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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6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9-01 15:36:01 | 浏览次数:

篇一: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新时期提升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水平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忠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执政党。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是派出所的根与魂,唯有将其不断抓牢抓实,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才能更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推动基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笔者结合派出所实践,就

  加强新时期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浅谈几点想法。

  一、基层公安党建工作实践及成效

  近年来,XX区分局XX派出所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最新指示精神,以建设一流基层标杆党组织为目标,聚焦

  党建创新引领,着力打造“藏蓝服务,火红XX”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理论武装、队建提升、业务促进的作用,党建工作成效显著。派出所党组织先后多

  次被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党建品牌获评全市公安机关十佳党建品牌称号。具体实践做

  法如下:

  (一)亮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创建“担当型”党组织。

  明确派出所“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不断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派出所总体工作常抓不懈。严格制定年度党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考评清单“三项”清单,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和工作主线,切实筑牢党员信仰

  之基,把稳思想之舵。

  (二)亮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创建“规范型”党组织。

  按照最新党章规定,不断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支撑党建工作规范开展。同时以落实市局“纪律管警·作风塑警”三项行动、四项制度为导向,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掌握队伍中出现的各类苗头问题,超前制

  定防范举措,不断提升党组织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亮品牌,提炼经验战法,创建“先进型”党组织。

  在“藏蓝服务,火红XX”党建品牌总框架下,持续丰富原有

  品牌内涵,结合重点工作创新“XX汇、党旗红”警企共建、“苏

  警服务班车”、涉外疫情防控等党建品牌项目,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进一步扩大党建品牌效应。同时大力实施“党建联盟”战略,将党建触角延伸至辖区优秀党建单位,采用实地参观、交叉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同社会单位的互动沟通,借鉴优秀做法举措,时刻保持基层公安党建的先进性。近年来,已与何山社区、XX社区、莱克公司、晶端精密等

  10余家单位签订党建共建协议。

  (四)亮服务,密切警民关系,创建“先锋型”党组织。

  以建设一流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出发点,将党建工作与日常服务工作相结合。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量身定制安全防范宣传、困难帮扶、普法课堂等30余项服务清单,由党员民警带领深入一线开展各项为民服务,充分发扬党员民警不畏辛苦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密切警民关系的同时不断提升

  群众服务能力水平。

  (五)亮实绩,聚焦主业发展,创建“实干型”党组织。

  坚持党建带队建、党建促业务发展思路,立足工作实际,将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推动“党建+模范”“党建+基础”“党建+网格”“党建+战时”等工作落地生效,充分发挥党建对公安主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防

  管控、执法办案、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制约新时期基层公安党建工作发展的问题、瓶颈

  (一)思想重视“虚化”,党建工作认知不足。近年来,随着中央加大了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力度,各部门对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较深刻理解,党建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少数基层派出所依然存在不够重视的情况。一方面,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全局观念和前瞻意识。简单认为党建工作“华而不实”,重业务,轻思想,将更多精力投放在绩效这项“硬指标”上,并未将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更缺乏系统完善的方案规划。对于党建这项“软任务”,认为做与不做区别不大,一旦上级来检查,只要准备好迎检材料就行,“一手硬一手软”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基层民警缺乏学习参与的观念与氛围。由于基层业务工作繁重,加之警力不足,民警“压力山大”的情况较为普遍,为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多为读读文件、记记笔记、走走形式,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党务工作引领业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主动学习

  和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党建制度“空化”,考核落实浮于表面。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学习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虽已较为健全,但并没有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质效应。一方面,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度不够完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仍是当前工作推进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有些基层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对于抓党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掌握不了工作重心,加上分管具体工作的副书记和从事党务的基层党员民警对

  自己落实党建责任制的职责不明,使得党建工作往往呈现出职责不明、分工不细的问题。另一方面,缺乏科学完善的党建考核机制。考核评估是推动工作的最有效途径,但当下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考核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考核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与活力。在实际考核工作中,不进行深入调查,一律按“优秀”打√,未能真正发

  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组织生活“弱化”,党支部作用不显著。《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础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但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中,党支部的弱化现象逐步显现。一方面,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到位。当前,在大部分精力被业务工作占用的情况下,有些支部被动应付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为了“三会一课”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单一。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没有真正转化为管理优势和发展优势,使得党组织的力度有所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另一方面,党组织生活缺乏创新。各地通常以读读报纸、念念文件、学学讲话为主,没有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民警思想需求,很少开展一些寓教于乐的组织活动,党内组织生活缺乏吸引力,造成基层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政治热情缺失,直接影响到基层党

  支部的组织建设水平。

  三、提升新时期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党建引领。一方面,正确认知党建,同频共振开展公安工作。作为基层派出所,重业务、轻党建看似无可厚非,殊不知若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极大可能导致业务工作缺少指引,甚至偏离方向。相反,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将党建理念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另一方面,选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公安工作。充分发挥少数部分作用,善于发现和培养基层公安队伍中的先进模范党员,通过开展优秀党员评选,加强“我身边的好党员”故事讲述,弘扬时代主旋律,激发党员队伍正能量,营造出“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辐射带动全体民警学典型、学先进,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二)要完善党建制度,夯实党建根基。一要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要集中精力解决好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明确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其他支委成员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以完善的责任体系推动各项党建工作落到实。二要健全日常教育机制。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员教育培训等载体,对

  全体党员民警开展常态化教育,培养党员民警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民警的综合能力,着力培养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党员队伍。三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必须把党建考核工作纳入重要事项全盘考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将党员组织生活参与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等纳入考评,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推动基层公安党建水平。同时要着重完善上级组织和党员民警的“双监督”工作机制,积极畅通党员民警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问题渠道,给勇于监督的同志以支持,确

  保对基层党支部形成有力监督。

  (三)要创新党建形式,丰富党建内涵。一要创新品牌建设,发掘自身特色亮点。基层派出所要总结提练各自党组织的特色亮点,善于塑造党建品牌,鼓励党员民警积极参与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凝聚集体智慧,促进基层党建在警务工作中“引领、帮助、促进、协调、监督”作用的高效发挥。二要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党建活力。紧跟信息网络发展新趋势,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依托“互联网+党建”模式建设媒体矩阵,不断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新颖性、趣味性。常态化进行“两微一端”宣传平台推广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宣传基层公安党建工作,让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党的思想引领,不断激发党建活力。三要融入网格治理,拓宽

  党建平台。以推进“警格+网格”双网融合工作为契机,将网格

  化治理与基层党建相融合,探索实施“网格+党建”工作模式,将网格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前沿阵地,把网格内各级各类党组织进行有效整合。以党组织为纽带,组织动员网格内部不同身份和类别的党员一同开展党建活动,实现组织优势、社

  会资源、服务功能的最大化。

  (四)要建强党员队伍,提高队建水平。一要坚持政治建警,铸牢忠诚警魂。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

  装头脑、指导实践,使广大党员民警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二要深化实战练兵,培养过硬作风。将实战练兵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制定全年实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推进党员民警常态化、制度化实训;以“公安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基层党员干部领导能力和党建工作水平,大力夯实思想政治根基和党建业务基础。三要坚持从优待警,强化履职担当。以警为本,关心民警成长,关注民警身心健康,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建立定期上门家访、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不断细化从优待警各项举措,让党员民警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全力营造和谐团结、友爱互助、奋

  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篇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毛泽东同志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者,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的指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是指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

  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才能得到落实。这种领导,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

  第一节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一、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涵义

  (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我党将有关国家安危的要害部门直接置于自己的领导之下,这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需要,是维护党的、国家、人民利益的需要。

  (一)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第一、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第二、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实际的领导

  第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保证作用。

  第四、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社会安宁,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

  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

  (二)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的实力,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

  (三)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党的领导才能使其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

  (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

  第二节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

  一、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实际领导之下,同时接受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中的一个工作部门,必须在同级政府

  领导下进行工作。

  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同时接受地方同级政府的领导。所谓实际领导,是指不仅要原则性的领导,而且要有决策权,是可以直接过问公安工作的。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通过地方党委的实际的领导来保证的。党委的领导与政府的领导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实际是指各级地方党委对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关系。地方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是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重大决策上的领导。

  二、地方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政治领导

  政治领导是指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的领导。

  (二)思想领导

  (三)组织领导

  党的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组织系统的工作来发挥党的领导、监督、保证作用。

  (四)决策领导

  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事关重大的问题有权作决策。

  1、进行宏观公安决策。

  2、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的指示。

  3、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法制领导

  党领导制定各项公安法规,并监督公安机关实施。

  三、地方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

  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贯穿于国家的全部行政工作之中,由政府去贯彻执行。政府加强了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落实。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是国家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实行的。

  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是依法实行的行政领导,主要内容是:

  (一)领导公安机关贯彻党委对公安工作作出的指示、决定。

  (二)领导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所有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和决定

  (三)作出有关公安工作的部署、决定、指示来源:http://www..com/doc/377949407.html,(四)领导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工作计划、方案制订适合本地区民政部的公安

  工作计划、方案,并结合本地区的中心任务,领导公安机关和政府其他部门贯彻执行;

  (五)领导下级政府贯彻本政府提出的有着公安工作的决定和指示

  (六)领导本地区公安立法(或制定地方性规章)的工作,根据同级党委的意见或本政府的决定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提案

  (七)制定和发布地方性的有关公安工作通告、条例、布告等法令性文件

  (八)听取和审阅公安机关的汇报、(九)对某些重大的治安总是作出决策,并领导公安机关贯彻实施

  (十)协调公安机关与政府其他机关之间的关系

  (十一)决定公安机关的编制和预算

  (十二)决定公安机关的行政人事任免

  (十三)决定公安机关人员的教育训练

  (十四)决定公安机关的外事交往

  (十五)对公安机关实行行政监督

  (十六)其他必须由政府领导的事项

  四、公安机关要自觉接受党委实际领导

  公安机关自觉地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就要积极主动创造便于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条件,把接受党委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加以制度化,长期地全面地贯彻执行。

  (一)重要问题及时请求报告,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

  (二)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三)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任务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

  (四)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指导

  五、严禁把侦察手段用于党内

  党内的是非问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去解决,决不允许把对付犯罪的手段用于解决党内的矛盾问题。在党内滥用侦察手段,会造成党内互不信任、人人自危,严重破坏党内团结和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准在党内搞侦察,是一条铁的纪律。

  六、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指令公安机关执行超越职权的任务问题,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这里的上级机关是指上级党委、上级公安领导机关以至党中央。

  七、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

  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存在着多重领导关系,即党委的领导,政府的领导,公安系统上级对下级的领导。处理好这些关系,对完善公安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确处理多重领导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政分开的原则

  (二)彼此保证的原则

  (三)互相结合的原则

  (四)全面强化的原则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

  我国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符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科学管理原则的。政府按照这个体制原则领导公安工作。

  在加强党委领导、政府领导的同时,公安系统也同样需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业务领导。我们反对“垂直领导”时,也不应妨碍公安系统内部统一、高效的领导职能作用的加强,至于借口不搞“垂直领导”,而削弱公安系统上级对下级的宏观指导、业务领导、统一协同作战的职能作用,甚至认为可以指令公安机关去干职责之外的事,也是不对的。

篇三: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1950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这一指示确立了我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是指从公安工作与全党的关系来说,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是指从地方公安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的关系来说,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才能得到落实。这种领导关系,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曾说过:“我们党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坚持了共产党领导八路军的原则。”我们党在坚持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的同时,也实行了党对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并且一直坚持到今天。这是一个领导权的问题。我党将有关国家安危的要害部门直接置于自己的领导之下,这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要求,是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要求。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绝不允许枪指挥党。”对公安工作也是这样,绝不容许公安机关有任何削弱、摆脱、抵制或忽视党的领导的现象。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强调指出:“加强党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领导是始终不渝地坚持的一个原则。人民民主专政是一个整体功能,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无条件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全面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地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凡是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法律问题时,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审核批准,并在党委监督下贯彻执行。那些具有全面http://hi.offcn.com/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性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工作部署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理,都要在党委实际领导下进行。党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自觉地接受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也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工作的直接领导。凡是党委要直接过问、检查和督促的,公安机关都要如实汇报,不得封锁消息,不得向党委保密,不准消极应付和抵制,更不准拒绝。做到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四条:(1)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2)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和保证作用。(4)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http://hi.offcn.com/

篇四: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公安系统论文:浅谈当前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我所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思想日趋活跃,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拟就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作一探讨。

  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我们感到在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思想重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有些支部班子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完成业务工作上,对上级党组织部署开展的思想教育活动重视不够,习惯于走形式、走过场,对于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意义,以及如何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部署不作深入思考,更谈不上根据实际工作和队伍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致使一些党员思想活动教育流于形式。究其原因是少数支部的领导对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作用认识不足,片面认为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只是实际工作中的“微观配套”工作,而且是一项“慢活”,做得好与差没有明显

  界限,做得好也不会“立竿见影”,做得不好也不会影响业务工作的开展。因而,从主观上缺乏积极主动的意识和热情,客观上则表现出了被动和敷衍的倾向。

  ——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好,影响了思想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支部在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上抓得不紧、不实,存在着应付上级检查的现象,致使一些学习制度难以真正落到实所。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有的支部片面强调业务工作繁重,没有时间抓学习教育,不能正确所理开展思想教育与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目前对一些制度落实如何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只是随机性地检查、抽查,缺乏一套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思想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有的支部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中,只满足于“上传下达”,习惯于集中组织学习一遍文件,再议论议论,就等于完成了任务,致使思想教育内容枯燥,形式单调,激发不起民警的学习兴趣和热情。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思想教育活动的形式、方法不适应日趋变化着的新形势和民警的实际需求,一些宣传模式和教育方法明显滞后,缺乏大胆探索与创新,进而影响了党员思想教育活动的实效。

  ——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难以解决民警思想实际问题。有的支部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中,只是满足于按照上级的部署完成任务,不能因时、因地、因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解决不同层次民警的思想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对不同层次党员的思想状况缺乏经常性的分析,不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找不准思想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跟不上针对性强的教育措施,特别是针对大家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不能及时组织学习和研讨,统一民警的思想,理顺民警的情绪。另一方面,有的支部领导片面认为,随着人们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变化,民警的思想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众口难调,没有什么更有效的思想教育方法,也无力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因此,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中,对广大党员、民警是否理解上级的精神,思想上有什么模糊认识,还存在什么问题,很少进行深入地研究,也拿不出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来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

  对于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所工作实际,我们感到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要把党员思想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提高对党员思想教育作用的认识,把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来抓,紧密结合公安保卫工作实际,制定教育计划,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切实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在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要抓“长”带面,落实责任,促进思想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严格执行市局《党委抓党支部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从抓支部书记入手,把各支部书记作为党员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要加强对支部书记进行培训,通过交任务、讲方法、定指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他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组织参加各项思想教育活动,用自身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推动思想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积极探索新的教育形式和方法,为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注入活力。要适应日趋开放的社会和人们思想多元化的需求,勇于创新,从党员思想实际出发,结合新时期社会大环境的特点,积极探索党员思想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活、新、实”,在形式上,可采取参观、讲座、演讲、报告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拓宽教

  育渠道,在内容上,要突出教育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系列教育,如市场经济知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时事政治教育等,避免空对空的说教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各支部的作用,通过典型引路、情感感化、环境熏陶及成立学习小组、评选学习标兵等方法,搞活教育形式,使党员和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摸清党员的思想热点和难点,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要运用谈心、家访、对话、座谈、问卷等方法,随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日常党员思想分析,找准摸清他们思想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跟上思想教育工作,为他们答疑解惑。思想上的问题总是伴随着实际问题产生的,因此,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除后顾之忧,以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说服力。五是纳入管理机制,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思想教育工作落到实所。要把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与监督制约机制挂钩,把坚持“三会一课”情况、党日活动情况、党员思想分析、党员评议以及开展专项主题思想教育等情况,都纳入到

  制度规范的轨道,加强检查监督,特别是要在机关实行等级化管理后,将其作为等级化考核的一项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各支部落实责任和工作实绩的检验手段,作为支部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保证开展的每一项思想教育活动都置于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之中,使党员思想教育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篇五: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提高公安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工作中突出问题

  在公安机关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的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到位。公安机关党员干部应该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政治觉悟不强。一些公安机关党员干部没有牢固的爱国主义情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忠诚,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党的理论和党的组织不够信仰。

  3.作风不实。部分干部在工作中重形式、轻实际,注重表面功夫,重形式主义,喜欢走过场。有些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有欠缺,不能够做到接受人民的监督。

  4.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公安机关党员干部需要加强群众工作能力,了解群众的期望和诉求,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心和呼声,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中贴近群众。

  为了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强化党性教育、落实结果导向、深化改革机制等途径,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篇六: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重虚化弱化

  自我批评

  虽然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动员较比增强了自己的党员意识,提高了自律能力,思想觉悟有了一定的进步,但联系自己思想及学习、工作实际,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作为一名从事公安工作的党员,这既是压力也动力。党员应该以身作则,不仅在工作方面要有优异的表现,而且更重要的是认真地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在各主面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这样才能顺利称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在这些年里,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在党内同志们的悉心帮助下,我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除了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于大队的各项要求和活动,我积极参加和配合,认真完成。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在组织观念和作风方面我能做到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按时交纳党费。作为一名警察,认真工作服务人民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

  在生活上我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我坚信养成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因此就有了我的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积极主动的帮助同志,与同志关系相处融洽。

  但我与优秀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合,并坚持作到身体力行,以更加饱

  满的学习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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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4年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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