例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实施的意义和基本精神,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通过召开督学、校长及教师座谈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形和无形的传送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同时,注意收集各学校、各责任区督学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做法和反馈,适时解读并报道。我们责任督学要积极对照条例,逐项逐条理清思路,深入理解并贯彻落实到督导工作中去,制定实施办法、

 切实增强运用《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进行指导工作。督导办采取随机抽查、知晓率测试等方式,掌握各责任区单位贯彻条例情况,查摆问题不足,责令立即整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有成效。

 通过学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作为督学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服务基层学校意识。要不断对督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重大问题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督学工作者要有奉献教育的精神,要依法依规去履行职责,科学运用程序规范的操作,处理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每次督导的学校要经常深入课堂,贴近学生和教师,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强和他们的沟通和交流,去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另外督学工作者要有担当精神,讲真话干实事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要廉洁自律,真正做到为学校排忧解难,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督导任务。

 《XX 省教育督导条例》是为全省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保驾护航,我们督学必须学深悟透内容,扎实宣传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育督导实践中创新督导新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素养,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助推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不懈努力。

篇六: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督促全省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督导问责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被督导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督学、教育督导员或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存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问责情形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 教育督导问责遵循失责必问、于法有据,分级实施、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厚爱,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情形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力,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党组织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出现偏差,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和抵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二)未按时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教育重点工作及教育发展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在统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等方面推进措施不力,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

 (三)教育布局规划不及时、不科学或未及时履行法定审核批准程序,教育结构布局失衡;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占比达不到国家和省定比例;新建或改扩建城镇居住区按规定须配套的非营利性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实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园需求;未按国家和省规定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违规引进高校异地建设校区;学校或其他教育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未依法依规申报相关建设手续,相关部门和单位无故审批迟缓,未按时完成相应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或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学校办学条件未达到省定标准。

 (四)设区市级统算,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总量比上年出现下降,三个或三个以上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比上年出现下降;各教育阶段省定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落实不到位,以教育收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财政拨款等;“两项教育附加”和上级拨付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擅自制定或批准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对乱收费行为不制止或制止查处不力。

 (五)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或编制核定不足;长期大量空编,违规使用编外教师,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落实不到位;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联动机制不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拖欠教师工资,未按规定落实教师各项待遇;未按规定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并按时兑现受聘教师工资待遇;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有关教师招聘、绩效工资改革等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六)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不力,区域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学生体质监测、艺术素养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学生近视率持续上升,群众满意度低;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力;未有效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未达到规定要求;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或以学校改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七)政府统筹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或重大恶性涉校案(事)件;未按规定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并及时有效处置安全隐患;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安防器械、技防系统和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对校车安全、学生实习实训等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涉学生伤亡责任事故;未依规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机制,学生溺亡事件多发;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或卫生防疫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不到位,发生试卷泄密、群体舞弊、重大负面舆情等责任事故。

 (八)违反中小学属地招生、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学校违规争抢生源;未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存在违规借读、违规注册学籍问题;职业院校违规招生或违规异地办学。

 (九)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不到位,违规下达升学指标,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十)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不力,执行有关政策不到位,未制定有效措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十一)未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制度,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减负事项落实不到位,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负担过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开展;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等;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措施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十二)“双减”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未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恶意涨价、超时段收费等行为;政府指导价未全面执行,预收费监管未全面覆盖,《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未全面推行;未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

 (十三)对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未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对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或出现严重反弹;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提供虚假信息,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严重影响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

 (十四)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未实现全覆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未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将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体格局。

 (二)经费管理使用严重违规,存在违规收费、违规举债问题;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违规用于人员支出和偿还债务,截留、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教师培训经费占比达不到 5%以上;教育事业和经费统计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等。

 (三)招生考试存在漏洞,违规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发布违反招生章程的虚假信息,使用招生代理,擅自超计划录取;在单独招生考试与综合评价招生中弄虚作假,影响公平公正;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审查不严,导致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学生入学;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到位,失学辍学学生上报和劝返复学不及时;落实教育考试主体责任不力,组织管理不当,发生失密泄密、考试作弊、考务事故等考试安全事故,危害教育考试公信力。

 (四)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未按时完成,影响学校正常发展;学校管理不规范,明显违反国家和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落实保育工作有关规定不力,存在严重的“小学化”倾向;存在强制或者变相强

 制订阅教辅资料,推销出版物、学具和广告进校园等违规行为;发生学生欺凌、霸凌及歧视、虐待残疾学生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五)国家课程方案落实不到位,未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体育、艺术、劳动教育课程开设不全;随意增加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存在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违规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违规选用教辅材料;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不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年下降,近视率逐年上升;学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未纳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体系,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落实不力;未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不到位。

 (六)“五项管理”和“双减”有关要求落实不力,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学生全面发展;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政策有关规定,存在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学校安全和卫生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学生欺凌和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学校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强烈。

 (八)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存在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体罚虐待学生、发表错误或不当言行、发生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问题,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教师资质评定、职称评聘、评先树优、考核评比等工作不公平不公正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教师岗位聘用管理落实不到位;自行聘用代课教师;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任务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

 (九)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不彻底,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违规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标准对教师、学生进行考核奖励;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的限制性条件,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在有关申报书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十)在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高等教育教学与质量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中,未达到合格(通过)标准。

 (十一)高校违规建设异地校区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举办者、举办者权益结构或实际控制人。

 (十二)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故意掩盖隐瞒事实;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或举报人;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后出现明显反弹。

 (十三)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七条 督学、教育督导员或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工作部署不力,玩忽职守,贻误督导工作。

 (二)督导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包庇或者打击报复他人,影响督导结果客观公正。

 (三)未经教育督导机构批准,擅自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活动。

 (四)在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时,应当回避而未回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五)发现违规违法办学、安全隐患等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六)未及时核实、调查、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违规泄露举报人和投诉人信息。

 (七)未有效履行督学、教育督导员职责,无故不参加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督导评估活动。

 (八)违反教育督导工作程序,违规透露督导结果和相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

 (九)其他应问责的情形。

 第三章

 问责方式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存在问责情形的被督导单位,可采取以下问责方式:

 (一)公开批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报告,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形予以点名批评并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约谈。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督导通报。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等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资源调整。通报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对被督导问责单位在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财政拨款、招生计划、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依照职权进行限制或调减。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第九条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如依据法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行政处罚主体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

 改,视违法情形依法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办学资格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存在问责情形的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可采取以下问责方式:

 (一)责令检查。责令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二)约谈。对被...

篇七: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9 月 1 日,《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教育督导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我国一些“老大难”教育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就是缺乏问责机制。厉行依法治教,必须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尤其是在发挥督导监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用上。

  比如,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是,这一法律规定一直难以得到落实,原因在于,以前即便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克扣、拖欠教师工资,也鲜有问责。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去年 9 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的重要指标。同时,国办督查室还抓典型,发布了《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当地对通报问题高度重视,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县长及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这就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据了解,2020 年,全国 2846 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从解决落实教师待遇这一“老大难”问题可见,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对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不规范办学、侵犯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进行问责,才能维护教育秩序,构建健康教育生态。今年是落实“双减”的第一年,最近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重点校,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要推进教

 师交流轮岗,等等。这就更需要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决不纵容违规办学行为。否则,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难以落地。

篇八: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篇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 1

 动员千遍, 不如问责一次,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

 为教育督导问责提供了 全面、 系统、操作性强的制度框架, 也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走向深入, 打通督导结果运用最后一公里, 促进督导长牙齿提供了 更为科学、 健全的政策依据和制度设计。

 一、 强化学习, 深刻领会《问责办法》 的核心要义《问责办法》 高度凝练、 操作可行, 凸显教育督导特色,系统回答了 “谁来问责” “谁被问责” “责任何在” “怎样问责” 等一系列问题, 体现了 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理论结晶和实践创新成果, 对于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进一步明确督导问责的战略地位, 规范和优化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的实践, 具有突破性的现实意义。

 《问责办法》 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 规范问责方式, 实施以履职为目 标、 以问题为导向、 以整改为路径、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 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

 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 同体问责主体, 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

 异体问责主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

 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 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

 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 都要被问责。四是明确问责方式。

 分为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处分五级处理方式。五是确立问责程序。

 明确了 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 步骤、 顺序与时限。

 二、 结果导向, 多措并举促进督导结果 有效运用在中办、 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中, 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和问责手段, 提出了 报告、 反馈、 整改、 复查、 激励、 约谈、 通报、 问责等八项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 由此形成教育督导问责不仅是“责任追究” , 还包括明确各方责任、 责任监督以及责任追究在内的一整套问责体系。

 在教育督导实践中, 要正确处理好教育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关系, 既要重视制度建设, 敢于“亮剑” 问责, 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 , 切实推进教育履职落地。

 为此, 首先, 要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强督导必先强队伍, 督导队伍理念的先进性、 实践的专业性对督导结果的权威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作为督学, 要与时俱进深度学习, 不断提升政策把握水平和督导专业水平, 成为教育督导的行家里手。

 其次, 督导问责要有底气, 督导结果就需保证专业

 科学。

 一是报告要高质。

 确保报告经得起公示, 接受不同受众质疑, 尤其是问题诊断要精准, 要把握督导的“关键问题”和“真问题” 。

 二是反馈要及时。

 有督必反馈, 而且反馈具有时效性,失去了 反馈的时效必然导致督导效能大大降低。

 三是整改要到位。

 教育是个缓变量, 对于诊断出的问题,如果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 必然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四是复查要严格。

 对督导整改的复查要严格, 复查不能走过场, 要切中肯綮, 尤其还要注意防止问题反弹, 要形成从问题到复查的督导闭环。

 五是激励要有效。

 一子落而满盘活, 有效的激励制度能立典型、 树标竿, 充分调动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 并产生持续的内驱力。

 六是约谈要严肃。

 确保约谈过程记录完整, 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 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 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是通报要有力。

 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 政府和上级部门, 要把通报结果与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 评优评先、 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硬挂钩。

 八是问责要精准。

 要紧扣主体责任, 实施精准问责, 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简单化。

 无论是常态督导反馈的报告, 还是给予督导问责, 都体现着教育督导的工作权威性,检验着督学把

 握政策的水平, 最终目 的是解决教育履职不担当、 乱担当, 不作为、 乱作为的问题, 把全面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传导下去。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深化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下一步, 我区将在积极学习、 贯彻《问责办法》 的基础上, 深入推进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

 督政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 积极对接国家对省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中 对区政府教育履职的要求, 做好迎接区政府教育履职的综合督政准备工作。

 同时,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 的教育同级督政模式, 依法健全对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

 督学方面, 要进一步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的要求, 完善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 凸显区域教育发展特色, 把区域学校党政融合式发展性督导品牌做强。

 在重点工作方面, 继续咬定青山不放松, 用钉钉子的精神推动“五项管理”“双减”等专项督导工作落实落地, 深化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 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 树立教育督导的权威,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2 根据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 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 特

 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进行了 深入细致的学习研究, 我认为,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政治举措, 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 推进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提供了 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 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

 一、 目标明确教育督导问责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 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 存在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 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 分级实施、 程序规范、 公开透明的原则。

 被督导单位、 有关人员存在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 需要进行问责的, 适用 本办法。

 二、 重点突出强化问责, 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

 点, 也是督导“长牙齿” 的有力保障。

 为此, 被督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 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予以问责:

 (一)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 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 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 履行规划、 建设、投入、 人员编制、 待遇保障、 监督管理、 语言文字工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 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

 (二)

 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 教育结构失衡、 侵犯学校合法权益、 群众满意度低。

 (三)

 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 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目 标任务。

 (四)

 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 应对不力、 群众反映强烈。

 (五)

 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或卫生防疫不力, 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

 件。

 (六)

 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推诿扯皮、 不作为等导致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七)

 下级人民政府、 所辖(属)

 学校和行政区域内其他教育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出现严重反弹。

 (八)

 阻挠、 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 提供虚假信息, 威胁恐吓、 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

 措施有力《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中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进

 行了 详细的介绍 (一)

 公开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报告, 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予以点名 批评并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

 约谈。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

 督导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等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

 资源调整。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要求对被督导问责单位依照职权进行限制或调减。

 1、通过《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的出台再加上问责机制进一步的完善, 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一定能进一步强化督政、督学、 评估监测职能, 强化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 及时发现问题、 诊断问题、 督促整改, 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2.、《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学习心得(乔妍)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于近日 颁布, 该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 起施行。办法指出, 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 应

 对不力、 处置失当等情形, 应当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 的出台,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

 该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 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 存在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 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 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主要问 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 各级各类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 督学、 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

 其中, 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予以问责。

 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 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 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 督导检查工作中 未达到合格(通过)

 标准。

 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在招生入学、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 等。

 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 主要通过公开批评、 约谈、 督导通报、 资源调整等方式进行。

 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 主要通过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 组织处理、 处分等方式进行。

 《问责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

 制改革的意见》 , 推进教育督导结果的科学运用, 增强教育督导刚性约束, 发挥教育督导的“助推器” 作用。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3 2021 年 7 月 20 日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

 ,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即将施行。

 《问责办法》 的颁布与实施, 使督导“问责有形、 问责有法、 问责有序” , 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

 一、 学深悟透要义《问责办法》 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教育法》 和《教育督导条例》 , 政策依据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 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问责目 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这些总体要求, 是依法行政、 依法督导的法律依据, 也是纪律规矩。

 督政不忘政治、 督法不忘方法、督学不忘学习、 督事不忘求是。

 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好履责尽责, 敢担当作为。

 二、 抓住关键较真《问责办法》 专门对“问责” 制度进行了 系统化、 规范化、 具体化落实, 进一步细化了 谁来问责、什么情况下要问责、 问责情形有哪些等内容, 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问责时, 有法可依, 有据可考, 有章可循,且有很强的可操

 作性。

 《问责办法》 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 规范问责方式, 实施以履职为目 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路径、 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 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

 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 同体问责主体, 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 异体问责主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

 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 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

 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 都要被问责。

 四是明确问责方式。

 分为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处分五级处理方式。

 五是确立问责程序。

 明确了 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 步骤、 顺序与时限。

 六、 善抓落实碰硬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各级...

篇九: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

小学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纪实总结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自 9 月 1 日起实施,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验小学开展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专题学习活动。

 一、做好宣传 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组织学习 首先,8 月 6 日上午,学校将有关通知发布于实验小学教师群,要求全体教师积极学习宣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校长重点向大家解读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总则、问责情形、方式、程序等内容,强调广大教职员工要深刻理解《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施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重大意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职尽责。会议(微信群)指出,学校要将贯彻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相关教育督导体制,强化教育督导职责,抓好教育督导工作的落实。

 要求各年级组、教研组成员围绕《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学习情况,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第三,组织全体教师暑期进行线上学习,撰写学习心得。

 今后,学校将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文件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抓整改,促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强化督导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明确督导问责组织实施的内容与步骤,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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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学习《山东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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