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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6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0-29 10:55:04 | 浏览次数:

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6篇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为了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6篇,供大家参考。

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6篇

篇一: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为了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每半年上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月组织一次党日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主题明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自身素质。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汇报。

 五、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和征求群众对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一、党员正式调动工作,必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并由医院党委网上进行办理。临时借调等,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则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也在党建信息平台上进行办理。

 二、凡从系统以外调入的党员(包括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和分配来的毕业生等),市内由区卫计委党委从党建信息平台上递转组织关系,市外由区委组织部从党建信息平台上递转组织关系,再由院党委根据分配去向介绍到相应党支部。

 三、凡调出医院的党员,一律由院党委从党建信息平台上开出组织关系转出,由区卫计委党委办理网上转出。

 四、在本系统范围内调动的党员,由院党委从党建信息平台上开出组织关系转出,由区卫计委党委办理转递手续。

 五、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处注明有效期,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上加盖党组织公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 个月。原则上要求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六、转移党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后,不参加调往单位党组织生活,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以自行脱党处理。

 七、单位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收缴党费,重新填写党员花名册,调整本单位的党员数。

篇二: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20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3 项)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基本组织制度类 2.1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2 民主生活会制度 2.3 党员学习制度 2.4 “三会一课”制度 3、党组织工作类 3.1 党员管理制度 3.2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3.3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3.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5 党费收缴制度 4、民主管理类 4.1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5、党风廉政建设类 5.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2 党内监督制度 1、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

 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

 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

 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2、基本组织制度类 2.1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2.2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至 10 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2.3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 2 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 2 次,每年不少于 24 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 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 10 次(含 10 次)以上,无故缺勤 2 次(含 2 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2.4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

篇三: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3 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1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

 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干部职工,共谋事业发展。把干部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事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单位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事业发展。

  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及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等。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至两次,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委员主持。党课应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内容开展教育,也可组织观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

  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一、党员密切联系职工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每名党员应结合实际,联系 3 名左右企业职工,一般每月应不少于一次。

  二、重点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具体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

 的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党员联系职工的情况应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在会上进行交流汇报。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联系职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联系职工勤、成效好的党员,视情况予以奖励。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2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近日,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把“制度上墙”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来抓好落实,严把关、高要求,进行上墙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建立健全“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工作职责”、“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的实施细则”、“教育科学与音乐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党员提醒谈话制度”、“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教研活动制度”、“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等 9 几个制度,为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制度上墙之后,引起了来参加活动教职工的围观,了解了教育科学学院党员管理的流程,教职工党员同志参观之后,更加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义务,时刻提醒自己为学生群众服务。看着墙上的制度要求,学生科副科长丁顺科说道:“这些制度让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也让办实流程更加明晰,减少了学生对我们的误解,也让学生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好的监督。”

  院党委书记张凌峰讲到:“将通过党建制度上墙,可以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让党员时刻铭记职责,履行工作义务,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党建制度化、规范化,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和精神动力。”

  与此同时,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五先进一满意”党员示范岗也正式挂牌示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农民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和联结方式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着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工作方式,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一、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把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村小一级党组织形同虚设,很少开展党组织的活动。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到位。

  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大多农村支部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甚至一年到头都没有开展组织生活,导致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淡化,没有归宿感和荣誉感。

  (三)党员先锋意识发挥不突出。

  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党性淡簿,私心较重,只顾自身发展,帮扶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的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流动党员常年不缴纳党费或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不参加支部生活。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松弛。

  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缺乏力度,造成党员纪律散漫;村小组支部书记没有领取工资待遇,不肯积极主动参与党支部管理工作。

  (五)办公活动经费缺乏。一是办公经费解不了燃眉之急。很多农村支部由于经费缺乏,大多没有活动室。二是党组织对薄弱的基础设施建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最后也只能停在嘴里。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学习培训不到位,造成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腐化堕落,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村小组支部书记没有待遇,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其工作积极性。

  (二)综合素质不到位。

 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对农村政策掌握不多,把握不准,断章取义,有时带来负面影响;个别村干部自律意识差,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差;有的村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泊,利己思想严重,甚至违法违纪,影响了村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机制管理不到位。

  一方面制度不健全,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虽有制度,但抓得不严,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管理机制不配套,党组织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问题的成员大多是进行批评教育,缺乏有效的措施。

  三、方法措施

  (一)集中精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骨干队伍。

  1.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在外工作的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选派第一书记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可用管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作,确保待得住、干得好。

  2.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乡镇党委要做好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干部进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注重将“互联网+”引入村干部教育管理,用好微信、远程教育等新载体,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有计划地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发达地区开展实地观摩、现场学习等活动,提高培训针对性。

  3.精心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注重选好,强化培养,把优秀青年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村干部、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加强后备村干部队伍建设,

 力争用几年时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和储备一批有思想觉悟、文化素质、职业特长和组织能力的带头人后备人选。建立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台账,定期考察调整制度,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4.抓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关,发展高素质的年轻党员;二是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好,规范党员管理。四是开展党员考评,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对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及时公布考评结果。五是规范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引导流动党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下大力气推动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

  一是加大村级办公经费保障力度。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充实党组织办公经费和提高村干部的任职补贴标准,让村党组织有能力、有底气为群众办事。

  (三)加强村务监督,充分发挥组织效能。

  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主要是是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监管、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和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四)着眼长远建立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

  1.强化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责任,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建立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长效机制。建立“暗访督查、约谈问责”制度,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对

 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及时约谈通报;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2.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具体的牵头抓总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抓好各方面任务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加大服务和保障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支持和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积极转变职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推动乡镇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水平。乡镇要强化抓村的直接责任,落实好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制度。继续抓好机关干部“下基层”、部门包村、驻村帮扶等工作落实,促进城乡基层党建互融共进、整体提高。

篇四: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8 8 篇

  【篇 1】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切实为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公司支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投资开发公司实际,现制定公司支委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照《党章》、《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实际制定。

 第二章议事原则 第三条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第四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交流党建经验,关注党建说公众号)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第六条坚持发挥领导作用与董事长、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长或者经理层的决定。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七条支委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六)其他应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支委会参与本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决策: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和担保、抵押等方面事宜;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支委会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具体议事范围详见《中共天津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细则》。

 第四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委会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会前应由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意见。

 第十二条支委会工作部门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应先向支委会书记报告后确定。

 第十三条其他方面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由支委会书记与行政领导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召开支委会之前,支委会书记应主动与行政领导就重要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第十五条支委会讨论的问题涉及支委会委员或其直系亲属切身利益时,有关支委会委员应回避。

 第十六条根据需要,有关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可提前交支委会委员传阅。

 第十七条支委会必须保持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支委会议。

 第十八条支委会书记应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定或决议。

 第十九条支委会表决可采取三种方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委会成员半数即予通过,未到会支委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个表决。

 第二十条支委会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对意见分歧较大而又非急需决定的事项,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酝酿后,下次支委会再议。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有关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二十一条议事和表决情况应由工作人员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第二十二条任何支委会委员都不能代替支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的,事后要及时向支委会报告。凡重大问题没有按议事规则进行民主讨论决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决定、决议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支委会委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支委会的决定和决议,主动向支委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支委会决议属于执行的事项,由支委会委员分工落实,支委会决议属于向董事长或经理层提出建议的事项,由有关部门具体办理。

 第二十五条支委会工作部门应及时对会议的决议决定、安排部署进行定期督办督查,并将情况及时向支委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支委会的决定、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情况,支委会委员可提出复议意见,多数委员认为有必要复议时,可召开支委会进行复议。修改原决定、决议,要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任何人不能擅自修改。

 第二十七条支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违者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 XX 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 2】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 xxx 党支部集体领导体制,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规范 xxx 党支部会议事程序,提高党支部会决策水平,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 xxx 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会议

  党支部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二、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xxx 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贯彻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三)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xxx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撤销和职责分工事项。

  (五)年度增减人员计划,中层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晋职晋级方案。

  (六)xxx 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财务预算、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煤交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八)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党支部议事程序

  (一)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煤交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支部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议不搞临时动议。

  (二)议题确定后,报送党支部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对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有关部室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一周送审计监察部。凡未形

 成书面方案或意见的,审计监察部不予受理,党支部会议不予讨论。

  (三)围绕确定的党支部会议题,党支部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部室要提供决策参考材料。涉及干部选拔、调整、奖惩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提供考察情况和意见。

  (四)党支部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支部会议讨论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讨论,认识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般性问题可采取征求意见的方式表决;重大问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或提名,应对任免或提名人选逐个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有时间限制,必须及时做出决定,而有意见分歧时,或遇到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且各方面意见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外,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表决。

  (五)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支部应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六)党支部会议由审计监察部作好记录。党支部会议题一经决定,必须遵照执行,决定的事项,须编印《会议纪要》,经每位委员传签,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分发给每位委员、有关领导及公司各部室。审计监察部负责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七)党支部会议议定的问题,各部室都应坚决贯彻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再复议。如有重大原则性失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难以执行,必须复议时,由分管的委员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能提请党支部会复议。

  四、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原则和纪律

  (一)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等需要表决的重要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委会的集体决定。

  (二)党支部集体做出的决定,通过分工负责制进行实施,党支部委员按所负责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对执行情况,书记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审计监察部负责处理决定的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三)党支部会议准备讨论的事项或其他内容,会议召开前,知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的失密责任。

 (四)xxx 党支部会议实行议事回避制。如某议题涉及到党支部成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五)党支部委员代表 xxx 党支部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事先必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或各位委员传阅同意。

  (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作用。每位党员都要围绕党支部的工作中心,按照党支部的决定,认真负责,大胆工作,关心公司工作全局,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党支部的重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五、议事规则的解释、变更与执行日

  本规则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新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审计监察部进行补充完善并经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 3】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 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一、 议事决策原则

  1、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 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互相支 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 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 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 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 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

  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 的效率。

  二、 议事决策制度

  1、 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 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 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 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 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 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会议召集人确 ^定。1

  4、 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 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 分类等一般应提前 3 天通知与会人员;不搞临时动

 议。5、 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 主要理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 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 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 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 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 下:1、 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 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

  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

  5、 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 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 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2

  9、 工会、...

篇五: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搞好党支部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院的贯彻执行。为规范党支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最新党支部管理制度 支部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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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搞好党支部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院的贯彻执行。为规范党支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党支部基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原则上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员的议事能力,每次大会都要做出决议。

 2、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总支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结合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3、党小组会议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检查支部决议落实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次党课解决一至两个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分别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党内民主生活会程序进行,支部成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请示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员向党小组、党小组长向支部、支部向总支每月汇报一次。汇报的内容主要是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党员自身学习、思想、工作,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党总支请示汇报。

  四、支部学习制度。支部要定期坚持组织学习。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工作和本部门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五、计划总结制度。党支部要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做到要求具体、分工明确。工作告一段落后要进行认真的总结。总结材料用书面形式向党总支进行汇报。

 六、党员考核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应对党员状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学期、学年结合行政考核进行一次党员考核。对本支部带有倾向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限期改正。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应根据党总支要求,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并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民主评议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评议工作要抓好调查准备、学习教育、考核、评议鉴定、表彰处置五个环节。

 八、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支部每年应制定发展党员的计划和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每季度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写实;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对象,支部成员或指定专人应在一周内找其谈话;被列入计划发展的对象,必须政审合格,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考察。积极分子调转或毕业,支部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九、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要做到每学期分析一次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状况,研究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重点。要充分发挥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工作任务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6、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第三章 党支部委员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总支和支部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按时向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抓好党课教育。

 4、经常与本支部其他委员、同级行政干部、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

 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上好党课,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掌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考核,收集和管理党员信息,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了解、考察党员遵守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学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宣传工作。

 4、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工作。

 工青妇委员职责

 1、支持指导、协调同级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2、做好青年工作。

 3、负责整理支部材料。

 最新党支部管理制度 支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党委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充分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碉堡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科学有效、和谐有序的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我纠察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

 本办法对照党风党纪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及所属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生产管理纪律要求,确定我支部自我纠察、自我监督的内容为在本支部范围内

 1、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2、是否存在违反党内政治纪律的行为

 3、是否存在违反公司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4、是否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的行为

 5、是否存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6、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政策、条例的行为

 7、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

 8、是否存在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9、是否存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10、是否存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11、是否存在违反公司其他经营管理纪律的行为

 三、组织构成

 1、组织机构

 最高领导机构管理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

 管理机构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

 执行机构纠察小组

 协调小组

 (一)纠察活动的最高领导机构为管理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日常管理机构为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下设纠察小组和协调小组;

  (二)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书记由总会计师兼任,副书记、其他委员由管理党支部委员会各委员兼任;

 (三)纠察小组设组长 1 人,其他组员 4 人;组长由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在每次纠察活动开始前讨论、任命,其他小组成员在支部全体党员范围内随机构成,原则上纠察小组组长人选不得与前一次纠察活动重复,纠察小组成员应分配合理,尽量顾及党支部所辖全体部门;

 (四)协调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小组成员由党支部所辖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2、职责范围

 (一)管理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

 1、负责听取、讨论、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其他有关事项

 2、负责听取、讨论、通过纠察活动报告并上报上级党组织、纪委组织

 3、负责向支部全体党员传达上级组织关于纠察活动的反馈意见

 (二)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

 1、负责纠察计划的制定、纠察人员的选定工作

 2、负责指导纠察小组与协调小组的工作

 3、负责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报纠察情况与整改情况,出具纠察情况报告书

 (三)纠察小组

 1、负责按照纠察计划开展巡检活动

 2、负责向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报告巡检情况,并提交巡检报告书

 (四)协调小组

 1、负责对巡检活动中发现问题的部门进行协调、通报工作

 2、负责督促问题部门及时整改,监督整改过程、确认整改效果

 3、负责向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汇报问题整改情况,并提交问题整改情况报

 告书

 (五)党支部委员会

 1、负责决定纠察活动的时间

 2、负责将经过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纠察活动报告予以公示,并收集反馈意见

 四、纠察流程

 (一)每次纠察活动前,由党支部委员会工作会议决定纠察活动时间

 (二)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按照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纠察活动时间按照科学高效、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纠察计划,并讨论、任命纠察小组构成人员;

 (三)纠察小组按照纠察计划,要坚持客观独立、认真仔细的原则开展巡检工作,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在不影响业务部门正常业务工作开展的同时完成巡检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汇报;巡检完成后由纠察小组组长向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做出报告,并提交巡检情况报告书及详细的问题清单;

 (四)协调小组要按照纠察活动经委员会通告的巡检情况协调各问题部门积极整改问题,本着惩前毖后的态度监督、落实整改措施,详细记录整改过程,整改完成后由协调小组组长向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做出报告,并提交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书及详细的整改计划

 (五)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巡检情况报告书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书后要撰写本次纠察活动情况报告,并提交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党组织、纪委组织,并在本支部活动阵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并收集大家的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一)、纠察活动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不做指定,纠察活动与公司、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其他检查工作并行;

 (二)、纠察活动原则上以问题为导向,要客观开展、科学判断、实事求是,不得为完成纠察任务而走过场、重形式;

 (三)、巡检工作开展时要注意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如巡视、抽检、收集意见等各种方式,在不影响被巡检部门的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也可采取不打招呼,突击巡检的工作方式。

 (四)、参与纠察计划制定、执行的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纠察计划不得告知任何非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非纠察小组成员。

 (五)、纠察小组、协调小组及纠察活动管理委员会的所有报告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提交上级组织,一份在本支部内留存;

 六、附言

 1、本办法自管理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党支部委员会所有。

 最新党支部管理制度 支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司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我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管理细化为参与“三会一课”情况、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自身建设(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积极配合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困难帮扶等)三个大项,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 积分办法

  (一)参与“三会一课”情况(10 分)

 党员积极参与“三会一课”。(5 分)

 全年缺席“三会一课”次数不多余 1 次(5 分)

 (二)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情况(6 分)

 党员积极参与主题党日活动。(5 分)

 全年缺席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多余 1 次(5 分)

 (三)自身建设(9 分)

 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 分)

 积极配合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3 分)

 主动参加志愿服务。(2 分)

 按要求完成困难帮扶。(1 分)

  三、评分办法

 (一)积分制满分为 25 分,依据积分办法进行得分。

 四、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季度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每次评定结果应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五、积分运用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优活动及推荐党员后备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确定年度优秀党员时,以总积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优秀党员为对象,按照分配名额由支部推荐,上级党工委审核,并在机关工委工作会上命名表彰。在推荐党员后备干部时,将由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积分情况,经党工委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

篇六:支部规章制度原则上负责解释

XXX 党支部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 号)和 XXX 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相关要求,结合 XX 公司(以下简称 XX)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XXX 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职权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适用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者讨论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

 坚持团结统一。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基础上,党支部积极支持和保证董事会、股东会依法依规行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权力。

 (三)

 坚持务实高效。根据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公司发展大

 2 局,实事求是选择参与研究的重大事项,提升议事效率。

 (四)

 坚持科学民主。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公司党建类事项】以下公司党建类事项须经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定、指示、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二)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措施; (三)研究决定公司党组织及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四)党员违纪处理等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 (五)其他应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党建事项。

 第五条【重大经营管理类决策事项】以下重大经营管理类决策事项,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先予讨论研究后,形成决策参考意见或建议按有关规定送达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并根据有关制度讨论决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中,凡需董事会、股东

 3 会决策的事项,原则上列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范围; (二)公司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涉及公司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通过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公开讨论的,列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范围。

 (三)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可事后及时通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先提交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按照有关制度讨论决定。

 以上未涉及的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七条【议事形式】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或参与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采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形式。党支部委员会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参加。参会的党支部委员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它委员召集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事项的负责人列席会议、说明情况。

 凡属本细则规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应当事先进行沟通和磋商。党政主要领导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一致的重大事项,暂

 4 缓上会研究。

 第八条【会前准备】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决定或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办事机构应当在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前 3 日通知公司党支部委员,并及时将会议议题和参阅材料送达公司党支部委员。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做好沟通协调,及时移送会议议题和相关资料。

 第九条【会议讨论决定】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参会委员对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表决,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最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的结果。对于讨论研究的事项,若经会议充分讨论后形成统一意见的,则出具会议讨论事项意见书并由参会委员签名确认;若会议充分讨论后但未形成统一意见,应由各参会委员在各自的会议讨论事项意见书上就涉及议题事项写明其意见并签名确认。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研究讨论意见作为公司最终决策的重要参考意见。

 第十条【民主决策】研究决定本细则第五条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回避制度】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应当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在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时,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

 5 形,参与研究讨论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会议成果】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应作好会议情况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以党支部的名义,通过会议纪要、党支部文件等形式印发。

 第十三条【重大决策事项基本程序】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应遵循如下基本程序:

 (一)相关部门调研论证。负责重大事项的分管领导应召集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对该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在会议前按规定要求将议案及相关资料提交公司党支部委员会;

 (二)召开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公司党支部委员在听取专项汇报和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决策参考意见或建议。

 第十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基本程序】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遵循如下基本程序:

 召开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在听取拟任免人选的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决策参考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主体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是本细则实施的主要

 6 责任人。

 第十六条【监督内容】公司党支部委员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十七条【违规责任】公司党支部委员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制度解释】本细则由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实施日期】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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