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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6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9-01 09:18:01 | 浏览次数:

篇一: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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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是我国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加强和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年度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务实,创新突破,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年工作回顾

  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忠实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了泰山民族中学、东孙村等一批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深入。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了“强村固基”少数民族帮扶工程,投入扶持金320万元,完成了32个帮扶项目。向1.6万穆斯林户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160万元,向

  200户少数民族低收入养殖户补助60万元。为民品企业争取贷款16亿、贴息4400万元。对8所民族中小学进行旱厕改造,进一步改善了教学条件。泰山民族中学被批准为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

  二是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采取签订安全责任书、召开调度会、开展专项督查、组织考核验收等

  形式和措施,保证了全年持续安全。全市48处寺观教堂和固定处所达到创建标准,总达标率超过96%。“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卓有成效,全市共举办培训班16期,受训人员达2000人次。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共筹集善款200多万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教职人员自愿参保率达到100%。顺利完成5个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宗教团体建设得到加强。

  三是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扎实推进。重新修订《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工作机制。特别是美国影片事件后,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县民宗部门深入民族工作重点乡村及清真寺,全力做好前后的稳定工作。及时掌握“达瓦”宣教团的动向,积极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了伊斯兰教领域的稳定。

  四是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按照市委要求,大力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效率逐步提高,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洁从政示范教育,树立了民族宗教部门的良好形象,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考核中,我市名列第三。20**年被市委评为“五型机关”先进单位和市直机关“文明机关”单位。市局1名同志被省局评为“爱岗敬业十大标兵”,1名同志被省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民族示范窗口建设力度不大;帮扶工程的闪光点不多;宗教场所的管理还不规范,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年民族宗教工作

  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安排,《20**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已作了全面部署,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抓住两个重点(民族团结进步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化三个结合(与经济建设、泰山大旅游、社会稳定相结合),深化四项工作(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和民品企业的服务管理)。

  (一)围绕一个中心——“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

  民族宗教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自觉地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民族宗教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具体地讲,就是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哪里,民族宗教工作就做到哪里,跟到哪里,服务到哪里,这就是民族宗教部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具体表现。

  (二)抓住两个重点——民族团结进步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民族团结进步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抓经济项目,主要是协调联动、拾遗补缺;抓应急维稳,主要是协助配合;而抓民族团结进步我们是主角,是职责所系、使命所在。要突出抓好以“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要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泰安少数民族人口列全省第二位,有国家级的典型人物,要通过扎实工作,努力创建5个省级、2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要抓好20处民族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设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成果。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的好坏,关系宗教工作大局。要开展佛道教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等十部委《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有关问题的意见》和省宗教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佛道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是基督教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年的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全省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治理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对藏传佛教非法举办的开光灌顶、化缘收徒、讲经说法等活动,要予以坚决处置。对净空及“净宗学会”以各种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讲座等,要继续进行清理整顿;要加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达洼”宣教组织和伊斯兰

  教极端势力在我市渗透传播。要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宗教慈善周”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

  发展中的正能量。

  (三)强化三个结合——与经济建设、泰山大旅游、社会稳定相结合

  1.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民族宗教部门虽然不处在经济建设第一线,但必须要有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把部门的工作与全市的经济建设紧紧结合起来,我们才能有作为、有地位。当前,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民族宗教部门要立足部门优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项目开工等方面,千方百计搞好服务。在招商引资方面,要充分利用宗教团体联系知名人士、企业家信众多的优势,特别是发挥泰山碧霞元君信众中企业家多的独特优势,积极宣传泰安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潜力,努力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上,对上多争取,对下多扶持,促进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

  2.民族宗教工作与泰山大旅游相结合。泰山是五岳之首,天下闻名,每年游客达4000多万,上山的接近500万,旅游业已成为泰安的支柱产业。泰山作为全国宗教文化资源富集地,碧霞祠有着“千年碧霞祠,万代祈福地”的美誉,这些都是宗教文化促进泰山大旅游发展的独特优势。如果泰山上的18处道教宫观能有千名道士,都成为合法开放的、原汁原味的宗教场所,就会吸引更多的中外游客,极大地促进泰安旅游业的发展。我们要充分发挥泰山宗教文化底蕴丰厚的优势,多争取全国有影响、有名气的宗教文化活动在泰安、泰山举办,扩大泰山宗教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泰山大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3.民族宗教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民族宗教部门要把维护稳定工作当作硬任务,特别是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上,要敢于引火烧身,主动介入,解决矛盾,关键时刻显身手,为党委政府分忧。要及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信息要灵,行动要快,做到哪里有风吹草动,我们就闻风而动,把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

  状态。要严格管理寺观教堂,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要积极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新路子,在就业、教育、医疗、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真心实意搞好服务。要抓好民族村的社会稳定,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好平安协会的作用,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深化四项工作——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和民品企业的服务管理

  1.深化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今年是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集中扫尾、全面总结年。要突出“教风”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严明教规,整顿教风。在这方面,碧霞祠已先行一步,开了个好头。各宗教团体都要把“教风年”创建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出几个在全省叫得响的亮点。在创建活动深化上,要突出“巩固、提升、出典型”这个主线,对未达标场所进行集中攻关,对已经达标的开展“回头看”,在出彩、出亮点上下功夫,切实培养几个过硬的典型。

  2.深化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宗教团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这种做法在全省是第一个,全国也不多,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创新和突破。要按照《意见》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认清职责,有所作为,自觉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发挥好宗教团体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当好统战和民宗部门的助手,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3.深化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帮扶工程是一项感情工程、关怀工程、民心工程,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重大,务必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县、市、区都要确定一批帮扶工程项目,列出一批要办的实事、好事,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从今年开始,帮扶资金不撒芝麻盐,要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办大事。有大项目、好项目的,市里就集中扶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效益好的项目上。要把帮扶工程项目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少数民

  族聚居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空间。

  4.深化对民品企业的服务管理。深化对民品企业的服务管理,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扩面,增加民品企业的数量,增加民族用品的种类,扩大民品企业的服务范围。二是服务,市县民族宗教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沟通,为民品企业搞好服务,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把好事办好。三是回报社会,要引导鼓励民品企业更好地回报社会,实现对周边民族村的“辐射拉动”、对中小民族企业的“产业链拉动”、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转移拉动”。

  三、几点要求

  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怎样以精神为指导,落实好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争先进位的能力。牢固树立“单项工作争第一,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思想意识,保持和发扬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工作中,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执行;要雷厉风行,迅速领会领导意图,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务求实效,不搞花架子,扎扎实实抓落实。

  二要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是一项常干常新的事业。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弘扬创新精神,树立创新思维,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敏感性强,要善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创新,既要有贯彻政策的坚定性,又要有实际工作的灵活性,努力做到观察形势有新视角,推进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

  三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民族宗教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既要给资金、给项目、给政策,更要讲感情、动真情、见深情。要对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做到思想上尊重、感情上亲近、满腔热情地对待,设身处地地理解,诚心诚意地帮助,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四要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搞好调查研究是减少工作失误,提高

  决策质量的有效方法,是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要紧紧围绕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面临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拿出一些有价值的调研成果。要加强信息工作,办好简报,发挥好网站的作用。

  五要提高部门自身形象的能力。民族宗教部门虽然人员少、编制少,但职责重要。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要讲政治,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规定,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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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任务。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好民族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长期以来,特别是2019年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国家和省、市先后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

  通过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民族工作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在定点帮扶活动中,各成员单位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为民族地区优先安排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效益型农业取得重大进展,以文化、文化为代表的民俗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城市民族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民族企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少数民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引发的民族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形成,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

  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城市,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

  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间相互融合的共同因素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上的不平衡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失衡、经营方式粗放、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落后状况仍未根本改观。

  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发的民族矛盾大量增加,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化解民族矛盾,协调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

  我们必须以执政党宽广的战略眼光和胸怀,正确认识和看待新形势下的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族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族关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健康发展。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作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具有比较明显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

  这种特定的人口结构也是导致民族团结问题容易被忽视、淡化的因素之一。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正确把握我市民族工作的市情特点,克服松懈思想,牢固树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在制定政策、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从我市的多民族市情出发,充分考虑各民族在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统筹兼顾,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殊需要和实际利益,维护和发展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我市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少数民族人口、民族乡(镇)总量

  分别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对全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具有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现阶段,我市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发展问题。

  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就没有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

  解决好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也就能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要紧紧抓住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良好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利用既是大城市、又是大农村的整体优势,努力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较快发展。

  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按照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的大目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取向,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把城市民族经济发展纳入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优先扶持、重点投入。

  引导民族地区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体系。

  积极支持民族企业拓展空间,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发展外向型经济,提升民族经济整体实力。

  重点解决好农业科技含量低、比较效益不高问题,促进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和转换增值,实现增产增收。

  着力抓好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的建设,大力培育既有民族特色,又有规模效

  益的优势产业。

  引导民族乡(镇)利用地域和资源优势,重点提高都市型、生态型农业的质量和效益;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优势,重点提高开发型、特色型农业的档次和水平;利用冰雪文化、民俗风情文化、传统饮食文化优势,积极发展特色旅游。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民族地区一般性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在财政、计划安排、项目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公益事业。

  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条件。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民族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根据我市实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好民族地区的水、电、路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优先安排和扶持一批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主要公路干线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民族地区的路网结构。

  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节水灌溉工程,认真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重点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之路,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同时,促进少数民族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

  要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基础、以文化为支撑的方针,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

  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不懈地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

  采取特殊政策,逐年增加民族教育经费,确保有效投入与经济增长比例相适应。

  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族教育体系建设,改善教育结构,逐步向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延伸。

  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建设,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

  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加大对民族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卫生院(所)的实际困难,支持民族地区建立新型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少数民族的健康水平。

  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振奋民族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逐步解决人才匮乏问题,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撑。

  三、提高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民族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抓好的重要工作。

  在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一以贯之地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要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来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德育教育内容,不断培养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在处理民族关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方针,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要采取教育、疏导和化解的方式来解决。

  属于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

  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这次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

  要根据《意见》要求,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十一五”规划,结合不同地区的发展条件和部门工作实际,完善配套措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条件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按照全党、全社会抓民族工作的思路,进一步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有政治上的深谋远虑,敏锐捕捉国际政治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产生的影响,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要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诸如理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解决工作经费等重大问题,支持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

  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民族工作社会化提供经验。

  各级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要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

  民族工作部门。

  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的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篇三: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三)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民族工作跨越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刚才,史天龙副主席传达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稍后,娄玲部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对全县近年来的民族工作作简要回顾,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20xx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民族地区,并就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与全国一道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落实了具体措施,20xx年9月30日,习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作的重要讲话,指出各民族在文化上要兼收并蓄、经济上要相互依存、情感上要相互亲近,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同时指出,要加大和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文化内涵和国家等九个“第一次”和“五个并存”新要求。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刘奇凡书记明确提出民族工作要围绕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同步小康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手段,紧扣民生、产业、扶贫、开放,创造性地解决民族工作中的资金、项目、人才等问题,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坚持法治思维与手段,处理民族矛盾、民族纠纷,推进民族事务管理的法治化、社会化。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我县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抓住落实国发〔20xx〕2号文件及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了全县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民族乡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持续向好。近年来,我县8个民族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8个民族乡的多项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

  县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

  全县乡镇通油路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达100%,建设中的德沿高速、德务高速将过境我县5个民族乡(钱家、沙溪、长丰、楠杆、龙泉),少数民族聚居区交通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变。水利建设也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长丰水库、观音滩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我县西边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工程性缺水问题。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全覆盖。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在扶贫开发方面,按照精准扶贫的总要求,重点向贫困民族地区倾斜。近三年来,8个民族乡共减少贫困人口3.53万人,占全县减少贫困人口总数9.56万人的36.92%。除桶井外,其余少数民族乡已实现“减贫摘帽”。在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全县教育“9+3”行动计划和“4+2”教育突破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已开始实施,启动实施了山村幼

  儿园建设行动计划。在医疗卫生方面,从20xx年国家正式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县不断加强民族地区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目前8个少数民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疗条件都得到较大改善。在文化旅游产业方面,加大了对民族节庆节日文化开发保护的扶持力度,“土家炸龙节”、“土家水龙节”等民族节庆活动越办越精彩;傩韵操、傩面雕刻、金钱杆等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序推进。德江傩堂戏、土家炸龙先后被列入国家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朝阳、高家湾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了民族旅游景区景点,带动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增收致富。在民族专项资金投入方面,县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三项经费从2010年的60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05万元。在民族团结和谐方面,先后创建省、市级示范社区、村寨、机关、学校、军营等13个。

  去年全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启动后,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充分肯定发展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县虽不是少数民族自治县,但却是典型的少数民族人口大县,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例高达80%以上,全县21个乡(镇、街道)中现仍有8个

  民族乡。民族地区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全

  县的经济总量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xx年,全县实现地方

  生产总值7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91.6亿元、财政总收入

  7.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14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17元,虽然增速在全市排名靠前,但在总量上还不是很理想。

  贫困落后仍是我县的主要矛盾,更是民族地区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是我们的根本任务,更是我县民族地区的艰巨任务。

  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的目标,民族地区是短板,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县的小康,4月14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在思南调研时强调,实现全面56个民族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全国一个地区,一个县,一户农民都不可少,必须做到滴水穿石,全面进步,共同小康。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民族政策,因地制宜和统筹推进各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下面,就抓好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民族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民族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用足民族政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一是

  中央和省、市今年专门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分别出台了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把中央和省、市明确的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二

  是

  要加大“十三五”规划的对接力度,力争把加快我县8个少数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列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规划盘子。

  (二)用好

  民族

  政策,不断夯实民族地区的发展基础。

  1.加大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加大对8个民族乡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族地区的发展基础,突破民族乡“硬件”瓶颈制约。要积极争取将楠杆、桶井、沙溪、长丰的出境路列入省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要优先安排8个民族乡的通村水泥路和通组路建设,力争到2018年实现8个民族乡村村通客运,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出行难问题。

  2.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的民生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长丰水库、观音滩水库两大覆盖大量少数民族地区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尽快改善我县西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工程性缺水问题。农村人畜饮水等水利项目要向8个民族乡倾斜,力争用3到5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全县8个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结合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优先将8个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群众搬迁至集中安置区。

  (三)用活

  民族

  政策,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

  1.加快推进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发展旅游经济产业。

  充分利用国家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保护与发展

  的政策机遇,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打造的理念,全方位、多渠道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打造力度。发改、住建、文化旅游、民宗等相关部门在作村镇建设规划时,要优先将我县被省民委列为民族特色村寨的朝阳、高家弯、铁坑、兴隆、官宅、长征等村(社区)纳入规划。要充分挖掘我县民族地区独特的地理风貌和民族文化,打造绿色小镇和民族村镇,积极助推民族地区旅游经济产业发展。

  2.深挖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工贸、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对民族餐饮、工艺品的旅游产品开发创新行业给予格外的关照和扶持。农牧科技、扶贫、卫生计生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充分挖掘民族民间医药资源,扶持民族医药研发、药材开发和药品注册,培植新兴产业链,大力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

  二、围绕改善民生,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和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

  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抓好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出台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涉及我县的优惠政策落地生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二)加大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开发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相关部门的支持,探索设立以精准扶贫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

  对内对外开放平台为支撑的民族乡试行开放式扶贫综合改革试点。依托“3个万元”工程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推动过去输血式的扶贫模式向造血式、参与式、整体式转变,确保我县8个民族乡与全县一道实现同步小康。

  (三)加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支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

  “全面改薄”、学前教育等项目,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必要的村小学或教学点,不断改善我县各民族乡办学条件,到2018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先

  实施民族乡卫生院标准化工程,加大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今年重点将对煎茶、枫溪、高山等医疗卫生工作进行提级转型,多渠道、多方位推动发展。充分发挥中药材资源优势,借助外力做大做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着力

  推进民族医院和民族医药临床基地建设。特别是我县天麻

  “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有机产品认证”“省级知名品牌”三个示范区的创建。

  加大对民族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力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提升全县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新农合县级大病统筹,实行新农合再保险,新农合异地报销制度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五)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返乡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园和少数民族特色手工艺产业,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完善并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民族特色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促进扩大就业。

  (六)切实抓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

  整合

  文化、民宗、土家学会等有关资源,加强现代科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应用,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建设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库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申报一批具有传统特色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办好“土家炸龙”、“水龙节”、土家“过赶年”等民族传统节庆

  活动,加大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力争建设县级民族文化博物馆。三、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今年是铜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之年,市里已给我县下了硬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形成齐抓共创的工作活力,围绕我市提出的十大示范,以“八进”为抓手,实现三大跨越,确保成功创建。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以提高我县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切实把发展落实到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上来。

  (二)围绕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活动开展。

  按照《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意见》(铜党发〔2013〕20号)、《德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德创办发〔20xx〕5号)要求,认真对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标准和测评指标,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寺观教堂、进军警营、进工(农)业园区“八进”活动,在已打造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树立一批新的示范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

  上下联动,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创的原则,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确保在6月底之前覆盖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五城联创办、县绩效办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抓督查推动县级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氛围。

  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要求和意义,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全省每年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的平台,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二是用好固定广告牌、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云上德江、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电影放

  映工程等宣传手段和文化惠民工程,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阶段性成效、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切实抓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整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少数民族成份的户籍管理,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少数民族人口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规范化、信息化服务管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

  (五)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模式抓紧建立规范、全面的创建工作档案,满足验收工作需要。

  同志们,实现中国梦,铸就民族魂。实现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重道远、前景光明。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要真抓实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加大我县两个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篇四: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我国由多个民族构成,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

  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04年,民族自治地方人

  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

  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

  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

  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

  五”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

  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

  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

  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篇五: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当今世界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多深刻的变化,民族宗教工作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民族宗教问题所固有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仍然存在,它们与这些新情况交织在一起,会变得更加复杂,不断产生一些新的矛盾。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次思想解放高潮的到来。它蕴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为解决新时期的各种新问题提供了指南。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并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

  第一,树立创新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与时俱进。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江泽民同志对全党的殷切希望。我们只有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才能使民族宗教工作保持勃勃生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我党肩负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双重任务。我们所

  进行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没有任何先例可循。所以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不断探索,在已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一方面,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审慎地研究民族宗教领域的新趋势,不断接受新事物、新观念,抛弃一切不合时宜的旧思想、旧观念,从计划经济意识、小农意识、官本位意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努力成为解放思想的实践者。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作风上创新,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并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心群众,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知难而进,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会并善于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党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切实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要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拥护党和政府、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第二,强化政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无小事”。特别是在世界政治向多极化趋势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民族宗教问题与整个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各级领导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地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相联系,对于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和分析,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做文章。同时,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我们的党和政府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从现实和长远看,都不能使宗教的阵地越来越大。这是一个大原则,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行动上必须十分坚定。各级领导都要十分注意如何把握这项工作的“度”。现在看来,我们有些地方的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思想政治问题还不是很清楚,认识不敏感。这就更需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同志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善于通过各种事件的现象把握其本质,积极主动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第三,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把包括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保持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民族宗教领域是个敏感的领域,世界范围内一些地区的冲突,大都起因于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问题处理得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各级政府必须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

  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重视和支持民族宗教部门开展工作。民族宗

  教工作部门必须时刻牢记肩负的重任,继续健全和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采取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对各种情况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注视民族宗教领域的动向,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种突发性事件,把已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为中心,积极开展民族工作

  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集中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方面。因此,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紧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三个相对落后”状况,仍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今年的民族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契机,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18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它以基本法的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固定下来,对保障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

  家作主的权利,对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XX年修改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加重了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区领导和帮助的责任和义务,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教育的扶持力度。这就为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自身努力加快发展、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创造了一个极好的外部环境。因此,要抓住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一契机,全面提高民族工作的水平。《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贯彻执行它的各项规定,不只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责,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政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并在实际工作中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形成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合力,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的发展。政府所属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我省实行了民族事务委员制的工作制度,各委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都很高,多年来对民族地区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发扬这种良好的传统和作风,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的基础设

  施建设和优势产业的培植。

  第二,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为载体,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从我省的情况看,没有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实现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了“兴边富民行动”。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直有关部门也积极参加。今年5月份,国家民委将在我省召开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我省的经验。但我们决不能就此满足,要继续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深入进行下去,不但要努力抓,还要抓出成果,要上新台阶。要借助“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尽快提高我省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民族地区要积极从自身实际出发,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延边州已经被列为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地区。这些优惠政策主要都是针对建设项目的,如果我们拿不出好的项目,也就享受不到政策。实践证明,上项目中的盲目决策是经济工作中的最大失误和损失。所以民族地区一定要充分发挥在“兴边富民行动”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论证,筛选效益好的项目,以项目为中心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第三,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长久的智力支持。提高民族地区的综合实力,人才至关重要,这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深层次动力。而就目前情况看,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还都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不适应就更加明显。因此,必须注意立足自身实际,

  着眼于国际国内的大背景,树立全新的人才观念,打破官本位等落后意识的障碍,破除论资排辈等落后观念,尽快培养和引进大批符合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终身教育体制,充分发挥人才的潜质,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要着眼于长远,努力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自己的人才,必须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实践证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才培养与教育发展之间是成正比的。民族教育是整个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还关系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存能力、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所以,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从长远的眼光出发来研究和处理民族教育问题。要与时代、社会同进步、共发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时代进步和民族发展的需要。

  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也是一项亟需加强的工作。要针对民族地区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现实需要,根据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目前,我省的民族干部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省民委积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做了很多工作,民委各成员单位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以后应继续坚持下去。但是,从整体来看,民族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普遍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短缺,懂经营、善管理的德才兼备的领导人才不足,法律、金融、国际经贸等加入世贸组织后急需的人才短缺。干部的通融性也较差,岗位一调整,就适应不了工作的要求。民族地区人才外流现象也十分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开发和使用机制。很多时候,我们的事业发展迟缓,不是因为没有勇于创新的优秀人才,而是缺乏创新的体制和机制。一定要为人才发展创业提供优良的“软”、“硬”环境,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用感情留住人才、用事业吸引人才的同时,用体制和机制激活人才。

  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

  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所以必须切实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确定的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我在此强调两个问题:第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历史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各类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但应当注意,我们倡导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我国各宗教自身的改革与进步,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应注意引导、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时代的要求进行宗教内部改革。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鼓励他们利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引导宗教界逐步改掉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成分,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要教育宗教界人士在各种宗教活动中讲政策法律、讲团结稳定、讲发展进步,利用他们特殊地位和声望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我省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把精力集中到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积极倡导宗教界人士继续关心经济社会的发展,捐资助

  教,兴办公益事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第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由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一度成为迫害中国人民、破坏中国独立主权的工具。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这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为我国社会各界所欢迎,并得到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与支持。但多年来,我国境外某些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一直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企图达到颠覆、“西化”和“分化”的目的;还有一些境外势力,也出于各种企图不断对我国进行宗教渗透。我省地处边境,又是个

  多民族省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都比较复杂。近年来,境外势力针对我省的宗教渗透也一直不断,有些地方发生的事件已经到了严重的程度。而从我们的应对能力来看,往往是在事件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后才觉察到,反应迟钝,工作被动。这样的局面如不扭转,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反渗透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宗教渗透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不能贪图眼前小利而置国家安全于不顾,对境外势力以各种名目进行的宗教渗透,要坚决抵制。

  在抵御宗教渗透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灵活畅通的信息收集和传递机制。宗教工作部门的同志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内宗教活动的情况,并要实行动态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就要抓紧向有关方面传递信息。二是建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不仅是宗教工作部门的任务,新闻、公安、安全、海关、教育等部门都有责任,要经常与宗教工作部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挥合力,切实解决好抵御宗教渗透问题。三是立足于实际制定工作预案,对紧急突发事件有所防范。由于目前宗教工作部门的力量还比较薄弱,而现代科技的发达,为宗教渗透活动提供了更加隐蔽和方便的方式,给查处宗教渗透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所以有关部门一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出相应的预案,以便事件发生后,将危害降到最

  低限度。在完善抵御宗教渗透工作机制的同时,各级领导要注意全面正确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信

  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增强信教群众的反渗透能力。

篇六: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全文共计5524字

  市委副书记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是新世纪、新阶段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宗教界的一次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十五”以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会议的召开,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的新咸阳而努力奋斗。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过问会议筹备情况,并做出重要指示。会前张书记、千市长又亲自接见了与会的民族宗教界代表。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克尔同志,在百忙之中前来指导会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马主任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刚才,少华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对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中、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

  全文共计5524字

  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广大民族宗教工作者恪尽职责,兢兢业业,倾注了满腔的热忱、心血和智慧,有效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咸阳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天,市委、市政府专门表彰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咸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和所有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当前,国际环境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民族矛盾和宗教纷争引发的地区冲突此起彼伏;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演进,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严峻考验。受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民族问题日趋凸现,一些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问题依然存在;民族政策法规落实不够到位,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亟待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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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等等,这些问题已制约着民族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宗教领域,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日益加剧,已经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成了现实威胁,控制与反控制、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更加尖锐。仅2019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现有现实活动的境外宗教渗透活动达18起,这需要我们引起高度警惕和重视。

  我市作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有回、满、藏、蒙等40个少数民族成份,常住人口2万余人,流动人口约5万人,五大宗教俱全,信教群众近20万人。应该说目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在民族工作方面,90%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在咸阳城区和兴平等城市,加上来咸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高校少数民族师生,城市民族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农村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落后,农村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至今仍没有脱贫;在宗教工作领域,宗教领域各种违法、非法活动时有出现。这些薄弱环节往往成为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突破口”。因此,当前的民族宗教问题比以往更复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比以往更繁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挖掘潜力、增强活力、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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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力的工作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准确把握工作的趋势、特点和规律,积极稳妥、有理有据、合情合法地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发展,努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把握主题,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经济发展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符合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规律。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这一主题,在推动发展上下功夫,在构建和谐上用力气,在强化特色上做文章,扎实做好我市的民族工作。

  (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积极促进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我市以“子祺”、“心特软”、“华丰”、“白象”等清真食品加工业和“老王家”、“西安陈家”等清真餐饮业为龙头的少数民族企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为咸阳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这些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和非公有制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扶持少数民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贷款项目的推荐和协调落实工作,逐步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少数民族企业和名、特、优产品品牌;大力宣传和培育民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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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民族品牌,不断提高咸阳民族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的扶持力度。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市上已将3个少数民族村的扶贫开发纳入全市“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农业、水利、扶贫、民政、交通等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劳动部门要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共同富裕。三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实施“两基”攻坚计划,要将民族聚居村作为重点;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向民族聚居村倾斜;加强农村的公共卫生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将民族聚居村纳入;要结合少数民族实际,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政策,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着力维护全市各民族群众的大团结。一是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搞好正面宣传教育。二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积极推广渭城区新兴路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的先进经验,将创建活动逐步引向机关、企业和少数民族聚居村。三是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坚持原则、应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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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及时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种摩擦纠纷,切实做到“四个防止”:即防止不同民族个体成员之间的摩擦纠纷发展成为群体事件,防止不同民族经济社会交往中的一般问题演变成为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严重问题,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和借机捣乱。

  (三)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和实施民族聚居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机制,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少数民族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要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养,关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生活和需求,调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积极性,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工作。

  三、抓住关键,努力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

  宗教问题是信仰问题,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已经成为衡量新时期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适应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我们要立足服从服务大局,加强基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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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础工作,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预见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宗教领域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今年是《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市宗教局要对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探索依法管理的有效途径。要做好宗教场所登记换证工作,继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要努力推动天主教自选自圣工作,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做好天主教三原教区助理主教选圣工作,积极协助省上开展周至教区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境外基督教非法传教的发展势头。要帮助宗教界解决教产问题,为爱国宗教人士解决实际困难。要坚决制止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错误做法。

  (二)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全面准确掌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的情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要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全局情况,各县市区也要掌握本地区的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职责,提出针对性措施。针对大量存在的非宗教领域的渗透情况,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要分别对学校、境外捐赠、互联网等情况进行调查,各相关部门都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抵御渗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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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加大爱国宗教界人士培养力度。统战和民宗部门要针对当前爱国宗教人士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现状,做好培养工作。要建立后备人员名单,制定培养教育计划,拓宽培养渠道,大力培养爱国力量。要加强爱国组织建设,适时成立市道教协会。要支持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调动宗教界的积极因素,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发展和稳定服务。要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宗教界人士对教规教义中的积极因素进行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阐释。肯定积极因素,就是要努力使宗教界多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

  四、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水平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统战工作必须处理好的五大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中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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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着力解决重大问题。要带头学习民族宗教知识,带头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带头参加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民族宗教界朋友,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地方,要强化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上要求,秦都、渭城、泾阳、三原、乾县、兴平等6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机构要单设,其他各县要成立民族宗教局,与民政局合署办公。但目前仅秦都区机构单设,希望其他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理顺机构,配好人员。要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作风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干部队伍。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要加强协作配合。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干部去努力工作,更需要各级各部门以及各族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完善由统战部牵头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全文共计5524字

  工作格局。要重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推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中的积极作用。

  四要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适应新形势,不断增强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注重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要定期排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新时期、新阶段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团结一致,锐意进取,自加压力,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的新咸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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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4年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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