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章3篇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章3篇
2024年最新市政府工作计划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章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章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25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全国性17项,省级50项。24件案例、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全市检察工作连续九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职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17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95件1538人,提起公诉2959件4406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70人。持续深化行业整治,向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20份,其中1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制作相关宣传微课堂视频,被中国长安网官方微博、xx普法等媒体转发,浏览量达35万余次。依法推动安全生产。监督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提起公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6件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怀远县院结合办案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查处违规经营成品油窝点10余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7件,回复、采纳率均为100%。固镇县院创新“消防安全+检察”协作机制,针对群众关切的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36个小区877部电梯安装禁止电瓶车进入系统,推动新建车棚约200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668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83人,提起公诉512人。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广泛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高群众防骗反诈意识。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在办理非法集资、贩卖毒品等洗钱罪上游“七类”犯罪时,同步审查涉案资金流向和洗钱犯罪线索,斩断上下游犯罪链条,共批准逮捕洗钱罪3件3人,监督立案2件2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市检察院获评“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xx检察”抖音号、一点号入选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创新实施“府检联动”。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6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和协同执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93件99人,实现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细则》,为达成民事调解搭建制度平台,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审计局创新建立“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国有财产和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监督,接收审计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1件,立案办理16件,督促追回医保基金174余万元、土地出让金50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221亩。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机制,深化涉林资源公益保护“五长五联”机制,协同推动问题整改。“林长+检察长”相关做法入选xx自贸区建设两周年十佳案例,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成功办理的北淝河跨界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五周年好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检察为民更加彰显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省、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持续改作风、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8件9人,起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13件22人,提起公益诉讼1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1550余万元。合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7人,批准逮捕8件23人,提起公诉6件19人,制发检察建议6份。蚌山区院办理的谷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1.82万元,该案办理的成功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登载。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288件,帮助讨薪200余万元。蚌山区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劳动争议监督案,被《检察日报》刊载并获评最高检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搭建司法救助“暖心桥”。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贫困户为重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28件,发放救助金202.61万元,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暖民心。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制定“党建+信访”机制六条举措,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共建共治信访工作格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72件,开展回复答复4311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包案办理220件,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访。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综合网络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市检察院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实招实效“为企优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9件208人,积极参与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基地建设,提起公诉涉自贸区刑事案件48件96人。深入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虚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空壳公司”151家,制发检察建议26件。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活动,清理案件4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严格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16件3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4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批准请假220人次,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社区矫正对象米某请假从事航运活动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4件,依据合规整改结果对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禹会区院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经过半年考察期,第三方出具监管考察报告,企业整改情况良好,检察机关据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向好,销售收入和缴纳税金均实现正增长。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增设15家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畅通服务民企“直通车”,制作“检企联系卡”,同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丰原集团会签保障硅基、生物基产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27人,提起公诉17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9人,不起诉106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与市妇联合作建立“小树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聘请20名专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社会调查810次,发出督促监护令605件。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协作,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共救助35人,开展心理疏导73次,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加强法治宣传,2件精品网课纳入全市中小学思政课程,开展法治宣讲及犯罪预防活动1689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册。
三、坚持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法律监督更加优化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四大检察”质效提升。
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88人,不捕率41.43%;依法不起诉1027人,不诉率18.89%。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0人,推动诉前羁押率降至28.18%。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55件4208人,适用率84.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至94.2%,采纳率达97.23%。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社会效果,怀远县院对七旬老人陶某某种植罂粟自用行为,组织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严格规范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两级院全覆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达99%以上。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65.71%。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书面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意见并被采纳413件,着力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做精民事诉讼监督。着眼促进公正审判,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聚焦“执行难”问题,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8人,对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8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禹会区院办理的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大力提升公益保护水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48件,提起公益诉讼118件。推进“生态环保+检察”模式,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437件,制发检察建议322件,提起诉讼45件,诉请生态损害赔偿600余万元。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与水利部淮委、生态环境部淮河局、沿淮检察机关等建立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妨碍行洪安全”“一枝黄花”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陆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等4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房某某等人掠夺性捕捞底栖动物案等3件案件被最高检推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办理知识产权、文物与文化遗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全省率先建立“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在全市21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站”,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损害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整修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散葬烈士墓240余处,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积极融入反腐工作大局。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件47人,提起公诉47件53人,成功办理xx市政法系统腐败案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某某等人受贿案件。五河县院办理的丁某某挪用资金案被最高检评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全市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推荐到最高检表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增设市院检察侦查部门,组建全市检察侦查办案团队、人才库,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处全省前列。王某滥用职权案、赵某等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全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
四、坚持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的强基导向,发展根基更加稳固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
顿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制定《“12345”工作思路“党建+检察业务”重点工作推进表》,梳理20项党建、业务重点工作,推进60项具体措施,“三聚三融三促进,党建公益双提升”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小树苗”检察官工作室获评“市工人先锋号”。组织全市两级党员干警参加重要卡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实战实训,强化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59期,累计参训干警1190人次。一批集体和个人荣获上级表彰,其中4名干警获最高检通报表扬,9名干警和5个办案团队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先进”荣誉。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市院机关指导帮扶基层院建设暂行办法》,明确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开展实地调研,帮助基层院解决困难问题14项。落实对基层院协管责任,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配合选任2名政治部主任、6名副检察长。开展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工作品牌“双展示、双引领”活动,禹会区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龙子湖区院“春泥”未检工作品牌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法律监督与大数据应用融合,禹会区院“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三等奖。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季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强化八小时外管理,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办案监管机制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强化检察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开展常态化核查,守住司法公正防线。持续强化廉洁司法。主动将检察工作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压实压紧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政治监督工作专题会商会,落实落细各项政治监督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全市检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
五、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重要理念,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各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并获评“满意”等次。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某养殖企业污染整治”的建议,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畜禽养殖医疗废弃物监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推动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将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认真办理市政协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重点提案,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1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获评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单位。怀远县院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怀远石榴”地理标志予以保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各项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701条,重要案件信息233条,公开法律文书1886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2170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905件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邀请律师驻检参与接访,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建立市级听证员库,公开选聘9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815件,其中网络直播149件,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依法能动履职,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长三角地区先进检察机关相比,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还较为欠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现代化幸福xx建设新局面的决定》,细化检察环节贯彻落实举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追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从监督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预防预判工作,发挥好“法治参谋”作用。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府检联动”,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推进专利、标准、品牌三大工程,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奋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我市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协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快美丽xx建设。
四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理念、提升能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六是持续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本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工作,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检察初心,勇担时代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现代化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章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服务大局水平持续提升
坚决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市委“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部署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3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72人,提起公诉1605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59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落实命案“双介入”机制,对10件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5人涉嫌贷款诈骗3294.2万元案件,2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检衔接,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1件39人。审查起诉xx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xx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某某等贪污贿赂系列案,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助力打造“包你满意”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组织营商环境“护航”等4个惠企利民专项行动,对涉企诉讼案件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清理涉企挂案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评查监督法院涉企民事执行案件458件。固阳县检察院监督纠正1件损害民营企业权益虚假诉讼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1人,更好地安商惠企。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涉企典型案例演示汇报会”,集中演示16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为涉企案件办理提供“样板”。该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案件13件,占自治区办案数40%;对9名企业负责人、4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有序发展。青山区检察院对某上市公司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依法对4名企业高管决定不起诉,帮助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再创新高,缴纳税款89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32个。在接受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对xx市营商环境非常满意,将继续加大在xx投资创业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与行政机关联合制定协同保护方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5件,2件入选xx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高新区检察院作为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单位,率先探索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新模式。
用心守护幸福xx。倾力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7件,挽回经济损失190.7万元。结合办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着力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污染黄河、破坏南海湿地等问题,督促清理污染水域100余亩、被占用河道50.8公里、垃圾133.9吨,拆除违章建筑5千余平方米,守护我市蓝天、碧水、净土。市检察院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某公司污染环境系列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构建“检察+社会+家庭”三位一体保护网,九原区等8个基层检察院联合妇联、关工委建立2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达茂旗检察院在对一起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时,建议和支持民政部门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事诉讼,并与法院、行政机关合力救助被害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向生活困难的56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3.4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专项工作,发布全市检察机关20个诉源治理典型案例,并集中演示交流,引导检察人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既帮群众解开“法结”,又帮其打开“心结”,检察日报作经验报道。石拐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七旬老人盗窃手机案件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365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采取检察长包案、司法救助等方式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重复信访治理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针对办案发现校园安全、网络治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2件,采纳率100%。固阳县检察院制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东河区检察院、土右旗检察院通过案例分析和数据研判,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堵塞执法漏洞,推动酒驾整治更加规范。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贯彻新时代法治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区率先运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规范化管理平台,在辩护人、值班律师见证下,198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具结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上升到90%以上,速裁程序适用率上升到47.2%,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率达92.4%。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50.7%,不诉率29.9%,同比分别上升8.5和13.1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24.9%,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昆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诈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深化立案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全区的示范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件,监督撤案81件,同比分别增加了38.7%和42.1%。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97.1%,居全区首位,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后,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3件;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21件,采纳率100%。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全面开展巡回检察,督促整改问题310个,纠正脱管漏管12人。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发现并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2件,监督收押收监49人。
民事诉讼监督不断强化。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5件。市检察院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某行政机关与某公司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改判,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94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手段促进息诉服判。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99件,采纳率100%。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1件,挽回经济损失78.6万元。白云矿区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帮助农民工讨薪10.4万元。
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大力推动公正司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社会治理类案件189件,制发检察建议116件,采纳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九原区检察院采取座谈磋商、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措施,办理3件房屋拆迁领域申请检察监督案,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坐下来谈、说出来听,共同解决争议、达成共识,实质性化解长达10年之久的行政争议。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涉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和社会治安等领域小专项活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49件,全部采纳。办理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5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1件,均被采纳,涉及土地面积1550余亩。与法院、公安、其他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项,推动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会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细则”,推动执法司法衔接,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公益诉讼质效持续优化。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2件,立案377件。履行诉前程序,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2件,相关部门全部回复并纠正。开展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建议相关部门追缴国有财产1.6亿余元。土右旗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对无证洗煤厂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收回采矿权价款1967万余元。发挥“源头治理+打击犯罪+生态修复”检察职能作用,保护草原6802.3亩、林地1616.9亩;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公益林基地9个,累计补植复绿1873.5亩。与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磋商机制,形成“磋商+协作+公开听证+警示教育”公益诉讼xx办案模式,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石拐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危害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对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或问题“反弹”的,依法提起诉讼9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诉讼请求。
三、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检察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行党组抓引领、支部抓落实、党员示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学习模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五个牢牢把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10+10+2”党建阵地作用,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期办结市委、市委政法委督办、交办事项31项,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在人民日报、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检察宣传稿件1410篇。将检察人员原创作品《图记民法典》制成自编自演短视频,学习强国平台、检察日报予以刊载。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45项具体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67件。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制定违反检察职责问题线索处置办法,最高检转发工作经验。
切实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实战导向,组织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57个班次,教育培训6000余人次。持续推动“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工作向基层延伸,组织网呈答疑、网络培训、“1带N”线上小课堂等87个班次,培训基层检察人员6900余人次。组织检察官、法官、警察、律师380余人同堂培训,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共识。从公安、消防等机关聘请6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注入新动能。1名检察人员被最高检通报表扬,20名检察人员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先进个人、业务标兵等,38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深入开展“爱xx、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践行“两新”工作法,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组织10个基层检察院、19个内设机构挖潜力、定目标,抓落实、促提升,培育29个优势工作项目,打造xx检察工作品牌。注重结果导向,组织“爱xx、作贡献”演示评比,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激发立足检察职能、奉献xx发展的热情。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部部提升、项项进步”工作机制,激励常态化创先争优,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争创一流。
四、坚持接受全面监督,执法司法公信持续提升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8次,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专项报告,获得全票通过。坚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人大交办的2件代表建议,市政协交办的2件委员提案,均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63条意见建议,细化落实整改措施35条,并逐项整改报告。完善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制度,6个联络组与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20余人次。向代表、委员呈送工作报告、检察日报等资料2200余份,利用短信平台、“两微一端”及时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全方位接受各界监督。
推进阳光检务建设。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发布程序性信息3423条,重要案件信息367条,法律文书231份。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等办案活动92人次,实现检察业务监督全覆盖。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分别被评为“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民监督员”。深化检察公开听证,对129件各类有争议、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498人次参与评议,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尊重支持律师履职,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84次,接待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960余人次,促进检律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机关配合支持,离不开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当前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部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不能完全适应,需要持续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仍存在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大数据应用、创新研发能力不足,既精通检察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有解思维”,争创一流业绩,为开创xx各项事业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能、促业务”基本工作思路,以党的建设引领航向、推动发展。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贡献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
二、顾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为我市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深化诉源治理,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良好司法办案效果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三、谋发展,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四、重自强,切实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深化政治与业务培训,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新领域知识的学习,提升信息化运用和研发能力,探索“1带N”提素能订单式教育培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能。抓好“爱xx、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的推广应用,培育更多更优检察工作品牌,以点带面,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明确了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好“xx答卷”的主要任务。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重振xx雄风、再创xx辉煌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章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市检察院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三有”争创,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坚持政治铸魂,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定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要部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市委《具体措施》,细化68项具体任务,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首次全面向市、县(区)党委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当好“法治参谋”。
融合推进政治与业务建设。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胸怀“国之大者”,找准检察业务切入点,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四优”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陇县检察院设立杜晓敏党代表工作室,发挥检察优势,为民纾困解难。加强党建文化和检察文化建设,市检察院和扶风、眉县、麟游等县区院打造党建文化阵地,“匠心陇检”创新项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二、融入平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861人,起诉1993人。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3人,高效办理省道212市区过境公路项目部恶性杀人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4人。市检察院和金台区检察院联合办理了全国双挂牌督办的“6·24”涉黑案,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大会交流。
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新时代的具体体现。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692人,不起诉568人;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5人,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适用率超过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6%。
依法助推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积极响应党委、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324人到高铁站、高速路口等重要卡点执勤,518名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对利用疫情牟取暴利行为绝不手软,起诉制售伪劣防护服、哄抬物价等涉疫犯罪8人。渭滨区检察院起诉的某确诊病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950件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注重借助第三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市检察院探索创新民事检察“234”和解息诉工作法,经验被最高检推广。深化检察听证,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组织听证评议242件,“法结”“心结”一起解。陈仓区检察院办理一起跨省民事监督案时,以听证促和解,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渭滨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
以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平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做到抓前端、治未病。持续监督落实最高检第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源头防治,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8件,同比增长1.1倍,3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三、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一四五十”战略,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
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人。与xx秦创原机构建立协作机制,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依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凤翔区检察院打造“凤香型”白酒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项目,眉县检察院发挥职能服务保障猕猴桃产业做法在《检察日报》《xx日报》报道。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8人,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167场次。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责成6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联合市税务局建立检税协作机制,涉税案件办理经验被最高检推广。陇县检察院、扶风县检察院分别出台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科技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检察措施。岐山县检察院与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被全国工商联、最高检评为“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侵吞专项资金等犯罪,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22人,挪用特定款物罪2人。耕地保护红线不容触碰,向涉农资金伸手必须严惩。围绕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2件,督促清理整治废物废水、农用残膜污染,守护美丽乡村。用好司法救助制度,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261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26万余元。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协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5人。眉县检察院办理的以“医疗保健”为名诈骗老年人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起诉网络犯罪691人。开展“办小案、暖民心”等专项活动,针对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和燃气安全等方面问题隐患,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23件。与市人社局等9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支持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起诉维权91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5件,制发“督促监护令”46件,携手各方共护未来。
助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5件,受理监委移送36人,已起诉2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8869万余元。依法对渭南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某某、xx大学附属医院原院长马某某等5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配合监察机关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19人,行贿犯罪4人,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xx建设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强。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4个,促进提升侦查办案质量。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53件、撤案62件。对漏捕漏诉的,追加逮捕41人,追加起诉97人。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补查103件、检察机关自行补查15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537件次、审判活动违法情形64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
刑事执行监督创新开展。持续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监控联网,全面推行“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维护“高墙内”公平正义。突出监督重点,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违法63件次、财产执行违法16件次。全覆盖开展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联合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行和监督专项督导,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监督纠正漏管21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让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无处遁形。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加强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37件,整体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市检察院办理的范某某民间借贷监督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对行政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64件,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9件。深化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深化。发挥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和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作用,畅通线索来源渠道,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7件,提起公益诉讼27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加强与职能部门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9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8%。部署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环保税征收和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拓展公益保护效果。眉县检察院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和市检察院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工作经验分别被最高检推广。
五、坚持强基固本,夯实自身高质量发展根基
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锤炼优良作风,打造过硬队伍,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纵深发展。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持续优化教育培训模式,市检察院、陇县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检校协作机制,共建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凤翔、千阳等县区院实施“青蓝”工程,帮助青年干警成长成才。选聘16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开展法检警律同堂培训,举办公诉业务竞赛,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6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9人次分获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和优秀办案检察官,“农村污水处理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围绕“五个聚焦”,对标“十个坚持、十个反对”,查摆突出问题,强化整改措施,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事项553件,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强化办案内部监管,对226件重点案件集中评查,以问题整改倒逼规范司法行为。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步伐,上线运行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制定加强基层院建设的28条措施,陈仓、扶风、陇县、麟游、凤县等县区院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凤县检察院获评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5个基层院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32项经验被上级院推广,10件案(事)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等评为典型案(事)例,市检察院和陈仓区检察院、太白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胡丽萍等先进典型。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细化梳理11项工作任务,更加自觉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县两级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8件次,配合开展视察调研23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市检察院认真办理“建立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提案,受到政协委员肯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大活动、检察听证等450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51人次,依托新媒体及时更新检察动态,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49条,公开法律文书533份。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为98.94%,高于全省平均值。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法律监督全面提升,自身建设长足发展,36个集体和29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融入大局能动履职的实效性还不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需细化落实;二是监督办案质效有待持续提升,“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还需加强;三是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专家型、领军型人才紧缺,纪律作风仍需常抓不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精耕业务、创新品牌,紧紧围绕“一四五十”战略和“十项重点任务”,依法能动履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深化“三有”争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自觉在检察工作中加强政治建设。疫情持续反复冲击,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交织迭加。检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深化落实党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市委《具体措施》,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评价“四大机制”。
二是更加自觉在能动履职中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网络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反洗钱力度,加强追赃挽损。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构建覆盖全市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更加自觉在担当尽责中保障民生福祉。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办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运用息诉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办好为民实事。依法妥善办理涉农案件,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加大对涉企民事申诉案件的监督力度,抓实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支持起诉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打造“向日葵”未检品牌。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创造宜居宜业的美丽环境。
四是更加自觉在融合履职中提升检察质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完善检察“一体化”机制,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发挥监督最大效应。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积极开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进网络、平台、数据、应用融合,赋能、引领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抓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围绕数据背后问题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以“智慧监督”促进诉源治理。
五是更加自觉在从严管理中锻造高素质队伍。严格落实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xx精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工作,突出专业化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实战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检察领军人才。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深化“三有”争创活动,提振队伍精气神,凝聚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劲动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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