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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3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9-04 15:25:03 | 浏览次数:

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3篇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3篇

篇一: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

dquo;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促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力,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三重一大” 事项是指具有方针政策性、 全局性、 战略性, 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   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决定、重要文件、 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工作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

 事关交通改革、 发展、 稳定的规划和措施;  (三)

 全局性工作部署、 年度工作计划及需要报请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  (四)

 党风廉政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五)

 重大执法事项、 重大事故责任追究、 重要的信访、投诉事项、 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

 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下列内容:

  (一)

 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二)

 推荐报送县管后备干部人选;  

 (三)

 干部选拔、 任用、 考核及奖惩方案;  (四)

 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下列事项:

  (一)

 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二)

 一次性标的额在 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

 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

  (一)

 年度交通项目建设、 养护资金下达计划;  (二)

 大宗物资采购一次性支出 5 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 10万元以上的采购方案;  (三)一次性标的额在 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 (四)

 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七条 “三重一大” 事项由局领导班子会议(即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

 按照议事规则研究决定。

  

      第八条 “三重一大” 事项酝酿应当遵循深入调研、 充分酝酿、 确定议题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 “三重一大” 事项讨论决定和执行时应遵循民主集中制、 按照程序集体决策原则。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分管领导、 部门(科室)

 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科室)

 开展具体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有双重责任。

      第二条    各部门(科室)

 要不断完善工作规范、 管理机制、 监督机制, 研究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 加强内部管理, 层层签订责任目标。

      第三条    把学习教育作为履行 “一岗双责” 的主要目标,经常开展廉政教育, 做到分工明确、 记录完备、 责任落实。

      第四条    关口前移, 加强监督, 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 使每一位岗位人员、 任何一个业务处理环节都受到有效的监督、 控制、 制约, 把违法乱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五条    半年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 分管领导、 部门(科室)

 负责人在总结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 一并汇报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六条    发挥表率作用, 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管好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坚决杜绝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 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不得隐瞒、 包庇、 袒护。

     

   第八条    对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门(科室), 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责令作出检查外, 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精神, 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 坚持教育领先、 警钟长鸣; 健全制度、 源头治理; 注重监督, 防微杜渐。

    第三条    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以艰苦奋斗、 廉洁奉公为主题, 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第四条    每年坚持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月 活动。

 用实际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加强纪律教育, 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五条    采取观看警示片、 学习有关文件、 听警示教育报告等形式, 经常开展思想教育、 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 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第六条    每年组织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至少安排 2次以上的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    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

 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如实汇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和勤政廉政情况, 认真自查自省,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建立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凡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 必须接受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凡中层干部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不良影响时, 分管领导必须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严明廉政纪律、 强化廉政教育。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坚持工作重点下移,深入基层掌握情况, 为基层、 为群众办实事、 好事。

      第二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全面履行交通法定管理职能, 切实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    通过媒体公开单位的工作职责、 执法依据、 办事程序、 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 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职责范围的事项, 手续齐全的, 在法定时间内办结, 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料的, 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 非职责范围内事项, 指明办事路线, 帮助找到责任人;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 不能办理的事项, 做好解释说明。

  第五条    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执法、 行政审批等各项公务活动中,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 廉洁从政, 务实高效, 把工作做好做实, 还要做到不吃、 拿、 卡、 要, 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之外的要求和条件, 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

 严禁滥用职权和越权行政。

  

 第六条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的积极性、 主动性,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 真诚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禁止使用服务禁忌用语和作风粗暴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对办事人要做到四个一:“一声问候、一个起立、 一个微笑、 一杯热茶”。

  第七条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凡在行政审批、 交通执法、 行政处罚以及在管理服务过程中, 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不遵守职业道德,以至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 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 将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八条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行政效能监察相关制度的落实工作, 通过走访服务对象、 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多方征求意见, 加大监督力度, 规范行政行为。

 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 纪律责任, 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从严治党, 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监督力度, 建设高效清廉政府机关,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和《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 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第二条    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

 利用反面教材, 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 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第三条    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按照“八个坚持, 八个反对” 的原则, 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 的规定, 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 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 以外生活圈、 社交圈的监督, 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 明明白白做人, 为建立清廉政府而做出表率。

    

    第五条    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加大查处案件

 的力度, 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要做到有耐心、 有热心、 有诚心, 做到件件有登记, 事事有回音, 不允许推诿、扯皮。

  

    第六条    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 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七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明确责任人, 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层层有人抓。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根据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的各项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领导干部交通系统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 “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各类公务活动中, 应按规定拒收礼品、 礼金及有价证券。

  

    第五条    不准接受和参加可能有碍执行公务的宴请、 娱乐等活动, 不准用公款招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第六条    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科室和部门以各种名目赠送的现金、 有价证券和实物, 不准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科室或其他单位报销。

    第七条    领导干部在各项招标采购活动中, 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不准擅自决定价格、 优惠条件等事项, 不准泄漏应予保密的工作情况和经济信息。

          第八条    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各项工作制度秉公办事,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在职称评定、 职务聘任、 招聘人员、 评优、增资、 入学、 出国等方面, 为自己及配偶、 子女、 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或特殊照顾。

  

    第九条

  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 要经过集体讨论并依法办事。

 第十条

 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做到廉洁自律, 同时对分管科室和部门、 分管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负责。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要自 觉接受党组织、 纪检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认真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 开展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第一条    述职述廉是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结合本年度工作和德、 能、 勤、 绩、 廉的工作述职。

  第二条    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 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第三条    述职述廉会议提前 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述职述廉会议召开前, 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收集党员、 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如实如数答复、 回应。

    第四条    述职述廉对象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书面报告材料并在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 在大会报告后及时将材料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五条    在述职述廉会议上, 要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的个人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第六条    民主评议、 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 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条    对于述职述廉评议和测评结果不合格的, 要写出书面说明, 并限期进行整改, 其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调查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 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将述职述廉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载入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廉政档案, 作为对...

篇二:重大事项跟踪监察制度

突炭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研究●佘晓燕( 博士)/文黧审计署制定并发布的20 0 8 至20 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饕】

 中, 重点归纳了五个需要进行跟踪审计探索的项目和事项, 即: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 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 国家审计署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文根据重大突发性事项跟踪审计的特点, 全面分析了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跟踪审计的难点、 重点, 并对我国重大突发性事项的跟踪审计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一、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的重要性国务院20 0 6 年1月 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做出了准确界定。

 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 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发生后,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性公共事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

 因其所涉及资金的特殊性, 对公共事项涉及到的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也有其特点。

 跟踪审计是一种较新的审计方式, 因其提前介入, 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 对资金的拨付、 使用、 转移等环节进行适时监督, 可以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

 跟踪审计是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审计师要判断管理部门是否采取恰当的行动, 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要提示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不采取恰当行动的风险。二、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的特点( 一)特殊的审计目标。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的目标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项的能力,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项, 降低损害程度, 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动态的审计过程。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属于紧急事项审计, 即是一种非常状态下的审计, 不能用常规状态下的审计流程来应对。

 弄加上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影响重大, 需要在公共事项所涉及的资金或者物资的运作过程中进行审计, 目的是使问题能够在事项进行过程中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 而不是像传统审计那样到事项结束之后再去审计。( 三)突发的审计事项。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具有发生时间、 范围、 程度等不确定的特点, 对于审计来说也是一种应急审计, 审计工作人员可能没有现成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 如何及时、 合理、 有序地开展跟踪审计是审计工作面临的一个难题。

 而且在处理突发性公共事项的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 新情况, 这给审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三、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难点弋一)跟踪审计成本控制。

 审计成本包括完成审计工作需花费的资金成本、 入力成本、 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等。

 具体到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的成本控制又有其特点, 因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涉及的资金量大, 审计事项又是非常规的, 再加上是全过程跟踪审计, 如何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同时又把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是跟踪审计最大的难点。( 二)跟踪审计资源整合。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范围广、 时问紧、 资金量大、 影响大, 因此必须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包括国家审计部门和地方审计部门力量的整合, 相关部门力量与审计部门力量的整合。

 在取得其他部门支持的同时, 审计系统内部的资源如何整合不应只是针对一个临时事项, 必须有应急预案。

 另外, 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是配置资源时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所涉及的审计对象可能需要审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因此, 如何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 改善知识结构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 三)跟踪审计执行与正常管理活动的职责划分。

 跟踪审计虽然全程参与到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过程中, 但较之正常审计而言, 主要体现在提前介入了管理工作, 起到监督和促进管理工作的作用, 而不是直接管理。

 因此, 如何处C o m m e r c ia lA c c o u n tin g20 10 ・4 ・7 期万方数据

 理好跟踪审计与正常管理活动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点。( 四)跟踪审计风险控制。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除保障国家资金和物资安全之外, 还关乎到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因此审计责任重大、 审计任务艰巨。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的风险控制难点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快速反应风险。

 二是协同管理风险。

 跟踪审计强调全过程介入资金和物资的拨付和使用过程, 在与其他部门合作过程中如果没有较完备的应急机制、 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 很容易出现风险控制的盲区。

 三是审计人员风险。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涉及面广, 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除职业道德要求外,审计人员专业能力, 尤其是审计人员的审计技术、 审计方法和审计理念也决定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同时也是跟踪审计的风险所在。( 五)审计信息披露及时性。

 常规审计的信息披露往往在审计工作完成之后进行, 而跟踪审计则需要在审计一介入就开始着手准备信息披露工作, 及时的信息披露可以让外界了解与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相关的款物使用情况,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保障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应用, 同时也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工作。四、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重点( 一)制定跟踪审计规范: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应急预案。

 为做好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的风险管理, 尽可能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跟踪审计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制订相应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应急预案, 以确保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目标; 2. 审计范围与审计重点:

 包括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进行分类; 3. 审计原则; 4 . 审计工作组织管理;5. 审计流程:

 包括资金拨付环节的审计流程、 资金分配环节的审计流程、 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流程; 6. 审计报告要求。( 二)建立联动机制: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与突发性公共事项财政投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

 公共财政是政府管理突发性公共事务的财力保障, 是防范和化解突发性公共事务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此,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跟踪审计工作应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并且和突发性公共事项的财政投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 更能起到强有力的监控作用。( 三)储备审计资源:

 建立审计专业人才库。

 要在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中做到及时审汁, 快速反应, 平时就要有充足的审计资源, 以备在紧急状态下调用。

 据此, 各级审计机构应建立可能需要的各类人才档案, 并根据各自的特长进行分类, 同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学习, 统一调度、 整体规划, 提高审计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执行紧急审计任务的能力。( 四)披露动态审计信息:

 发布跟踪审计事项报告。

 为及时反馈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难点、 重点、 风险、 下一步工作计划、 管理部门对审计建议的反应, 应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布一系列的事项报告, 这不是审计的最终报告, 但却是审计的阶段性成果。

 这一措施可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控制住风险, 促进资金管理规范的完善,落实审计建议。

 除此之外, 公平、 公正、 公开的信息也能使公众及时了解事项的进展, 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成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审计目标;2. 审计范围; 3. 适时审计发现( 审计建议); 4 . 审计难点及重点; 5. 管理部门如不采取行动将会出现的风险; 6 . 审计方法; 7 . 纠正现有问题所需的时间; 8 .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9 . 管理部门现已采取的行动; 10 . 对管理部门行动的评估; 11. 前期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 12. 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 五)属地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和上级部门全程跟踪审计相结合。

 由于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特殊性, 需要调配的审计资源较多, 因此为提高工作效率, 应采取属地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和上级部门全程跟踪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发挥当地的审计能量, 通过审计机关开展层层审计, 必要时可从其他地区调配骨干力量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 六)转变审计观念、 创新审计方法。

 1. 适时评价。

 跟踪审计除了提前介入, 实现审计关口前移外, 审计评价也要提前, 边工作边评价, 及时提出审计意见, 落实审计意见实施情况。

 2. 协调与效率。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涉及的部门多、 人员复杂、 资金量大, 因此在执行审计功能时, 应注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 以全局为重, 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管理工作高效运作。

 3. 全过程风险管理。

 把审计目标及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到被审计事项的各个环节。审计署20 0 8 至20 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审计具有“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 功能, 免疫系统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机制, 它能使机体免受病害的侵袭, 免疫系统有着强大的防卫功能。

 把审计的功效比傲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 提升了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正常、 有序运行中的作用, 也更明确了审计的职责和功能。

 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方式在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中的应用, 对保证免疫系统的正常运转, 提升我国审计部门在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责任编辑春霞56C o m m e r c ia lA c c o u n tin g2 0 10 ・4 ・7 期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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