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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范本10篇(全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1-17 11:50:03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范本10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范本10篇(全文)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借鉴学习。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2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3

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闪石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13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1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4月13日召开“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5月10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提升’工作”布置会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闪石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目前已收集线索4条,并上报到县扫黑除恶办。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5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6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7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紧跟步伐,我们社会基层服务者要在扫黑除恶的紧要关头做出模范带头作用,不触碰黑恶势力,更要在黑恶势力面前做到遇见了就要管还要举报,不装聋作哑促使黑恶之风在身边蔓延。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要彻底更要全面,深入人心,让百姓们面对黑恶敢于举报,勇于举报,使黑恶之风消失在萌芽中,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健康公平的社会大环境。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9

今年的打黑除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不能有漏网之鱼,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铁腕打黑,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民除害,保证社会发展的公平,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加强组织思想,重视打黑工作,全机关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每一项任务,每个阶段都不能放松。制定完整的实事方案,紧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组织相关部门开会,集中研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深入群众调查,及时向上级反馈。村里可以放广播,拉条幅,镇里建立微信公众号,普及知识。加强打黑除恶工作督查,用回头看的方式让工作持久有序进行,黑势力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所以打击他们要做持久战,先拆掉他们背后的保护伞,需要纪委、检察院、公安各个部门配合。

有一个不可畏惧的心,不怕黑势力打击报复,随时可以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不要有所顾忌,在工作中手软,对黑势力的手软就是对人民不负责。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10

“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年初开始,至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发展,涉黑涉恶问题也不断发生新变化、呈现新特征,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出现新变化,有的甚至披上“合法”外衣,“蒙蔽双眼”,有的黑恶势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谋取非法利益。

黑恶势力在一个地方的形成,有隐形的,有浮于明面的,有城市的黑,有乡村的黑,有行业的黑,这些形形色色的“黑”背后都有“红色”的影子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总之,黑恶能成为势力,绝对不是黑恶势力的本身能量,而是背后盘根错节的“保护伞”里应外合使黑恶势力一步步的壮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一句话,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扫黑除恶,就是对这句话的有力诠释。在法治轨道上,扫黑不手软、反腐不止步,方可祛除腐恶、伸张正义,换来朗朗乾坤,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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