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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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X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作为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专班牵头推进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区《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倡导文明乡村行动,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全面务实开创民政工作。现对照《乡村振兴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清单》,梳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一是健全村委会班子。按照全市推进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对现任X区村委会班子进行摸底统计,对出现缺职的村委会及时指导做好补选工作,确保村级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截至X月X日,全区缺职村委会全部完成补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依托村民会议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大力推进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现村务公开阳光、透明。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2020年全区X个村完成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在总结近几年村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X区村务公开目录》。各村对照《X省村务公开条例》、《X区村务公开目录》要求,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在全面公开财务、事务、政务的基础上,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做到既详细全面,又通俗易懂,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进一步推行X区协商民主的“三三制”模式,指导推进全区村、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建立多层次村级协商机制。四是搭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2020年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X个,初步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室内室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通过统筹整合乡村服务资源,在农村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扎实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一是着力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引导。2020年区民政局先后制作发放移风易俗年画X万余张、移风易俗宣传品X余件,给各村安装婚丧简办流程图展板X块,实现“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农村社区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同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尤其针对外来人口和拆迁村村民,开展入户宣传或电话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推动移风易俗家喻户晓。二是大力推行文明节俭婚丧模式。指导全区各村(居)修改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把移风易俗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管理细则,制定《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并与村民签订《婚丧简办事宜承诺书》,进一步推行文明节俭婚丧模式。三是深入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培训。2020年9月份区民政局举办了X区移风易俗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民俗与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操作方法及如何提高红白理事会的服务能力”两个主题作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城郊八办分管社会事务工作的领导、社会事务科科长及X个村(居)红白理事会会长指导和推动移风易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对照《全区乡村文明工作考评细则》,对全区村(居)的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评。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农村幸福院X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初见成效,基本能够满足所在村老年人的活动需求。一是政策扶持,有序推进。根据《X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X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给予补助,促进幸福院建设的有序性、快速性。二是标准打造,定位明确。把高标准打造农村幸福院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现有农村公共服务平台、村级阵地建设等民生保障工程有机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实现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按照“能改建不新建、服务最大化”的思路,最大限度盘活闲置集体房产等资源,充分利用各类服务设施,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改建、扩建,解决幸福院建设场所问题。三是科学管理,有效运营。夯实区、街道、村三级责任,凝聚多方合力。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主互助”的原则,明确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行和管理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所在街道负责监督管理,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赠活动。同时,倡导村监委会、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四)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0年全年共为X户次X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及各类补贴X万元。并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低保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标准,扣减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等,放宽申请条件,将符合政策的农村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自2020年X月X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高于市定贫困标准线每人每年X元。二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整户识别、按户帮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并将整户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兜底保障的重点,按规定程序有序纳入农村低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X个月,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要针对不同救助类型,优化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增强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公正性。为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已全面落实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规定,全面建立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委托街道直接审批的临时救助金额每次不超过X元/户,2020年春节期间为X户农村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性救助金X万元。
(五)建立健全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底数,及时更新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标准体系,每年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与实际相比达到零误差。截至目前,X区没有农村留守儿童。二是根据民政部开展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区X个街道办事处各配备一名“儿童督导员”,X个村(居)各配备一名“儿童主任”,实现街道、村(居)全覆盖。每个街道、每个村(居)都有专人负责儿童福利相关工作,并将信息全部录入X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并对各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和各村(居)“儿童主任”进行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儿童工作服务水平,用更加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三是区民政局加强与妇联、残联、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好“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工作,建立“政府、学校、社会、村居、家庭”五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如有新增的农村留守儿童将及时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坚决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优势。积极引导区属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引导会员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一是X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间的纽带作用,凝聚多方养老服务力量,共同努力解决好乡村养老服务工作,把养老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乡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广“互联网+养老”模式,重点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推动乡村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X区文旅会展业协会,与驻区文化旅游企业单位联合打造全域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以X等打造非遗传统文化旅游,以X打造商贸旅游,以XX等打造乡村旅游。围绕会展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策划旅游产品,完善X全域旅游网络布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三是发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代理制度,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村级资金的委托管理、村民自治和规范使用,加强农村源头治腐,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矛盾问题
(一)城乡社区治理方面。一是村干部服务效能有待优化。部分村委会人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靠上解决问题的意识有所欠缺,有的存在办事效率低、混日子现象,工作理念、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协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困难较大,资金紧缺、建设进度较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紧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少,街道办事处财政压力大,区级财政没有设置相应配套资金,导致出现建设进度慢的问题。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还是有限。有些线索排查,需要协调部门和街道,需要人力、时间,进展较慢。四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加强支持。专业社工待遇偏低,晋升渠道窄,人员流动较大,影响了全区专业社会工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且服务范围窄,目前,已经设置社工项目组的街道主要集中在城市社区,专业社工服务尚未在广大农村地区铺开。一方面,农村地区对社会工作了解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缺乏引入专业社工人才的意识;
另一方面,部分专业社工认为乡村环境条件差,待遇低,不愿去乡村从事社工服务。
(二)深化移风易俗方面。一是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各村(居)制定了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并上墙,但有的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和热心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群众思想观念有待转变。通过移风易俗的深入推进,大部分村民的思想观念有了较大改变,但少数村民婚丧嫁娶中相互攀比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农村幸福院建设方面。一是在民政部门倡导的村级主办和互助服务上,政府支持及社会参与发展不平衡,亟待加强。二是资金缺少问题,省、市、区三级虽然给予扶持资金,但力度较小,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需要。三是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差,自身投入资金不足,难以打造高标准高档次的幸福院,影响了农村养老更快发展。
三、下步工作思路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城乡治理水平。一是督促列入2020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街道,按标准全部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在农村社区推广“一站式”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力度。二是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做好宣传、线索摸排、督导等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出现缺职的村委会,及时指导街道按程序补齐班子。三是探索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人才配置办法,大力引进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其到农村地区开展服务。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的晋升机制,鼓励更多优秀人才留得住、愿意留在乡村做出贡献,不断提高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推进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申。
(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成效。一是持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按照移风易俗宣传工作零死角的要求,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各类文艺演出,在节目中穿插进行移风易俗有奖问答,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
各村(居)充分利用村广播、公开栏、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尤其针对外来人口和拆迁村村民,要实现入户宣传或电话宣传全覆盖。同时,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信息化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将移风易俗和红白理事会建设宣传到每家每户。二是坚决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各村在已制定的《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基础上,要通过开展向村民征求意见活动,了解村民对现行婚丧简办标准的满意情况和落实情况。根据征求的意见,各村对现行《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再进一步细化,坚决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三是着力提升红白理事会服务水平。指导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监管,全面了解掌握村民对红白理事会服务的满意度。定期公示红白理事会服务情况,让村民对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严格落实红白理事会向街道办事处每月一报制度,街道办事处对红白理事会活动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意见大的红白理事会,街道办事处及时指导村两委对其进行重新改选。四是积极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及生态纪念林的选址规划,不断加大生态安葬宣传力度,对选择生态葬居民继续给予资金奖补,在全区倡导“文明祭扫、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努力提升全区村居民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文明意识。
(三)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力争更多的农村老年人参与社会化养老,提高农村幸福院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障作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幸福院制度建设,为农村老人搭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保护伞”,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实现新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深入各个村(居)开展关爱儿童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提升关爱保护服务的专业意识和能力,确保关爱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二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加强与各街道“儿童联络员”和各村(居)“儿童主任”的联系沟通,并将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做好外出务工父母的教育工作,尽到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三是专业社工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纳入项目执行团队,形成良性互动,逐步搭建起一支“专业社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共同开展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一旦发现新增农村留守儿童,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无人监护现象。
(五)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其连接各方资源、广纳专业人才的优势,起到联结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农业技术人才与普通农民的媒介和桥梁作用,提升农民创新创业的活力,助力产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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