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直机关示范党支部选树工作方案(含通知、党支部建设考评标准及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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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直机关示范党支部选树工作方案(含通知、党支部建设考评标准及意见表)
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各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推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达标,促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省直机关工委决定开展“省直机关示范党支部”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在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分类选树50个左右“省直机关示范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坚强过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到位,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新举措、新成效。
2.支部工作基础扎实。基本制度落实有力,支部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基本保障充分到位,在本单位2018、2019年度党支部建设考评中评为“优秀”等次。
3.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推进党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参与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支部所在部门(处室)的业务工作得到单位党组(党委)充分肯定,相关述职评议考核排名靠前。
4.党员作用发挥明显。有一支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近三年党支部所在部门(处室)的党员、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党员民主评议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单位党建氛围浓厚。党支部所在单位的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多年来单位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较高,所属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方法步骤
1.申报推荐(4月中下旬)。各单位机关党委依据本单位本系统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情况,在先进党支部中择优遴选,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原则上一个单位只推荐一个党支部。
2.初核把关(5月上旬)。省直机关工委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推荐的党支部进行初步筛选,提出初选对象名单。
3.培育提升(5月中旬至6月)。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单位机关党委对初选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育、重点指导,帮助进一步夯实基础、挖掘亮点、总结经验,提升支部工作质量和水平。
4.核查审定(6月上旬)。省直机关工委对初选对象的工作情况调查核实后,确定示范党支部入围名单。经工委会研究审定后在“湖南机关党建”网进行公示。
5.授牌宣传(6月下旬)。省直机关工委对选树出来的示范党支部授予“省直机关示范党支部”牌匾,在有关媒体、平台上集中宣传推介。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将示范党支部选树与党支部“五化”建设紧密结合,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融入“五化”建设工作中,通过选树工作进一步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达标(考评标准见附件1)。
2.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和重点培育等重要环节工作。申报选树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防止“造盆景”、搞形象工程,坚决杜绝为申报示范党支部“造记录”“造台账”等现象,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3.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做好示范党支部工作展示介绍和相互观摩学习等工作,促进省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对标先进,推动省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
4.各单位在正式推荐前,可与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提前沟通,并于4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报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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