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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3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8-20 11:50:04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3篇

篇一: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mdash; 1 — 宜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已圆满实现“两确保一争取”创建目标在全省率先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

 根据全市“三城联创”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明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市将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发起新的冲刺背水一战确保圆满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为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形成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的强大声势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关于巩固“三城联创”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宜昌市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暨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建专班、大功率、有份量、有节奏、可吸收、长周期、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 2 — 紧扣“全民创建、 创建为民”主线 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和方法以全市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为主体以各级单位、街道、社区宣传为基础以覆盖全城的公益广告宣传为延伸以点成线多点带面构筑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网络。找准市民兴奋点策划有创意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五进” 活动 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 赢得理解求得共识稳步推进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三、宣传重点 1、 集中宣传中央和省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 宣传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与重大举措。

 2、准确、全面、详细解读 2010 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宣传广大市民应该知晓的相关内容和考核市民素质应具备的要求。

 3、深入宣传我市近年来坚持“全民创建、创建为民”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扎实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三城联创”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

 4、适时宣传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及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情况。

 5、及时宣传全市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

  — 3 — 新举措、新思路、新成绩、新亮点、新典型和新经验。

 6、紧扣“创建为民”主线贴近基层倾听民声宣传创建活动取得的进展和实效宣传创建给城市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以及给市民带来的新实惠。

 7、加大新闻督办力度积极配合创建活动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创建过程中“不作为”现象和市民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

 8、 围绕强化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四、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媒体负责人、市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覃兆凡

  胡智斌 成员吴玲

 范长敏

 冯正安

 唐和清

 黄昌荣

 刘革建

 陈刚

 陈华洲

 高万红 五、主要途径和任务 一新闻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外宣办 配合不同阶段的创建进展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切实强化网络、手机报和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的受众效应突出各类媒体特点精心抓好主题策划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积极

  — 4 — 加强与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

 市内新闻宣传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新闻单位及所属网站要精心组织发挥优势形成合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宣传报道将持续到 2011 年底全国文明城市总评验收结束后具体分为测评迎检、巩固深化、总评冲刺三个阶段进行。责任单位新闻科、文明办、三峡日报、宜昌三峡广电总台、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中国宜昌网、三峡传媒网、三峡新闻网、三峡广电传媒网、市电信公司、湖北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 1、 测评迎检阶段 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 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形成共识。

 广泛宣传全市“三城联创” 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及时报道好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适时推出系列评论和言论深入解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宜昌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专访创建办负责人及各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动态新闻各媒体长期固定开设“全民创建、创建为民”专栏设立“文明大讲堂”、“市民讲坛”、“曝光台”等专栏、专题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迅速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 5 — 1迎检前期一是认真做好 5 月份召开的全市“三城联创”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的宣传报道。报纸在头版头条位置刊发消息广播电视在新闻节目头条位置播发消息。二是配合全市“三城联创”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三峡日报连续刊发系列评论员文章宜昌人民广播电台及时转发三峡日报系列评论宜昌三峡电视台及时播发三峡日报系列评论标题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开设相应的言论专栏。总结“三城联创”的成果经验广泛宣传市委书记郭有明、市长李乐成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集中宣传中央和省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与重大举措。四是报纸、广播、电视长期固定开设“全民创建、创建为民”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三城联创”的最新动态及进展。

 2迎检中期一是充分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二是宣传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以及广大市民参与、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情况。三是全面解读《宜昌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 。四是配合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社会文化环境等各项专项整治进行大力宣传。五是专访创建办负责人及各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六是配合督查组的督导情况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各媒体开辟“曝光”栏 设立投诉电话 在网站开通“意见举报箱”

  — 6 — 及时收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曝光“不文明”行为 引导市民开展讨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在报社、 电视、 网络等媒体设立“光荣榜” 宣传各类创建先进典型迅速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七是充分报道广大群众对“三城联创”的热烈反响 深入街头、社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报道有关部门对群众的意见及建议的处理结果。八是及时报道创建办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及主题活动配合市民素质教育及公共文明礼仪专项教育、“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城市文明之星”评选、“文明伴我成长”等六项主题活动开展宣传。九是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十是配合 6 月、7 月开展的两次公共文明指数模拟测评活动开展宣传。

 3迎检期间各种宣传资源全面发力掀起文明创建工作的高潮。一是整合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资源深入宣传我市近年来扎实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三城联创”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 给市民带来的实惠和宜昌城市面貌的变化。二是在创建办的组织下刊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三是及时报道宜昌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

 2、 巩固深化阶段 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4 月  注重引导解决难点整体推进。

 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

  — 7 —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各区各部门的最新动态突出报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挖掘身边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对创建工作中的一些盲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和追踪不断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1及时报道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后的整改情况。

 2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创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3解读 2010 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

 4继续报道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创建的最新动态突出报道文明创建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亮点工作。

 5策划各区、市直各部门创建工作主题宣传集中采访报道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果和经验大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人物推出一批普通市民典型人物。加强正面引导继续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设立“光荣榜”宣传各类创建先进典型。

 6三峡日报适时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宜昌人民广播电台转发三峡日报系列评论宜昌三峡电视台播发三峡日报系列评论标题。三峡晚报、三峡商报继续开设言论小专栏。

 7继续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典型的“不文明”现象组织市民开展讨论跟随督办组进行明查暗访各媒体继续开设“曝光”栏设立投诉电话在网站开通“意见举报箱”及时收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曝光“不文明”行为 对创建工作中的一

  — 8 — 些盲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和追踪并督促整改。

 8关注民生贴近基层倾听民声继续采集各阶层市民对创建活动的反响、评价深入社区、街办、城郊结合部等最基层报道文明创建落实情况。

 9及时报道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街巷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成完善情况。

 10继续报道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市民的角度看文明创建给我们的城市和生活所带来的变化。

 11继续利用媒体优势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升社会文明意识。持续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亮点巩固创建阶段性成果和市民群众的创建热情。

 3、总评冲刺阶段(2011 年 5 月至 2011 年底)宣传成果展示形象营造声势。

 从 2011 年 5 月起宣传开始升温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继续报道各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最新动态 组织好系列成就性报道适时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宣传文明创建给宜昌带来的变化为 2011 年底全面迎接国家总评验收掀起新的高潮。

 1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2组织系列成就性报道。回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历程

  — 9 — 总结宣传全市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果、新亮点、新经验多角度多层面展示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三峡日报、宜昌人民广播电台组织系列综述宜昌三峡电视台制作系列专题片三峡晚报、三峡商报组织系列深度报道。

 3三峡日报适时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给宜昌带来的变化鼓舞全市人民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总评验收宜昌人民广播电台转发三峡日报系列评论宜昌三峡电视台播发三峡日报系列评论标题。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开设相应的言论专栏。

 42011 年底总评迎检期间全面调动市属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国家总评验收情况。

 5对照各项创建指标开展深度报道报道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进展和最新动态突出报道文明创建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亮点工作。

 6进一步挖掘、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人物。

 7继续利用媒体优势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展示市民的良好素质 围绕“创建为民” 策划推出一批特色品牌创建活动。

 8继续报道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市民的角度看文明创建给我们的城市和生活所带来的变化。

  — 10 — 9积极查缺补漏开展舆论监督。

 10组织媒体刊发公益广告、标语口号积极营造“全民创建、创建为民”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宜昌的良好形象。

 对外新闻宣传以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新社等中央媒体和中央文明委所属网站及全国大型门户网站湖北日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电视台等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为对外宣传的主攻方向大力做好我市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闻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外宣办、文明办、新闻科、三峡日报传媒集团、市广电局总台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三峡分社、各区各单位 1、网络中央文明委网站由市文明办负责新浪、搜狐、腾讯等大型门户网站由外宣办负责中国宜昌网、三峡传媒网、三峡新闻网...

篇二: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4 篇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临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发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和进步。这标志着我们临沂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内在素质的培育,标志着我们往高水平、大城市的目标又迈了一步,真的倍感欣慰。

  条例内容涉及到了随地吐痰、遛狗不拴绳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这一定是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我觉的咱们市委、市政府时时在为人民群众着想,因为条例的颁发最后受益的还是咱们广大市民。

  这些内容当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在车行道内实施兜售、发送物品或者乞讨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平时会看到有很多公民站在道路中央,分发小广告,不仅影响了市容,扰乱了公共交通,而且对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尤其还有一些”按班值守“的乞讨者,其实在这个地方施善无疑纵容了这种行为,我个人倒不大建议车主在道路中间施善,但看到他们生活艰难,不免也心生恻隐之心,这其实给车主们出了道难题。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我想会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另外,条例中关于在公共场合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也是特别有必要的。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发代表着进步,希望咱们广大市民能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从我做起,相互监督;同时政府部门也加大监管力度,咱们共同为了临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临沂的明天会更好!

  学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二

 临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出行、文明生活、文明旅游、文明商贸经营、文明养犬等 7 个方面,对经常发生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 55 种不文明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这一条例的出台,有效填补了促进临沂市文明行为的空白,对于提高临沂市市民的文明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作为土生土长的临沂人,我一路见证了临沂的飞速发展,从昔日的西郊大棚底到今日的各类批发市场,临沂已经成为全国闻名的商贸物流城。然而正是如此,临沂的常驻人口迅速膨胀,对于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考验。《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临沂市广场舞噪音扰民、高空抛物、遛狗不拴狗绳、张贴“牛皮癣”等不文明行为都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除警告、罚款等处罚外,甚至还可能会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同时,《条例》也明文规定提倡遵守公共礼仪,在公共场合衣着得体,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遇机动车礼让时快速通过;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自觉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积极参加“双拥”和军民共建活动。条条种种都体现了文明向上的积极态度。

  对于近日争议颇多的养犬行为,《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生活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宾馆、餐饮场所、候车(机)室,乘坐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犬出户时不束犬链,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主动避让行人,不及时清除犬粪;禁止驱使或者放任犬只伤害、恐吓他人;禁止其他违反养犬文明行为规范的行为。对于容易造成公共危害的养犬行为做出了明文制止,这一点值得拍手称赞。

  总之,《条例》的条条规定都深入人心,《条例》的颁发代表着文明社会的

 进步,希望广大临沂市民能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从我做起,相互监督;同时政府部门也加大监管力度,共同为了临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临沂的明天会更好!

  学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三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临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发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和进步。这标志着我们临沂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内在素质的培育,标志着我们往高水平、大城市的目标又迈了一步,真的倍感欣慰。

  条例内容涉及到了随地吐痰、遛狗不拴绳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这一定是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我觉的咱们市委、市政府时时在为人民群众着想,因为条例的颁发最后受益的还是咱们广大市民。

  这些内容当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在车行道内实施兜售、发送物品或者乞讨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平时会看到有很多公民站在道路中央,分发小广告,不仅影响了市容,扰乱了公共交通,而且对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尤其还有一些”按班值守“的乞讨者,其实在这个地方施善无疑纵容了这种行为,我个人倒不大建议车主在道路中间施善,但看到他们生活艰难,不免也心生恻隐之心,这其实给车主们出了道难题。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我想会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另外,条例中关于在公共场合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也是特别有必要的。

  一个个的小家庭组成的一个大家那是国。那什么是家呢?就是由一个一个成员而组成。所以,一个国家中人最重要。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具备了文明素质,那么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

  我们很多人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的培养,

 文明习惯的养成,而这恰恰从本质上展现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顺利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在学校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学就可能目无纪律,不讲卫生,扰乱班级的学习环境。相反,如果我们养成了文明的行为习惯,学习环境就一定是良好的、有序的。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影响到我们自身的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素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不能做一部单纯掌握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学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四

 近日,我学习了《临沂市文明促进条例》,本条例共六章,61 条,涵盖了对各方面文明行为的要求及保障,是市民各项行为的指路灯,有助有督促我们克服自身种种不良行为努力向文明迈进。特别是在我是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作为一名临沂市民更应该做公共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我们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实友善”,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临沂市颁布的《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们单位地生根。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带动周边的人进行学习教育,不论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切实提高了自身的行为。

 我们从爱国守法、勤俭自强、明礼诚信、爱护环境等方面系统规划学习内容,我们在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同时注重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方面,规范各种不文明行为。

  让《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内容根植于心、闻于言、见于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

 认同和行为习惯。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们将继续深入《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充分认识和领悟《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范要求,并结合自己的行业,积极主动倡导身边旅客、同事以及身边每位公民不断规范自身文明行为,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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