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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思考——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研分析 基层小微权力调研报告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8-12 11:56:01 | 浏览次数: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思考——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研分析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思考——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研分析作者:邓卫平李思远王克光王廷来源:《财政监督》2019年第11期【摘要】近年来,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思考——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研分析 ,供大家参考。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思考——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研分析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思考——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研分析

  作者:邓卫平

  李思远

  王克光

  王廷

  来源:《财政监督》2019年第11期

  【摘

  要】近年来,基层涉纪乱象纷呈、矛盾迭起,影响了基层组织形象,扰乱了农村治理。对此,湖南省娄底市探索性地构建“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抓手,通过依法确权,有效晒权,规范用权,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置于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之中,促进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较好成效。该工作的推进,涉及各级各个部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权力规范运行后行政成本增加等。为此,本文提出了层层夯实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充实人员力量、规范运行流程、强化监督执纪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运行维护、完善推进和考核管理,切实把平台建好、管好、用好。

  【关键词】基层乱象

  规范村级管理

  “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

  基层政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基层涉纪乱象纷呈、矛盾迭起,严重抹黑了基层组织形象,扰乱了农村治理。据信访部门提供的数据,2016年湖南省娄底市反映农村涉纪问题的信访件共4645件,占涉纪信访案件的85.5%,举报对象主要是乡村基层干部,其中村干部占95%以上。如何加强村级权力监管,规范村级财务运行,减少村级组织涉纪概率,重塑基层组织形象?对此,娄底市探索性地构建“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抓手,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置于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之中,促进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及做法

  (一)盘清“家底”,依法确权,立起干事的“尺子”

  娄底市采取“市牵头、县统筹、乡督村落实”的方式,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进行深度梳理,全面盘清“家底”,明晰事权划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规制村干部权力。

  一是盘清“家底”。厘清村民委员会权力清单,构建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娄底市共集中梳理出30多项与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村级小微权力,并将其划分为“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三大类,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再划分各类别下的具体权力事项。“重大决策”类主要有:村级财务开支、村级项目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物资设备采购等;“日常管理”类主要有: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印章管理等;“便民服务”类主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办理、城乡低保申请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事项办理、户口办理等。根据具体情况,经分类整合,娄星区确定小微权力26项,涟源市、冷水江市27项,双峰县、新化县29项。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可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规范流程。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规定,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同步编制形成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每项工作的权力清单、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利事项的行使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划定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职责权限,以闭环运行方式,

  确保决策和实施结果“两公开”;将会议记录、工程合同和收支票据全过程及时公开,进一步公开透明,使之成为农村干部规范履行职权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指南。

  三是依法确权。清楚界定程序性权力,使老百姓对要什么样的依据、走什么样的程序、有什么样的效果明白晓畅。如:关于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从申请低保到界定标准、受理调查、民主评议,再到审核公示,让老百姓知道低保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整个评议流程是什么,对权力很明确,流程很清楚。

  通过盘清家底、规范流程、依法确权,立起一把实干的“尺子”,以每项具体的小微权力为主线,实现从源头到结尾、从程序到实体、从权力依据到政策要求的全方位规范。

  (二)聚焦“强光”,有效晒权,打好监督的“底子”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是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创新举措。把小微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运行,是最好的推广方式,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相结合的关键切入点。围绕“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总体框架、顶层设计,娄底市多方位、无死角、不间断地将“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置于“聚光灯”下,多重“曝光”,有效晒权。

  一是“全覆盖”推进公开公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变以往村干部的“独角戏”为党员群众“大合唱”。权力清单方面,全面公开清单内容、运行流程、法律依据、政策文件等;村级财务方面,将村级财务收支数据兜底式公开,不仅公示每一笔明细账,还将每笔明细账的会计凭证、发票等原始票据拍照上传;村级项目建设方面,从“四议两公开”的项目决策,到项目招投标,再到验收结算,按“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分阶段、全过程、无死角监督;民生及惠民补贴资金方面,公开政策依据、审批程序、每个人的享受等级及补贴金额等;便民服务方面,公开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

  二是“多载体”做好宣传推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媒介宣传“小微权力”清单。“线下”方式包括:第一,实地宣传。编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宣传手册,发放到各村(居)各户,对群众不清楚、不了解的事项及时指导、解答,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事“去哪办、怎么办、找谁办”;在各村(居)及人口集中的村民小组设立村务公开栏,全市统一建设样式、栏目设置、格式要求,定期更新内容;制作专题宣传栏,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村级财务收支、精准扶贫等事项,以醒目、易懂、全面的方式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行的目的、意义、内容,争取做到让群众心中有底、办事有谱。第二,分级培训。将业务大培训促进工作大落实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市培训到县,县培训到乡,乡培训到村组的分级培训方式,实现了业务培训的全覆盖。培训全面讲解了“小微权力”操作规范内容,编写了4万余字通俗易懂的培训资料,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培训课件,培训效果十分显著,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参训人员超6万人次。此外,还进行了“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专题辅导,通过专门的工作微信群,及时收集各地提出的问题,分期编写问题解答投放至工作群,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答疑解惑,助推工作落实。“线上”方式:加快推进全市“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平台系统已经上线,平台数据信息采集全面铺开,群众可通过电脑终端、查询机终端及微信公众号等,足不出户对民生项目资金、村级财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及办事结果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可通过身份证查询“一卡通”到户民生资金,并实现一键举报投诉,倒逼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小微权力”清单中好的典型案例,积极在报刊、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宣传。

  三是“两兼顾”规范公开内容。对村级小微权力的公开公示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内容与效率兼顾。内容上:村级层面,要求线上公开内容与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相吻合,公开的会议记录、合同及票据与纸质档案相吻合;乡镇层面,对村级财务、惠民补贴等公示内容要求严格审核,涉及民生资金的内容要求与上级职能部门无缝对接;县(市区)主管部门层面,要求按月及时更新民生

  资金数据,并报同级“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效率上,村级财务公开方式分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按照现行规定,村级财务每季度后下月10日前必须将上季度的村级财务情况集中公示;民生资金数据于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资金数据更新。截止到2018年11月,共采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项目建设、办事结果等数据信息64万余条。

  (三)竖起“篱笆”,规范用权,扎紧制度的“笼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娄办〔2017〕74号)《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

  一是建章立制,健全监督机制。针对“人”,完善村定补干部管理办法、村干部廉洁规定、村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针对“财”,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推行村级财务“零接待”制度;针对“物”,出台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服务采购、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相关办法;针对“事”,出台村级工程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基本实现制度建设对村级管理重要事项“全覆盖”,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委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按“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服务群众”“村级民主监督”三大类,分类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

  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严肃问责机制。第一,加强部门监管。在村级财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事项上,由乡镇(办)经管、财政等有关站所严格把关。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的审批、监管上,实行“4+X”模式。“4”即纪检、经管、财政、规划建设4家单位作为常规把关单位;“X”即与项目性质相关的主管单位,实现对项目建设的多方把关、从严监管。第二,鼓励群众监督。市级建立了平台工作人员查找问题线索、群众通过平台反映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处问题的工作机制,发挥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比对和投诉举报功能,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流,及时对平台上的群众举报进行核实调查。截至2018年11月,娄底市“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678件次,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8万余条。第三,严肃执纪问责。平台系统投诉举报受理后,首次投诉由信息提供单位(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和网上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二次投诉,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第二次答复仍不满意出现再次投诉的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级办理,确保了执纪问题的严肃性。通过对平台系统471条问题线索查处,全市共追缴资金37.3485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理17人次。同时,对推进“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二、主要成效

  “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先创之举。2018年初,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改革年会暨深改五周年高层研讨会上,娄底市推荐的“村级微权力清单体系”获评“中国改革(2017)年度改革案例”,是湖南省唯一上榜的案例。2019年1月7日,央视新闻联播《新时代巡视利剑作用彰显》,推介娄底市在巡视巡查基础上,探索开展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的典型做法。目前,全市有47.3万人关注平台,点击量达2800万人次。

  (一)信访矛盾明显减少

  村级“小微权力”制度机制,厘清了村组干部权力界限,实现村干部权力事项全覆盖,让镇村组干部明白“哪些事项可为”“哪些事项不可为”以及“怎么为”。娄星区杉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新军说:“过去担心的所有信息公开后,信访工作量可能会增加,会影响到我们的工作,通过‘小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现在的信访工作量反而减少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加

  理解和支持了。”从2017年11月全面推开“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至2018年11月,全市共接收农村涉纪问题举报3526件次,反映的违纪问题发生在2017年11月后的,仅132件次。

  (二)村级政务日益民主化

  “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新机制,对村级资产处置、村级重大建设工程、村级救助救灾申请审批、各类惠农补贴等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集体审议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村级民主,确保每一位村民都有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机会,推进村级政务民主化建设,形成多形式、全覆盖、多层次的“阳光晒权”立体格局。

  (三)基层管理体制有效规范

  通过完善和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机制,村级民主自治不断向规范化发展。村民切身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参与意识显著增强,自治水平明显提升。比如,涟源市白马镇金边村,曾发生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严重问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行后,情况根本好转。2017年下半年,村里对村组公路进行扩宽和硬化,村民全程参与了监督,高标准严要求,可以说到了“挑刺”的地步,尤其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村民的“尺子”比镇里的还要精准。

  (四)基层干部规矩意识显著增强

  村级小微权力的推行,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发展。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全市共立案查处违反廉洁纪律、涉贪腐的乡、村干部381人,其中违纪问题发生在2017年11月后的仅19人。

  (五)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对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群众一看就明白自己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还可享受一次性告知、全程代理、限时办结等便民服务,真正做到了“干部工作到位了,群众办事方便了”。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群众可实时查看资金数据,实现了“让数据代替双腿”的转变。基层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工作,由过去的不了解、不信任,逐步转变为越来越理解、支持、依靠,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融洽。

  (六)资金使用更加透明

  “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为监督插上了科技翅膀,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群众通过监督平台,即可对各类民生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通过“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全面公开村级财务等各类民生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随时动态识别和处置风险,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空间。通过监督平台,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实现监督效率大提升,有效防止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基层群众也可全面了解资金来源、使用方向等,切身感受党的惠民政策的温暖,增强对公共财政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对策与思考

  “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的推进,涉及各级各个部门,特别是基层历史遗留问题及工作体制机制的相应改变。目前娄底市“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村级小微权力制度的执行有偏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村级财务历史欠账包袱重;村干部待遇偏低;权力规范运行后行政成本增加;平台长期运行管理与数据信息持续采集更新

  难度大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运行维护、完善推进和考核管理,切实把平台建好、管好、用好。

  (一)层层夯实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早抓细,深入调研,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努力破解“小微权力”用权监督难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持续推进。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履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将各项任务一并逐一分解落实到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细化“小微权力”清单,将村干部履行村级事务管理职责细化,将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运行流程、职责权限等内容在村组进行公示,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大财政投入

  2018年各县市区为解决平台系统建设、村务公开栏建设、村级财务“零接待”转移支付及村级运行成本,财政新增投入500万元以上,村(居)较多的县市区达到1000万元以上。虽然部分经费为一次性投入,但要切实解决好“堵后门,开前门”的问题,解决村级财务“零接待”转移支付、村级运行成本及村干部待遇所需经费,需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三)充实人员力量

  “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的推进环环相扣,各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至关重要。为保证工作的持续开展,应探索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常设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力量,确保主体责任日常落实有人抓、专人管;扎实推进工作改革,细化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工作方式和考核奖惩,全面提升监督效率。

  (四)规范运行流程

  小微权力的运行,牵涉多个方面工作,小到村里印章的管理,大到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程序、发包办法,都要求依规依制度进行运转。规范运行流程,要根据事项名称、责任主体、办事标准、运行流程及权力行使依据,保证权力运行严格按程序走,并实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村级治理形势任务的变化,定期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重大决策类和日常管理类权力清单的调整,一般可结合村级组织换届进行;便民服务类权力清单的调整,由上级审批单位负责梳理并提出具体方案,按照与时俱进、便民利民的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各乡镇要根据有关部门调整意见,及时跟进对接,指导基层落实动态调整。

  (五)严格述职考评

  各乡镇要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与村主职干部报酬发放、村干部评优评先、上级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等相挂钩,并作为基层党建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情况纳入乡镇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宣传推广,运用各类媒体引导群众关注、了解、使用“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提高平台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公开栏公示、村社醒目位置张贴、印制发放宣传单和手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相关做法,并通过编印工作实务手册、编写案例等,提高农村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做到“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宣传全覆盖,真正让“小微权力”清单家喻户晓。要将“小微权力”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讨论、知识测试、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业务轮训,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力”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每名村干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轮训。

  (七)强化监督执纪

  畅通多种监督渠道,发挥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乡(镇)、村(居)要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答复和解释群众提出的质疑、询问,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积极拓展群众监督渠道,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是否按规定办理的过程予以全程监督,随时发现和纠正“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镇上建立健全重大村务工作审核、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务工作督查、村干部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工作水平,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民政所、公路站等部门要根据职责,继续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村账镇管”、审计监督等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镇、村二级对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监控,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市纪委监委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要运用多重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健全落实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乡镇交叉审计等制度,着力构建协同联动、全面覆盖、高效有力的监督机制,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运行。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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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李人庆.依法治村如何可能——浙江宁海小微权力清单改革的案例研究[J].中国发展观察,2014,(12).

  [2]唐组.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迁安市创新村级事务治理模式[J].共产党员(河北),2017,(23).

  [3]郑二节.温州龙湾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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