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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10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0-08 08:20:04 | 浏览次数:

党建制度10篇党建制度 2020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3项)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2、基本组织制度类2.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2.2民主生活会制度2.3党员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制度10篇

篇一:党建制度

20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3 项)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基本组织制度类 2.1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2 民主生活会制度 2.3 党员学习制度 2.4 “三会一课”制度 3、党组织工作类 3.1 党员管理制度 3.2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3.3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3.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5 党费收缴制度 4、民主管理类 4.1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5、党风廉政建设类 5.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2 党内监督制度 1、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

 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

 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

 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2、基本组织制度类 2.1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2.2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至 10 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2.3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 2 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 2 次,每年不少于 24 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 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 10 次(含 10 次)以上,无故缺勤 2 次(含 2 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2.4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

篇二:党建制度

目录

 关于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8 篇 ................................................................................... 1 第 1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1 第 2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5 第 3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7 第 4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31 第 5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33 第 6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44 第 7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46 第 8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 52

 关于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8 篇 第 1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抓党建促队建,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加强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

  2 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以“牢记党章党规、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专题讨论学习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整合学习资源、彰显学习效果。通过上党课、座谈讨论、体会交流等方式引导局党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和道德素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一是开展业务知识讲座、法律学习等活动,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党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以提高素质,促进效能。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努力掌握运用新知识、新理论,加快知识更新,充实知识储备。三是继续抓好考学、述学、评学、督学制度的落实。

 二、规范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指导地位,开展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成立支部委员会,我局党支部党员人数现已达到 7 人,按照党章等相关规定我局党支部将按照组织程序成立支委会,明确工作职责。二是积极发展党员,今年我局计划培养 1 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按要求每个月至少开一次会议。四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五

  3 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区内党务培训活动,并组织安排局党务工作人员到党建工作示范点单位学习,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六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台帐,做到党费按时应缴尽缴。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反四风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专题民主生活、组织生活的各项整改措施。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查处四风问题,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帮建联系制度,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定期通报党支部工作,听取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工作,与文峰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继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六•五”环保宣传、“法律七进”活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开展党员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我局扶贫对象 6 名,为此制定党员帮扶工作方案,帮助困难户实现增收创收,并组织党员干部赴洽舍中心学校开展“六一”慰问及青少年宫共建活动。五是开展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工作。摸清结对企业党组织状况,指导智成化工、德尔特、德邦粉体等非公企业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六是做好联合党委工作,积极协助梅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七一上党课等党务活动工作,及时下乡开展防火防汛及维稳工作。

 四、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

  4 一是制定并落实 20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签订 20_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和督促责任的落实。二是组织局党员干部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组织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并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运用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定期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干部增进了解,增强团结。

 五、完善党建制度机制,进一步开展活力机关建设 1、推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及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局务会、党组学习会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二是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是开展环保系统好人评选活动。今年拟推 1 名行业好人上报区文明办,并设立专人负责好人线索推报工作。四是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保护天湖”、“保护丰乐湖”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文明单位水平。

 2、持续开展文明创城活动,打造活力机关。加强“四德”教育,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和传承雷锋精神;定时开展“党员奉献日”、“党员进社区”活动,建

  5 立包保小区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围绕活力机关建设,结合纪念建党 95 周年,开展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不断丰富局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3、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制定党建创新工作方案,围绕“服务新常态,促进新发展”为主题,以“两学一做”为平台,以“调转促”为主线,结合环保工作开展服务企业创新项目,从帮助企业降能减耗、治污、依法排污、履行环评审批手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危废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同时以迎接服务 G20 峰会为契机,加强企业监管,做到节能减排及达标排放。

 第 2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6 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 至 10 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7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第 3 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目录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三、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四、党组织工作类 5、党员管理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教育 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三日”制度

  8 10、党费收缴制度 五、民主管理类 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类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3、党内监督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9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

  10 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1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12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

篇三:党建制度

镇中心小学党支部 党建 工作 十二项制度

 一 、基本组织制度类 1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 、民主生活会制度 3 、党员学习制度 4 、“ 三会一课” 制度 二 、党组织工作类 5 、党员管理制度 6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 、党费收缴制度 三 、民主管理类 10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四 、党风廉政建设类 1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2 、党内监督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4.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5.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 至 10 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 2 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 2次,每年不少于 24 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 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 10 次(含 10 次)以上,无故缺勤 2 次(含 2 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 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 1 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 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

篇四:党建制度

21 年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支部工作职责

 二、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三、支部会议制度

  四、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五、支部党课教育制度

  六、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七、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八、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九、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十、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十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

  十二、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十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局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

  五、负责全局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

  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全局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全局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审核、签发党支部的工作文件;负责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抓好支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二、组织委员岗位职责:负责党员组织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起草组织工作文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的组织状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组织起草党支部工作文件;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传委员岗位职责:负责思想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报送,加强党支部宣传工作的指导;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纪检委员职责: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主持召开。

  三、参加会议人员为党支部委员,会议在讨论具体工作时,可邀请相关党员列席会议。

  四、每次召开会议前应由党建工作人员作好充分准备,力求做到每次会议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会议做出的决议和决定,会后应由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具体落实,对有关情况应有会议记录。

  五、会议讨论、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级党组织有关决议和规定,在本党支部的贯彻意见。

  (二)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三)党支部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及有关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或废除。

 (四)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以及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五)研究制定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有关协调工作。

  (六)研究党章规定应在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上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为载体,以更新学习教育理念、营造学习教育氛围,创新学习教育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全局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安排,由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学习教育内容

 (一)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理论、党章以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学习和教育。

  (二)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和党组重大决定、决议、工作部署的学习和教育。

  (三)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党的光荣传统的学习和教育。

  (四)进行金融业务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五)进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六)进行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和增强事业心、责任心的学习和教育。

  (七)进行学习英模先进事迹正面典型的学习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

  (八)进行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的学习和教育。

  (九)进行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纪律学习和教育等。

  四、学习教育方式

  一是集中学习教育与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是党支部自行组织学习教育;

 三是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与科技知识、金融业务知识等的学习教育相结合;

  四是传统的灌输性学习教育与灵活多样的趣味性学习教育相结合;

  五是专题辅导与专题讨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相结合;

  六是邀请专家进行授课与辅导相结合。

  五、学习教育时间

  原则上每月的单周星期五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具体可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调整。

  六、学习教育纪律

  实行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党支部学习教育,由党支部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教育的党员,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支部负责对其补课或组织自学。

  七、学习教育考核

  为了确保学习教育效果,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党支部要建立全体党员学习教育档案。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党员全年 3 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不能参加评选优秀党员。

 支部党课教育制度

  一、党课由党支部承担,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专题备课讲解,也可以请上级领导、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等讲课,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以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课学习。

  二、党课教育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情况要作好记录和考勤登记,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

  三、党课教育主要内容:一是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二是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党的宗旨教育;四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五是党纪党规教育;六是党员标准教育;七是党员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八是形势任务教育等。

  四、党课教育的形式:党课教育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做到党课教育与当前的形势任务相结合、与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清形势,胸怀全局,自觉地把个人工作与党的事业结合起来。

 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织可以了解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也可以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组织形式。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和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谈心,党员相互之间谈心谈话。

  二、谈心谈话时间。支部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全年不得少于 1 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内容。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及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四、谈心谈话原则。谈心谈话活动应坚持平等原则、诚恳原则、锲而不舍原则和谈话艺术性原则。

 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表。

  (二)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须经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合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五)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应及时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在预备期中预备党员必须定期向党支部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党、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坚持标准、立足精神、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评议和处置,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支部和党员的作用。

 二、时间: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执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三、对象:全体党员。

  四、内容: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依据,主要内容是: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利益。

  五、评议方式:党支部对整个评议活动要进行具体安排和布置,提出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好评议工作;评议活动中每个党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自觉积极地参加,不准无故缺席;评议时,首先进行党员标准教育。然后由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分别进行一年来的自我小结和民主评议,听取党外群众意见,评定出格次。最后由组织考察审定;评议完后,党支部写出评议工作小结,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或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对后进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帮助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或处理。

  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其步骤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按上级要求评选出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二、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 6 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 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经支部大会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三、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四、党员的党费按月上缴支部委员,支部每季度末按要求将党费上缴市直机关工委。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向支部大会公布一次,时间为当年十二月或次年一月。

 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情况或任务,也可增加次数。

  四、党课,每半年不少于两次。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上党课要形成制度。

  五、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非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参加。党课教育可要求党外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六、在召开“三会”中,党员要向党组织汇报周围群众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党员应尽的义...

篇五:党建制度

工作制度 一、 落实领导职责。

 将党建工作列入本支部工作大局通盘考虑, 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并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二、 健全工作机构。

 乡 党务工作机构为乡 党建办公室; 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党务工作机构, 确保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 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同时, 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 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 任务、 措施、 责任人和时限。

 四、 建立专题议事制度。

 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针对本乡 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 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

 化、 公开化、 规范化。

 各村支部每月向乡 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 支部班子换届。

 由群众和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 3 年。

 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务公开制度

  一、 各支部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的, 党务工作情况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 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 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 参与活动情况、 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 新党员发展公示、 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党员尽义务及为公益事业献爱心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 各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履行职责, 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 及时解答群众和职工的疑问和要求。

 四、 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 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

 同时乡 党建办公室将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 及时作为各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就党总支、 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 作如下规定:

 一、 党总支、 支部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 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支部既要向党总支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 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党总支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 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所有请示和报告要进行书面记录。

 二、 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 工作作风、 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总支反馈情况, 了解信息, 加强民主监督。

 三、 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除涉及保密的事项外, 一般情况要向支部进行结果通报或征求意见。

 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征求的意见、 自查的问题、 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 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四、 各支部情况反映和通报, 要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 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扬党内民主, 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党外监督,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 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二重一大” 即:

 重大问题决策、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申请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 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 本村发展规划;

 2、 项目建设;

 3、 村庄规划;

 4、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 村内制度建设;

 6、 土地调整;

 7、 本村重大的经费开支、 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 党务、 村务公开工作;

 9、 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 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走群众路线, 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本单位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的制定, 让村两委工作更透明、 更公开。

 1、 沟通信息渠道, 各村支部采取设立信箱、 个别谈心、 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对本支部和本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尤其是在本单位重大决定形成之前, 要几上几下,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 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广泛性、 参与性。

 2、 各支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议, 适时通报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3、 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 设立村务公开专栏, 及时公布村务、 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 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 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 对其中不合法、 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 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

 工作, 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 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 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 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 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 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 在实施过程中, 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乡 党建办公室要及时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每个党支部和党员、 尤其是党支部成员的议论行为, 使党员和党支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更好发挥党员、 党支部的作用, 特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每半年由党内外群众对支部班子、 党员进行一次评议。

 二、 制定群众举报制度, 在村委会办公室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 由专人负责。

 三、 制定信访制度。

 以村为单位, 成立信访接待室, 明确专人负责, 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支部、 党员的检举、 控告,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 建立定期与群众对话制度。

 五、 对于群众在评议、 举报、 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 党支部要定期研究、 认真归纳整理, 对号入座, 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同时, 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 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 要表扬和鼓励, 对压制民主、 打击报复的行为, 将由乡 党委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三会一课” 制度 “三会一课” 是指党员大会、 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和党课。

 按照党章要求, 各支部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 制度。

 一、 党员大会

  1、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

 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 选举支部委员会;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 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 对讨论决议事项, 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决议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二、 党支部委员会

  1、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本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分析党员、 群众的思想状况, 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 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 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问题, 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并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5、 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

 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党支部会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 党委汇报。

 三、 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

 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议, 研究落实措施;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 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 预备党员的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 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 作风和廉洁勤政、 学习、 工作情况汇报; 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交流思想;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 党课

  1—2 个月上一次党课, 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内容根据乡 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

 要结合中心工作, 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 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 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 强化党课效果。

 党课要有教案、 党员学习记录、 点名册等文字资料。

 建立使用好“五簿一册” , 即支部会议

 记录簿、 党员大会记录簿、 党费收缴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 党课记录簿和党员活动点名册, 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

 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 具体翔实,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 与会人员、 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 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是乡 党建办公室依据党员标准, 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 工作、 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

 各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 评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二、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党员,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 评议要按照《党章》 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 对党员履行义务、 行使权利、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1)动员教育; (2)

 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 (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

 向乡 党委报告评议结果;(5)

 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树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

 定改进措施。

 五、 评议结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

 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正确区分政策界限, 不能简单地“ 以 票取人” 。

 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 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 在认真调查核实, 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 审批、 宣布和教育转化。

 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暂缓作出结论。

 提出的处置意见, 提交支部大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 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促其转化。

 对不合格党员, 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 采取限期改正、 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 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 纯洁党的组织, 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 将支部工作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 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特制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 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 报告人原则上是书记本人, 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副书记或支部书记指定某个支部委员报告。

 三、 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四、 报告工作之前, 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报告结束后, 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 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采取有利措

 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 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以便了解党的工作, 加深对党的认识。

 六、 报告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存档。

 党员公示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 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 , 特制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 实行公示制度, 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张榜公示, 广泛听取意见, 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将要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对拟发展对象, 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 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 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 在预备期满,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进行公示。

 三、 发展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工作表现、 政治表现、 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

 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包括:

 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 现任...

篇六:党建制度

21 年党建工作系列制度汇编(适用于基层单位、国企公司、乡村支部等各党组织)

 目录 党建工作系列制度汇编 ................................................................................................................... 1 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 2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 7 “三会一课制度 ................................................................................................................................. 9 党员管理制度 ................................................................................................................................. 1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 13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15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 17 党内监督制度 ................................................................................................................................. 19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 22 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 24

 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坚持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所承担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学文化,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

 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要职责 1.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讨论决定。

 3.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正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5.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也可具体分管某个方面的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书记缺位时,履行书记全部职责。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和关心。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办好支部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机关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

 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工作仍无起色的,建议对支部进行提前改选。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由机关党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追责。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支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支委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一名支委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等。

 4.讨论决定党员干部奖惩。

 5.需要会议决定的其他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章、

 党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支委签发。

 七、党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复杂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各党支部每个季度应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决定。

 公* * 文 ~% 思^ ^ 享@ @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检查“两学一做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党小组会制度。各党小组每月应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各党支部每个季度应组织上一次党课。广泛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理想信念、宗旨、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 2—6 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 1 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支委会成员要通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公文 @#%&^ 思享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

 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

篇七:党建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 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一):党建工作各类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

 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

 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

 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

 (四)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纪的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和党纪的案件。

 4、负责处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开展针对性教育,帮助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及纪检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实理求是的及时申报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五)组织委员职责:

 1、掌握支部组织状况,做好支部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

 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培训。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

 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大会次数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做出决定的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

 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

 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 1 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 2 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三):2016 日常工作承诺书

 日常工作承诺书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1、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 “三新”主题教育活动

 《个人工作承诺书范文》《2016 年最新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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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1、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 “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并经常性的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找缺点、树典型、评先进。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乡、村干部工作水平。

 2、组织 30 名乡村干部赴山东、河南、杨凌学习金银花栽植技术;组织 80 名乡、村干部赴其它兄弟乡镇学习专项工作经验,如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组织村两委会成员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乡机关开展培训班四期,并积极配合县级机关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3、加强全乡青年干部培训力度,特别是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教育。选派优秀青年干部驻村开展工作,通过在村上参与协调解决矛盾,开展计生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4、按时参加“彬县党建讲坛”。领导干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按时参加县上举办的讲座,并结合工作实际勤思多想,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性工作。

 二、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1、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

 制定车家庄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办理,保障机关干部做事有章可循,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管理。

 2、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机关干部每月月末填写工作报告单,回顾和总结当月工作及其完成情况,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点,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为科学考核干部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干部责任追究机制。

 对村两委会干部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对工作不积极、与乡党委、政府不能保持一致,有抵触情绪、产生严重后果的干部,乡党委、纪检委将依据相关条例对其责任追究,轻者党内警告、记过,重者直接进行免职,以此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4、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有党建工作联系点,年初乡党委研究决定,乡党政 9 名领导分包 9 个重点支部,明确责任和职责,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每月到联系点指导一次工作,每季度到点讲一次党课,每半年为点办一件事实,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示范点。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各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抓好村级阵地建设工作。今年,在继续完成权家桥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同时,争取资金启动建设席家店、马家斜、新庄村村级阵地建设。

 2、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今年要做好 09 年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使全乡党员累计达到 267 人。并培养发展预备党员 20 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50 人,及时向党内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发展 35 岁以下年轻党员,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3、搞好党员服务队建设。吸纳一批新的党员服务志愿者,加入党员服务队行列,进一步扩大党员服务队规模,在原有服务队的基础上,根据村情实际、组织一些专业服务队。完善党员服务队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果显著的为民服务活动,搭建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4、及时更新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加大外派流动党员管理支部的建设力度,建立与所在党委的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系、教育、管理和服务,并随时与流动党员的家属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

 5、抓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

 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做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做到专人专管、设备专用,及时对党员信息更新。

 6、落实“三会一课”、***评议党员、党委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定期学习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及时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7、对大学生“村官”加强教育管理。明确岗位目标,乡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帮带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发挥他们的才能,将他们培养成农村工作的能手。

 8、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村干部“劳有所得、干有所盼、病有所医、退有所靠”。

 9、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必须按月按标准收取党费,每季度按时向乡党委缴纳一次。乡党委每半年足额向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缴纳党费,做好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杜绝胡支乱花。

 10、全面利用各村村级远程教育网络,保证致富信息及时进村入户。

 四、继续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

 1、培育新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乡各村升级晋档速度。

 认真开展 “一事一议”、“一村一品”工作,扎实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搞好升级晋档的资料整理工作,建好农民增收明白卡,按村装订成册。积极建成枣林、黄白、席家店 3 个“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示范村。

 2、搞好党员致富示范点建设工作。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全力抓好枣林、马家斜、闫家河金银花种植示范...

篇八:党建制度

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组 党建 工作责任制度

 1 1 、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 2 、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 3 、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4 4 、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推动整体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5 5 、明确 “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负责人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6 6 、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二)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结合年度上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年初,党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 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记录。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即党课。

 ( ( 一) ) 党员大会制度

 1. 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 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 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

 3.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 工作计划 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 教育 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 汇报 ,分析

 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 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 ( 三) ) 党课制度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将 1 1 次党课,也要安排普通党员讲党课。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 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 1 1 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 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4. 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5. 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 — 批评与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

 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一并进行。方法步骤如下:

 1. 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 自我总结、自我 评价 。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

 3. 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 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 5 15 日应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于会后 5 15 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

 录(复印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 发言 提纲、群众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报。

 民主生活会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分为:

 (1 1 )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 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1 1 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 2 )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局机关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干部意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本人。

 (3 3 )撰写发言提纲。党组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和上级 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

 (4 4 )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谈心,对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涉及党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5 5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党组、个人及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 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避重就轻的做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每个党组成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并对照批评和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

 (6 6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 要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7 7 )通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 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党的队伍永远保持先进性。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的书面入党申请,经过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报局党总支和市直机关党委。公示七天后,如无意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2. 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的培养考察工作。

 3. 作好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考察表。

 4. 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具备党员标准,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核。

 5. 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6. 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对本人的影响。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入党。

 7. 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市直机关党委审核同 意,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8. 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9.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严格按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进行。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0. 上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11. 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预备党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进行公示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预 备期满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可延长预备期,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年,也不能超过一年。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应该认定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 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 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2. 按时。党员要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 3 3 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 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八、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季度至少一次,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九、建立党建工作 联系点制度

 为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局党支部与定点帮扶村、互联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1 1 .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 2 .开展调研走访。联系领导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适时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建议意见。

 3 3 .加强督促检查。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4 .树立标杆意识。指导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 验,将联系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局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

 1.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的廉政教育。

 2. .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研究建立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和制定相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 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6. 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7.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支部全面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专责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8. 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办事 ,切实防止和纠正人事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1. 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2. 公开内容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层次。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党组织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党建工作计划、任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3. 需要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公开栏、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规范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热点、焦点问题随时公开。

 4. 公开 的内容,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

 5. 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全面监督。设立党务公开监督箱和监督电话,负责受理党员群众对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正确处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力戒重复交叉公开,做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互补充,相互完善。

 7.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每季...

篇九:党建制度

建责任制四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属各支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管党责任意识,提高管党工作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级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阶段性党建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局党委部署的日常党建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3.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两新”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

 5.执行“三会一课”、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

  活会召开情况。

  6.各支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二)报告主体 局属各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三)报告时间 各支部在每个月的 25 日之前上报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专题报告。

 组织需要听取报告的,以通知为准。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各支部要按报告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递交报告。报告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上报。

  2.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在书面报告的同时,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五)报告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

 2.报告以月为期及时上报,逾期不补报;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各支部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大党建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一)检查的内容 1、党建基础工作。各类台帐建立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情况。

 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缴纳党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党组织收缴管理党费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3、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发展党员程序执行情况;党员结构优化情况;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建立情况。

 4、党员管理工作。党员信息台帐建立情况;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5、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内生

  活制度是否健全。

 6、“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活动纪录建立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7、阵地建设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是否规范,场地是否整洁,制度是否上墙,资料是否整齐。

 (二)检查的方式、时间 检查采取支部自查、个别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要在每季度认真组织自查,并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 20 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报告一季度以来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抓党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局党委根据自查的情况,进行个别随机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确定是否全面督查,一年内至少要全面督查 1 次。督查一般要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听取汇报)、看(实地查看)、问(座谈询问)、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通报的方式、时间 通报采用现场反馈、会议通报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抽查和督查工作时,督查组要客观真实地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召

  开会议进行通报,参加通报会的人员一般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书面通报主要通报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执行党建月报告季自查情况,个别抽查、全面督查中所掌握的情况。

 (四)通报的范围 在局属各支部、各单位范围内以文件或函的形式进行通报。

 (五)通报结果的运用 局党委将检查通报的情况记载在检查记录上,对照检查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搭建促进党建的交流研讨平台,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一

  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月召开。

 (二)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

 (三)参加例会的人员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班子成员。

 (四)例会要事先确定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例会内容一般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精神。

 2、总结本季度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党建工作。

 3、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加强党建工作的方法途经,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动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5、其它相关事宜。

 (五)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例会的召集、组织以及会议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存档。对例会形成的决议,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务求实效。

 (六)局属各支部也要制定相应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党建工作例会。

 (七)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季度检查和平时的工作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召开会议情况、工作状况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重要内

  容。

 四、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管党意识、管党责任、管党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局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局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局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一)述职测评主体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的述职主体为局属各支部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谋划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情况;对党建工作措施、进度计划的督促情况和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情况。深化“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情况;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在引领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培育典型示范性党组织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结构优化情况;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情况;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党员培训情况;党员关怀机制建立情况。

 4、推动经济发展情况。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农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情况。

 5、解决民生问题情况。为党员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工作创新情况。党建工作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鲜明特点和特色的情况。

 (三)党组织书记述职方式 坚持向上述职和向下述职相结合。向上述职就是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述职会议由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底分领域召开,集中进行。局属各支部书记全部进行述职。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向下述职就是向党员述职。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进行,参会人员以局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所通知的参会人员为准,各支部书记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向大会报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述职测评的基本环节 1、述前准备。各支部书记要对照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主要汇报本人在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

 3、组织测评。述职结束后,分别由参会人员和评委会成员进行评分。

 4、总结反馈。述职测评结束后,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全局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以适当方式向各支部反馈有关情况。

 (五)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的结果运用 把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建议局党委进行调整。

篇十:党建制度

建“十项”制度

 党建“十项”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指示及决议,讨论决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非党员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

 2、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其他需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

 3、党小组会 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

 4、党课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建相关理论知识。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结合本单位实际为党员讲四次党课,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专家、学者授课。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原则上在当年底前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每年年初党支部要根据党员队伍结构、年龄、比例等情况研究制定本支部年度发展计划,并报农场党委审定。

  五、党务公开制度

 五、党务公开制度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

 大党员职工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职工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六、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每月围绕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与党员、群众动真情,亮真心,谈心谈话不少于 1 次。

  七、主题党日制度

  每月要确定一天活动时间作为党支部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

 八、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困难职工特别是特困职工,结成一帮一对子,随时掌握帮扶对象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九、党员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九、党员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党支部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建设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十、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2、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3、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党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4、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党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 ? 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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