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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纲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8-17 16:25:02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检察院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纲,供大家参考。

区检察院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纲

区检察院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纲

 

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基层单位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积极拓宽党建工作载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清理不合格党员、理顺党组织关系、按时换届选举、补缴党费等一系列的工作。特别是把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来抓,经常抓,抓经常。为了更好完成2021年的党建工作,经请示XX检察长同意,我们今天进行专题培训,就是怎样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一个讲座。

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有以下几项内容需要重点落实: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员必须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帮助指导党支部搞好“三会一课”,对那些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1.支部党员大会

(1)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有选举任务的会议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会议

(1)时间要求: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所做出的决定才能有效(有3名委员的支部委员会,如果只有2名委员在,一般不应召开支委会,情况紧急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列席。

(3)主要内容: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3.党小组会

(1)时间要求: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3)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4.党课

(1)时间要求:一般至少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

(2)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授课人一般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委员担任,也可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有威信的党员担任。

(3)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党性党风党纪、时事政治等方面,以及结合实际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每月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三为全区支部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元,紧扣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功能定位开展活动,包括开展“三会一课”、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群众等。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

(1)时间要求: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

(2)参加人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全体成员。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

(3)主要内容: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四讲四有”和“四个合格”,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引导年轻党员加强政治历练、政治能力训练。

(4)基本程序: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清单—通报对照检查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的党小组,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通报对照检查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本级党委和区委组织部要约谈提醒、督促改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及时记载。

二、“三会一课”工作薄书写、检查的有关问题:

1.由谁写?按要求,工作簿应该由支部组织委员记录。但我们实际工作中大多单位都由内勤代写,而且是集中时间填写。这就要求我们书写的人员要有一定的党建知识,而且认真负责,与市检察院下发的计划、时间保持一致。

2.党支部组成人数?单数。不明白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单双数的重要性及作用;
有的单位把全部班子成员都写上了,有的单位只有几个人,都写在上面,形成“全官型”,“全员型”党支部。

3.工作簿上写什么?

鉴于我院大多数党支部不明白“三会一课”工作簿上应该写什么,把支委会当成工作部署会、学习会。现在再讲解一下发的党支部记录本上清楚地写着书写的内容。按区院下发的计划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4.党课、党员大会后面的参加党员签字与党员人数是否相符,签字是否同一笔体、缺少人员注明原因等。没有参加的人员应该有补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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