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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5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7-03 16:20:03 | 浏览次数:

篇一: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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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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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

  全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纪委或中纪委)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机关,担负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书记负责制。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供大家参考选择。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

  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

  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

  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组负责督办;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

  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前不久,一张来自辽宁省纪委监委的委托通知单送到丹东市委书记葛海鹰手里,通知单委托丹东市委对该市8名违规收受礼金的省管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接到通知单后,丹东市委迅速行动,对这些干部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市开展了警示教育。

  从通知单的送达到开展警示教育,这一系列动作,源于辽宁省纪委监委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将推进常态化巡视整改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巡视整改决不能走过场,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要将巡视整改好的办

  法坚持下去,让制度的生命力更加持久。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说。去年9月,辽宁制定出台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任务清单让日常监督目标量化、可视化

  走进辽宁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工作人员丛丽的办公室,一张《省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汇总表》醒目地悬挂着。这是按照《办法》制定的任务清单,我们据此对各监督检查室开展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督促汇总。丛丽说。

  《办法》把日常监督量化、可视化、清单化,将日常监督的内容细化为党委(党组)履行整改责任情况、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整改工作作风情况等5项内容。

  目标精准方能发力精准。根据《办法》列出的任务清单,辽宁省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的日常监督有了主攻方向,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也有了全面掌握。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大春说:《办法》出台后,改变了以往紧盯具体线索、事后执纪的局面。现在,前移关口,把监督贯穿全过程,站位更准,监督更实。

  五项机制让日常监督有了具体抓手

  去年中央巡视辽宁后,辽宁省纪委监委在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

  工作中,把是否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放在首位,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会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沈阳某高校专题民主生活会、与高校领导座谈、检查整改台账,发现该校落实整改责任不认真,梳理问题不全面的问题。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立即约谈该高校负责人,要求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过去日常监督难就难在办法单一,有一种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宫良学说,《办法》明确了跟踪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协调联动以及评估问效五项机制,让我们开展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有了抓手。

  同样感到工作有了抓手的还有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通过对所联系地区巡视整改情况的了解,对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我们能够全面掌握这些地区树木与森林状况,让监督更加精准有序。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高峰说。

  打造模板,让好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既坚持继承和发展的原则,将回头看和向前看结合起来,对集中整改阶段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又坚持把推进常态化巡视整改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根据这一要求,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巡视整改监督为模板,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中,辽宁省纪委监委认真做好环保

  督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对葫芦岛、鞍山、抚顺等地10名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不力的省管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目前,辽宁探索实践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脚步仍在继续。锦州、铁岭、盘锦、葫芦岛等市纪委监委对本地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工作作出部署。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23名党员干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7人。

篇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

  

  全文共计2795字

  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背“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

篇三: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

  

  调研报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思考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晋城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5%,多数还局限在“四风”问题上。

  监督方式不多,存在“缺乏抓手”问题。虽然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日常监督进行

  了一些探索,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普遍感到茫然。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法不多、方式不新。

  监督效果不显,存在“事倍功半”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二是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

  二、原因分析

  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存在认识偏差。监察体制改革前,各纪检监察室承担对联系地区、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双重职责,主要精力集中在查办案件上。监委成立后,虽然将部分纪检监察室改名为监督检查室,专司日常监督职责,但传统思维定势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很多地方将建章立制的重心放在履行调查处置职能上,而在履行监督职责上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探索不够。认识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重业务培训轻素质提升,存在本领恐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普遍侧重对查办案件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忽视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等综合能力的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按程序做好具体的事、按步骤完成既定的工作,既不能够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处理事务;也不善于把握运用政策、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稳妥处置问题线索。能力素质差距,也是掣肘日常监督的重要因素。

  重单兵作战轻联动协作,存在机制不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构建起了权力监督新格局。但是长期以来,各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不仅造成大量监督信息闲置浪费,而且使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长期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这种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势必造成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措施

  做好“三篇文章”,夯实监督基础。一是做好“研判”文章,要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做到既见“树木”又看“森林”,通过建立日常监督综合信息库、畅通监督信息共享交流渠、实行干部廉情双向分析制等方式,使日常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做好“学习”文章,既要注重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和调查处置的业务能力,又注重培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的能力水平,特别是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三是做好“拓展”文章,要在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对各领域监察工作,着力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构建“三项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一是构建发现问题机制,要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二是构建问题线索处

  置机制,在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时严把“三关”,即线索处置研判关、谈话函询质量关、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科学合理。三是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机关其他内设机构“一抄三报一提供”的工作制度。“一抄”,即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监督和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及时抄送相关监督检查室;“三报”,即派驻机构及时报送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关键少数”相关情况和问题线索、自办案件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一提供”,即监督检查室主动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派员参加巡察工作。

  突出“三个到位”,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突出延伸谈话函询效果,“红脸出汗”到位。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职责定位,强化谈话函询成果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运用。二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儆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三是突出政治生态评价,“惩前毖后”到位。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篇四: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城固纪委监察局

  李明

  孙永诚

  近期,城固县结合卫计系统工作实际,由卫计局牵头,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课题,认真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笔者在此,就调研课题进行专门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求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监督越位问题。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2、监督错位问题。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

  紧,未形成常态化,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3、工作依赖问题。纪检监察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4、自身建设问题。纪检监察人员少,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

  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县卫计局采取了“明责任、重教育、督落实”等举措,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做工作。

  明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1、突出监督主责,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局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局领导班子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做到一年两次上报县局卫生计生纪检组。对落实上级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的廉政要求和相关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

  情况的监督,做到卫生医疗计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管”和在研究医院“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事项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末位发言,医院纪检组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进行上报备案和存档。

  2、发挥协调作用,促进监督体系完善。一是运用纪委建议作用和职能部门的协同效能,确保风险预警及时有效。例如2015年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行风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医院物资、用品多部门采购,不利于监管的现状,局纪检组建议医院进行整合,成立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形成局班子和股室层层监管格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到实处。通过举办局机关中层以上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廉洁承诺签字仪式、局领导班子与各股室、医院与中层干部签订《中层干部进一步明确承担股室党风廉政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做好廉洁自律的同时还要负责对股室其他人员的监管。局纪检组与重点部门人员签订《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洁从业意识;三是实行医药双方共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通过全系统召开药品供应商廉政会议,局与药品供应商签订《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产品购销合同》,达到局“三统一办”与药品供应商互动,共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四是聘请社会专门机构参与医院监管,加强对医院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的防控监督。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医院的零星维修工程

  1万元以上10万以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委托审核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委托招聘工作,院方按照需求制定计划外用工人招聘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完成医院人事招聘工作。

  重教育,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模式

  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会议讲廉、活动促廉、环境绩廉”“三位一体”的廉政教育模式。

  1、会议讲廉。局纪检组认真遵守“干部任前必须提醒约谈、重大节庆前必须重申廉洁自律、重要会议必须强调纪律规矩”的“三个必须”规定,每次局周会、重大节庆前都会强调上级要求或上级纪委的违纪通报,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2、活动促廉。局纪检组按照全县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把此项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活动分成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了检查职工学习效果的方式。

  3、环境绩廉。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和以典型案例为重点的岗位风险防范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实施送廉倡廉工程,把局机关和医院全部办公电脑安装廉政屏保,滚动播放行风“九不准”、廉洁自律准则和相关党纪法规以及警言警句。完善“廉政图书角”、增加廉政图书和杂志,在全系统营造廉政从业氛围。完善“卫计系统廉

  政微信群”,发挥“纪律微信讲堂作用。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廉政之家”微信平台及时推送党规党纪新要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党风廉政全覆盖。

  督落实,多举措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1、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管辖股室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二是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制定督查重点和督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整改和落实情况;三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提出问责建议,根据实情给予问责处理。

  2、认真开展对执行“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督查。第一,突出“两个节点”。局纪检组在节庆期间对公车封存进行巡查。第二,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对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情况的监督,一律在职工食堂安排工作餐。

篇五: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标准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催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机关内部督查,目的是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催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

  第二章

  督查内容

  第三条

  督查内容

  1.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市纪委全会、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专项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2.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

  3.领导批示事项。委主要领导同志对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

  4.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

  督查责任主体

  第四条

  市纪委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责任主体,负责制发督查通知〔单〕、做好督查管理、监督督查事项落实,并适时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反响督查情况;定期编写督查工作通报。

  第五条

  各责任部室是督查事项的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室工作事项的统筹推进落

  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第六条

  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工作作风监督责任主体。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督查工作方式

  第七条

  督查工作方法步骤

  1.制发?督查通知〔单〕?〔以汴纪督文号印发〕。对重要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制发?督查通知〔单〕?,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部室、配合部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单〕?主送工作责任部室,涉及县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同时送市纪委联系执纪监督室。

  2.催促提醒。对于一般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通过

  等方式及时提醒,对于重要任务事项,采用书面形式抓好催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3.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于督查面较广,或者任务事项复杂,市纪委办公室报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工作小组,进行专项催促检查。

  第八条

  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创新催促检查方式方法、科学安排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防止督查检查重复扎堆。

  第五章

  督查工作机制

  第九条

  任务分解制度。对于复杂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室、责任部室、责任人和任务时限,并

  结合实际制定催促检查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

  批示件办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分类办理。对需要督办的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加强跟踪催办,确保落实到位。要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

  第十一条

  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各责任部室应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

  1.及时报送。工作任务确定后,各责任部室要尽快确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人,由督查工作联络人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

  2.定期报送。各责任部室承担的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需长时间推进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条目形式,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说明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步方案和工作措施等。如个别任务事项有其他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报送。

  第十二条

  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催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形成通报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

  督查专报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及时向领导提交专题报告。

  第十四条

  催促整改制度。对催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催促有关部室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开展整改,并及时反响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

  第十五条

  挂账督办制度。对催促检查任务台账明确的事项,实行

  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领导同志屡次批示要求解决或久拖不决的问题,综合施措,重点督办。

  第十六条

  核查复核制度。对催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和复核,实地查看情况,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

  第十七条

  平安保密制度。督查台账由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督查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用好正反典型。市纪委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对各责任部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室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任务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责任部室给予批评。

  第十九条

  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与机关日常考核奖、文明奖、综治奖等奖励奖项的发放挂钩〔具体挂钩事宜由书记专题会研究后实施〕。

  第七章

  附那么

  第二十条

  县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机构〕的督查工作可参照本方法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翻看十九届中央

  第一轮巡视反响的新闻可以发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代表中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时,都有这样一句话。这在十八届中央巡视反响中是没有过的,意味着十九届中央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是党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然而,不管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回头看〞还是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巡视整改不到位都是一个突出问题: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在巡视组撤离后根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摆在那不下发,锁在抽屉里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巡视整改前紧后松,呈报巡视整改报告后,整改力度就明显减弱了;有的巡视整改说做不一、不严不实,存在挂空挡、走过场现象……分析个中原因,除了主体责任不落实,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2021年7月1日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催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从以往的情况看,对巡视整改的监督,较多依靠巡视工作本身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的关心、对整改效果的关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监督合力。

  俗话说:“井无压力不喷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如果缺乏监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为松懈而虎头蛇尾,因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强调巡视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这就是说整改不是一时一事,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交了整改报告就大功告成,必须持续跟进、精准发力。鉴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时,明确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催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正如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所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是一种过程的监督,有利于实时的监督和管控,从而从过程上保证巡视整改长流水、不断线,在“长〞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别是紧盯一些重点问题和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一些需要花较大力气啃的“硬骨头〞和较长时间治理的沉疴痼疾驰而不息抓整改。

  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新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其首要职责、根本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抓手。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纷纷成立了监督检查室,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催促已成为监督检查室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催促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巡视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就会增强。

  今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

  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要求强化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日常4个阶段的协调协作,确保巡视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穿。针对2021年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近期江苏省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小组,首次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工作的协作,就从巡视对象确定到重要情况沟通,从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到巡视反响问题整改督查,形成一种接续的、协同的效应,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效能。

  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另一方面,要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况和巡视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最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到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如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党委在2021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响意见后,对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直至2021年12月十一届市委巡视进驻,绝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时任党委书记、董事

  长白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7月23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湖南省委反响巡视意见后,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少峰任副组长,负责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将与巡视机构督查督办、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真正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巡察整改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开展。

  第三条

  巡察整改监督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按照职责任务,密

  切配合,有序衔接,抓好落实。

  第四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催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研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函督办、回访督查、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经常性催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精准发力,持续跟踪督办,整改监督情况定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改部署阶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整改方案等;在集中整改阶段,重点监督是否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之后,重点监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是否持续整改,整改成果是否稳固,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三〕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自接受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反响办理情况。

  〔四〕对监督发现和巡察移交的干扰巡察工作或者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五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催促巡察整改与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反响的党的领导、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统筹催促抓好整改。

  〔二〕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和巡察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六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巡察办的职责和任务:

  〔一〕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巡察整改监督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催促配合、汇总报告等工作。

  〔二〕巡察反响后,建立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等清单,加强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根底工作。

  〔三〕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巡察反响意见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反响意见,向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主管或职责范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

  〔四〕了解掌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定期汇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情况和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开展巡

  察整改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及问责追责等建议。

  〔五〕催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按要求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协助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

  第七条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分别确定具体承办股室,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专门联络人员,加强联系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协调,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过适当形式传达学习,作为跟进监督、催促整改的指导依据。

  第九条

  巡察期间,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那么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县委巡察办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县委

  巡察办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办

  理,办理情况及时反响县委巡察办。

  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有拟提拔人选的,县委组织部或干部考察组应当征求县委巡察组的意见。

  第十条

  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巡察组优化反响流程、突出

  重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增强巡察反响的权威性针对性。县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响会。

  第十ー条

  巡察反响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授

  权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有关情况,移

  交巡察反响意见等材料。

  第十二条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每轮巡察移交情

  况,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持续跟踪督办巡察反

  馈问题整改,催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纪委监委于每轮巡察反响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每轮巡察反响后3个月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协助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供县纪委监委,汇总整理后及时反响被巡察党组织。

  第十四条

  每轮巡察反响后1个月、6个月,县委察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县纪委

  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每轮巡察反响后6个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

  织部、县委巡察办共同组成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

  况进行全面督查。

  第十六条

  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提出对

  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责追责的建议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应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反县委巡察办。

  第十七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等协调、跟踪催促,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监委定期汇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通报县委巡察办。

  第十八条

  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承担日常监督职责的相关料室派员参加巡察“回头看〞,持续强化再监督。

  第十九条

  本方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巡察办承担。

  第二十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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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处置相关问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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