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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8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9-02 13:54:01 | 浏览次数:

篇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授权,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告知社会公众项事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凭承诺书进行办理的工作模式。该工作模式的推行,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减轻企业和个人的办事负担,释放了办证过程中的时间和精力,实现了便民利民的正向效果。

  一、总体要求

  二、推行步骤

  1.明确推行范围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二是省级政府规定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三是地方性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同时做好废止不必要证明的清理工作。

  2.优化流程

  对于确定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进行全面的流程优化工作,确保办事流程简化、环节减少、时间压缩。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加强跨部门协调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流程的透明和公正。

  3.建立相应制度

  制定告知承诺制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明确工作的基本要求、流程和责任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同时,要建立事项告知承

  诺清单和信用管理制度,对涉及告知承诺的事项进行备案和监督,实现信息化管理。

  4.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公众对告知承诺制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承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等方式,加强对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工作的规范与纯正。

  2.完善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权责,为推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要逐步建立健全涉及告知承诺的立法程序,确保规定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加强信息共享

  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作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和共享使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为办事提供便利。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是我国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干预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举措,我们可以提高政府效能,减轻

  企业和个人的办事负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篇二: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19.05.07?

  【文

  号】司发通〔2019〕54号

  【施行日期】2019.05.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司发通〔201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

  2019年5月7日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是“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要求部署,现就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

  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探索,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快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高效便捷。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便民化措施,试点措施要让群众和企业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得便利。

  坚持统筹谋划。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的衔接,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叠加效应,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坚持平稳有序。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组织试点工作,确保工作推进依法有序、安全平稳,风险总体可控。

  (三)工作目标。

  试点地区、部门确定试点单位并选取有代表性的证明事项,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

  二、试点范围

  根据试点需要和有关地区、部门工作基础,确定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试点省(市)可以在本地区全面开展试点,也可以选择个别区域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试点;试点的国务院部门可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试点地区、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三、试点任务

  本方案所指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本方案所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试点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除试点单位确定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外,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证明事项可以代为承诺的,要有申请人的特别授权。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试点单位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对实行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

  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在试点单位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试点单位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试点单位要针对试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试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予以核实。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检查扰民。

  (四)探索失信惩戒模式。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社会建设,不断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于经查实承诺不实的,要追究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试点单位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对核查难度较大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梳理工作环节重大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地区、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单位,编制试点事项目录,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并于2019年5月底

  前将实施方案报司法部。

  (二)组织开展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试点地区、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取得工作实效。

  (三)总结经验做法。试点地区、部门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对本地区、本部门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司法部。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任务和工作步骤,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地区要明确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牵头单位,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等工作。司法行政、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试点地区、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做好考核评估。试点地区、部门要制定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督促指导,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效纳入改善营商环境评估。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司法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试点进展情况;试点工作结束后,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篇三: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2024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证明事项繁琐、办理程序复杂是社会治理中的一大难题。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在办理各类证明事项时,往往要求群众提交大量的材料和证明,使办事群众不仅耗费时间和精力,还增加了在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风险。

  为了实现“放管服”改革目标,减轻群众和企业的负担,我国自2018年开始探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一制度的推行,不仅有助于简化政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还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和证明的提交,从根本上降低了权力滥用和腐败发生的机会。

  二、总体目标

  2024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推行路径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推行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普及相关政策,使大家充分了解该制度的意义和目标。

  2.制定告知承诺清单

  政府部门应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和分类,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该清单应明确告知承诺事项的内容和要求,并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接,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3.制定告知承诺规范

  政府部门应制定告知承诺制度的具体细则和操作规范,明确告知承诺的程序、方式和要求。同时,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告知承诺行为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4.完善信息化平台

  政府部门应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应提供便捷的在线告知承诺功能,方便群众和企业提交和查询告知承诺事项,同时也方便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和评估。

  5.加强培训和督导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督导,提高他们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理解和操作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督导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有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法规的衔接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衔接,确保在便利办事的同时不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政府部门应及时修订与该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政府部门具备良好的政务服务能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素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设立监察机构

  为了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效实施,政府可以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政府部门的告知承诺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制度的顺利推行。

  4.建立咨询服务平台

  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和咨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问题,政府可以建立咨询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问题解答,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在办理证明事项时遇到的问题。

  五、风险提示和对策

  1.风险提示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推行,可能面临群众和企业对此不熟悉、不信任的问题,导致推行的难度较大。也可能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例如虚假承诺、滥用告知承诺权利等,增加治理难度。

  2.对策

  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性和好处,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提高群众和企业对该制度的认知和接受度。同时,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加强对告知承诺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行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推进步骤

  2024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可以分阶段推进:

  1.2020年-2024年:制定推行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2024年:制定告知承诺清单和规范,完善信息化平台;

  3.2024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监察机构和咨询服务平台,加强培训和督导。

  通过以上措施和步骤,2024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标可以得到顺利实现。这将有效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轻群众和企业的负担,推动政务服务向更加高效便捷的方向发展。

篇四: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19.05.31?

  【文

  号】人社厅发〔2019〕71号

  【施行日期】2019.05.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要求,部里制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5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二、试点时间

  2019年6月至11月。

  三、试点范围

  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四、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

篇五: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企业或机关事先向政府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相关事项,并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保证企业或机关的承诺不虚假、不欺诈,确保社会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法律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落实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对企业或机关承诺的监管,保障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实施主体

  1.政府部门:负责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

  2.企业或机关:作为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承诺方,需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并承担承诺所带来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

  1.规范承诺内容:政府部门应指导企业或机关制定具体的承诺内容,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承诺的实施可行性。

  2.建立事项告知承诺制备案制度:企业或机关在承诺前需填写备案表,详细说明承诺的内容、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加盖公章备案。政府部门应对备案表进行审核,并建立统一的备案平台,方便监管和查询。

  3.加强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监督和评估:政府部门应定期对企业或机关的承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承诺的落实情况。对于未按承诺落实的企业或机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进行处罚。

  4.完善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应定期公开企业或机关的承诺信息,包括备案表、评估结果等,提高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5.加强宣传和培训: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或机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其对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认识和理解,规范承诺行为。

  五、责任分工

  1.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责任。

  2.企业或机关要依法依规履行承诺义务,确保承诺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3.公众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于违法违规的承诺行为,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投诉和申诉。

  六、保障措施

  1.建立事项告知承诺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承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建立健全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息化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3.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七、评估与改进

  政府部门应定期对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八、衔接与过渡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或机关充分沟通,确保各方的理解和配合,做到顺利过渡。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强化对企业或机关的监管和约束,保护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指导,企业或机关要依法履行承诺,公众要积极参与监督。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篇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法治环境逐渐改善。然而,依法履行告知承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仍然被一些单位和个人忽视,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琐碎、繁琐,严重影响了行政效能和公民权益。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公民权益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推动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全面、深入地实施,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履行告知承诺,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和公民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

  (1)加强对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培训和座谈会,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深入理解并全面掌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和作用。

  (2)通过多种形式,包括宣传资料、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向公众普及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对该制度的认知度。

  2.制度建设阶段

  (1)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明确告知承诺范围、手续、责任、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2)建立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息化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事项告知承诺的具体要求、流程、结果等信息。

  3.实施推广阶段

  (1)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将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推动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广应用。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事项纳入事项告知承诺范围,推动事项告知承诺的广泛实施。

  (3)加强监督和评估,对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四、保障措施

  1.制定明确的配套政策,鼓励并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实施事项告知承诺制。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3.建立举报和投诉渠道,接受监督和群众的监督。

  4.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事项告知承诺制,预计可以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民满意度。此外,通过推行该制度,还可以进一步促进政府行政改革,树立政府服务法治化的形象,增强社会信任和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六、工作计划

  本实施方案将于XX年XX月启动,计划在XX年XX月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进展和效果将定期进行评估和汇报,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对实施该制度的相关单位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实施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推进行政改革的重要一环,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将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七、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

  在实施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是关键一环。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宣传资料、新

  闻媒体、社交媒体等,向公众普及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本知识和优势,并引导公众依法履行告知承诺,主动参与行政事务的决策过程。同时,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确保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规范实施。

  2.建立健全事项告知承诺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明确告知承诺范围、手续、责任、监管等方面的规定。要建立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分工,确保责任的落实和工作的协同配合。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全面落实。

  3.建立事项告知承诺的信息化平台。

  建立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息化平台,是推动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该平台,公众可以了解事项告知承诺的具体要求、流程、结果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办理相关事务。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和便利性,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使用该平台。

  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事项告知承诺的广泛实施。

  为了更好地推动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加强对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要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整合资源,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有条件的事项

  应纳入告知承诺范围,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制在提高行政效能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5.建立健全监督和反馈机制,保证实施效果。

  为了促进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良性运行,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反馈机制。要加强对事项告知承诺的监督和评估,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同时,要建立举报和投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保证政府行政服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八、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事项告知承诺制,旨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民满意度。预期效果包括:

  1.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事项纳入事项告知承诺范围,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加快办事速度。

  2.提高行政效能。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将以更高效、更便捷的方式为公众提供行政服务,缩短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增强公民满意度。依法履行告知承诺可以减少公众办事的不确定性,提高公众满意度,增加对政府的信任。

  4.推进政府行政改革。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将推动政府行政

  改革,增强政府服务的法治性,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行政服务模式。

  九、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

  1.宣传教育阶段:XX年XX月-XX年XX月,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认知水平和能力。

  2.制度建设阶段:XX年XX月-XX年XX月,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并建立事项告知承诺的信息化平台。

  3.实施推广阶段:XX年XX月-XX年XX月,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推动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广泛实施,并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情况。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和措施,预计可以逐步推进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实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公民权益保障水平,促进政府行政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

篇七: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篇八: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事项时,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承诺书,承诺材料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减少对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减轻企业和公民的行政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化政府。然而,仍存在一些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提交大量证明材料,审批流程繁琐、周期长,给企业和公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1.减轻企业和公民的行政负担。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可以减少企业和公民提交证明材料的数量和种类,不再需要层层核验,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减轻审批过程中的行政负担。

  2.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投资和创新活力。

  3.促进经济发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可以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审批速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原则和措施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其顺利实施。

  1.遵循便民利民原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公民办理相关事项。

  2.突出风险防控原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意味着对申请人的审查放松,要加强风险防控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

  3.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不同事项性质和风险程度,科学制定承诺内容和要求,分类管理,确保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实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措施和规范。

  1.清理废除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行政机关要对现有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数量和种类。

  2.制定告知承诺书模板。行政机关要制定统一的告知承诺书模板,明确告知和承诺的事项和要求,引导申请人诚信遵守承诺,提高行政效率。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信息共享,提供便利的证明材料查询和核验平台,方便申请人查询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加强监管和惩戒机制。对于虚假承诺、提供伪造证明材料、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人,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和惩戒机制,加强行政问责。

  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预期效果和挑战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可以带来许多预期效果,但也将面临一些挑战。

  1.预期效果

  (1)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证明材料提交的繁琐流程,节约办事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2)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和公民的行政负担,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3)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

  2.挑战

  (1)权责不清。相关部门和行政机关在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时,可能面临权责不清的问题,需要进行明确划分。

  (2)信息共享不畅。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资源,而且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3)风险防控难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在保证审批效率的同时保持风险控制的能力,以防止潜在的欺诈行为。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减轻企业和公民的行政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可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依据相关原则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其顺利实施,同时需要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进一步建设法治化政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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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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