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零报告制度10篇
疫情零报告制度10篇疫情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文(通用20篇) 【篇一】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零报告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疫情零报告制度
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文(通用 20 篇)【篇一】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疫情报告人)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二、疫情报告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监测报告流程
2.处置措施
幼儿晨午检
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情况时,由班主任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
(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报告医务室。保
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根据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
(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按照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
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
(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常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
(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例(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 24 小时内上报。
(2)当发现师生中出现 NCP 或疑似 NCP 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立即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配合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 24 小时内上报。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 24 小时内上报。
3.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QQ 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篇二】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
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 12:00 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篇三】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 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 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 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 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 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 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 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 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 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 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 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 5 例(高发地区 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 1 例及以上 。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 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 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 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 5 例(高发地区 10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 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 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 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 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 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 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 3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 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 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 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10 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 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 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 5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 5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 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 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 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 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
篇二:疫情零报告制度
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处理暴发疫情时,自疫情确认至解除封锁,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工作目标
1. 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 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梁寅峰校长任组
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 分级负责制。
4.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 组织管理
(一) 应急传染病流行小组成员及职责
1. 梁寅峰校长任组长,负责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 李伏庆、张浩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3. 总务处负责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
4. 校医室做好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认真晨检,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合校医做好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及传染病防治宣传。
6.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 应急程序
1. 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① 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② 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上级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管理。
③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④ 政教处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② 校医室负责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 政教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制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班主任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② 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③ 总务处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4.校内疫情
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
① 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流行应急总
指挥。
② 校长及主管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在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 校医室负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班主任陪同校医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部门治疗,联系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④ 总务处负责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⑤ 司机待命应急出车。
⑥ 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⑦ 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⑧ 突发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⑨ 对传染病流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⑩ 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事情处理结束了,还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预防教育。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
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唐俊琪
副组长:宫浩兴、弥曼、黄保强、熊冬梅
成员:张志坚、靳红樱、刘养润、景红军、苗建宁、任天顺、郭婷、吕忠田、耿潇潇、石明娟、曹平、南延社、陈旭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志坚
副主任:景红军
办公室设在校医院,工作人员:曹仲梅,联系电话 86177590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2.建立健全校长-校医院-辅导员三级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校医院明确曹仲梅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3.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5.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疫情监测
(一)日常监测。各班明确疫情报告人,每日早晨了解、发现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及时告知辅导员,辅导员核实后报告校医院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辅导员应当每日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以便对患者接触场所及时消毒。
(三)校内疫情管理
1.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学生送往专科医院确诊。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认真做好筛查。
3.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要做好消毒处理。
4.传染病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5.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痊愈后,需持正规二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经学校校医院检查确认后方能返校。
(四)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
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校内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等。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五、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与措施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追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
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实行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重大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有关疫情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发布,其它部门及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准发布。
(二)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学校应在 2 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疫情报告如需向外发布,必须得到上级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由领导小组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七、善后处理
(一)重大疫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二)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首先,成立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岩松
副组长:王莉 杨森
成 员:赵淑英 王大 伟
各班班主任
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
3.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传染病相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篇三:疫情零报告制度
2022 年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文( (1 11 篇) )【篇一】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目标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三)全面掌握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纠正违法行为;(四)科学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防控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 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4、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三】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特别是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对学校的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工作职责:
王海萍:(重大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沈莉:(报校长室教师情况)
张慧瑛:(负责联络各年级组长,上报校长室学生情况,由年级组长协助统计)
年级组长:(负责联络各年级班主任,报德育教导各年级学生情况,由班主任协助统计)
班主任:(及时了解全班学生情况,协助卫生老师做好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报年级组长班级学生情况,由副班主任协助统计)
卫生室:(做好全校学生晨检工作,每日了解全校师生、临时工等健康,做好相关人员台账等工作)
(二)上报机制:
1、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重大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我校突发事件信息,并确认上级主管部门已接到报告;同时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知情的情况下对内对外报告、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学校各行政部门及个人对重大突发事件隐患或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有责任在 1 小时时限内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在逐级上报的同时,视情况严重性可以越级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漏报、瞒报、缓报、虚报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按律追究其部门、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还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2、接到报告的各级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还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坚持信息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学校与师生、与社会之间正常信息渠道的畅通。
4、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师生和周边的动态信息,随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反馈。
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开学应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被确定为疑似病例、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等情况的应急预案。
情况一
若有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第一接报教职员工要迅速安排有相关症状的学生至临时留观区,立即给发热学生戴上口罩,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指导家长按照操作要求将学生送至发热门诊就医,并加强相关区域消毒等。报区教育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
情况二
学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
学生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人员(5 例以上)患发热、咳嗽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上课史,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的处置与上述“情况一-”相同。应立即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临时隔离,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等工作。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后续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情况三
若有学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
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对取消疑似病例的情况,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情况四
若有学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
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并继续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
情况五
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指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 2 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线指挥、相关部门联动(划定临时隔离区域、消毒、人员移动控制等)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进行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必要时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班级或全校局部或全部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篇四】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构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机构领导,机构发现疫情要在 1 小时内上报管理中心,2 小时内管理中心应该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
机构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机构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机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机构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尹校长
副组长:杨秀峰
成员:校医后勤人员政教处学科组长班主任
(二)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报告顺序:班主任(10 分钟内)→校领导(30 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 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 1 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机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
篇四:疫情零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 。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 12:00点前 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篇五:疫情零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试行)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稳定,按照上级规定,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各处室、学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上报部门人员信息工作至防控办公室。要增强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第一时间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二、各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报。三、报告数据和信息要准确,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对不按时上报和不认真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五、信息零报告采取报表方式,如发现问题,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六、各部门要主动与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加强配合。篇六:疫情零报告制度
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施工现场疫情信息实施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二、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统计小组(张振奎、陈海州)每天 14 时前了解项目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各劳务队的人员的体温、发热、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情况,及时向对外联络员薛亚宾或裴爱中汇总。
三、了解途径,项目部办公区进出登记表、劳务队生活区施工人员进出体温登记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分包单位的体温统计表。
四、项目部对外联络员薛亚宾或裴爱中每日 15 时前顺义区卫生健康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区建委主管部门报送施工现场发热以及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情况。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顺义 106 项目部
2020.3.1
篇七:疫情零报告制度
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班主任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咳嗽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学校,由校长向上级上报。
三、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咳嗽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告给校长。
四、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师生发生疑似病例,需立即报告,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行零报告制度:校长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报告师生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鉴于近期我国湘蜀滇徽 4 省部分地区暴雨成灾,卫生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部门,灾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灾区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暴发不明原因疾病,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与规章的要求,进行报告和网络直报。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机构和专业预备队伍,开展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各地卫生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历年灾情和传染病疫情特点,会同药监、发改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救灾防病必需药品、器械、物资、经费的储备。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针对暴雨洪涝灾害带来的疫情威胁,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重点灾区扩大到全省。同时省政府紧急下拨***万元灾后卫生防疫专项经费。
6 月 13 日以来的暴雨洪水灾害,造成福建灾区许多城镇乡村浸水受淹,大量禽畜死亡。随着气温升高,灾后卫生防疫已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通知强调,各地在集中精力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同时,要把卫生防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防止大灾之后出现大疫。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迅速发动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开展灾后清理工作,尽快运走灾后堆积的淤泥和垃圾,彻底清理倒塌的房屋,全面清洗浸水区域,并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消毒杀虫。同时,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全面启动灾后防疫预案,紧急调运消杀药品、口罩、器材等物资,防疫应急专家组要迅速集结,进行疫情形势会商研判,组织力量迅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在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全力支持卫生防疫工作。
切实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工作。对当地群众生活用水要严格消毒;严禁贩卖病死畜禽及其加工制品;防止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医疗机构要严密注视门诊量的变化以及发热和腹泻病人的发病情况,对传染病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疾病防控机构要做好传染病的疫情分析与预测预报工作。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从重点灾区扩大到全省。
篇八:疫情零报告制度
校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安全信息员,负责上报校园安全稳定信息工作,实行 24 小时随时保持通讯的畅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第一线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二、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凡是累计 2 次以上不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政教处主任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下午 XX:XX 之前向学校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要求向中心校报告。同时,要主动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严防校园事件发生。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
六、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主要采取电话报告方式,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实行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各班主任除了每天按要求实行常规报告外,如遇有群体性事件、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等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七、建立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制定了寒假园领导值班表和保安值班表,值班人员手机保持 24 小时畅通,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八、是注重摸底排查,开展网格管理。对全园教职工、所有班级幼儿及其家长进行疫情全面排查工作,确保全覆盖,并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明确审核流程,每天专人汇总上报上
级部门。专人负责指导摸排督查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
九、建立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纪律。建立了疫情防控督导考核机制,要求及时准确摸排、上报信息,明确要求全校教职工及家属一律不得转发未经证实其它渠道信息、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公众场所聚会或聚餐、一律不得擅作主张不听指挥、一律不得值班值守时脱岗离岗。
本制度自 20**年春学期开学报到之日开始实施,终止实施时间届时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确定。
****学校 **年**月**日
*** 学校疫情信息每日报告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班级
总数
因病
缺勤
人数
老
师
学
生
备注 当日新增人数
累计人数
当日新增人数
累计人数
老
师 学
生 新
增 累
计 医学 观察 异常临床表现 解除医学观察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医学 观察 异常临床表现 解除医学观察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医学 观察 异常临床表现 解除医学观察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医学 观察 异常临床表现 解除医学观察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居家观察 集中观察 居家观察 集中观察 居家观察 集中观察 居家观察 集中观察
备
注 1.此表每日 XX 时前报出,统计时段为前一天 XX 时至报告当天 16 时。
2.新增人数前一天 16 时至报告当天 XX 时新增人数,累计人数是从报告起至报告当天数据。
*** 学校疫情信息每日报告疑似人员名单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年龄 主要症状 处理情况 家长联系电话 备注
篇九:疫情零报告制度
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各级部主任为各年级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 7:30—8:00,中午 14:10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 各级部主任负责对本年级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长室,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级部主任)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级部主任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级部主任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校长室。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学校负责人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 3 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 10 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643331)和区教育局(84368420)。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疫情负责人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 14:30 之前向学校疾控办公室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篇十:疫情零报告制度
常态化防控期间“一日三检”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信息联络员设置
1.校区设置总联络员、一级联络员、二级联络员、三级联络员等四个层级信息联络员,分级负责校区师生员工健康信息报送。校内务工人员由归口监管部门单位负责报送。
2.校区总联络员为党政办公室 XXX,一级信息联络员教工组为 XXX、学生组为 XXX,其余各级联络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1。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每日 17:30,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将当日人脸识别测温系统数据分部门单位导出,发给一级联络员,由一级联络员发送至各部门单位二级联络员。
2.每日 20:00 前,各部门单位二级联络员根据系统反馈数据,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单位教职工一日三测温数据情况,填写“教职员工健康日检情况日报表”(附件 2),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一级联络员 XXX。
3.每日 21:00 前,各系三级信息联络员汇总“学生健康日检情况日报表”(附件 3),报送至各系二级信息联络员,由各系二级联络员按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一级联络员XXX。
4.每日 21:00 前,由施工组织单位负责对校园内施工人员进行一日三测温,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一级联络员 XXX。
5.每日 9:00 前,工会 XXX、学团工作部 XXX,分别将前一日教职员工一日三测温情况、学生一日三测温情况报党政办公室 XXX。报送格式为:本单位共有教工(学生)多少人,其中体温正常多少人,体温异常多少人(体温异常人员须注明姓名、体温、体温异常原因、处置情况等具体信息)。如教工(学生)离开居住地,须在备注中注明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往返时间,外出期间仍需报告一日三测温情况。
6.每日上午 10:30 前,党政办公室 XXX 统计汇总教职员工、学生一日三测温情况,并分别报告社区(XXX)、XXX 区教体局(魏菲)、学校办公室(XXX)。
7.每周一上午,各部门单位教职员工信息联络员、各系学生信息联络员,将上一周的《XXX 学校教职员工健康日检情况日报表》《XXX 学校学生健康日检情况日报表》分别报校区一级联络员 XXX、XXX(教职员工的为盖章的纸质版表、学生的为电子版),XXX、XXX 汇总后报校区总联络员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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