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4篇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4篇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2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22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22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22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规范我镇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药品管理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安、应急和市管、卫健等职能部门作用,完善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工作机制,严格管理用于制毒的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流入制毒加工厂,使我镇毒情形势得到有效扭转,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xx 镇党委书记
xx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xx xx派出所所长
xx 镇卫生院院长
xx xx市管分局局长
xx xx执法分局局长
xx xx中心校校长
各村(社区)总支书记、镇派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禁毒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完善机制,加强管理。
1.建立禁毒办、派出所、卫生院、市管分局、中心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形成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紧密衔接、全程管控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效能。
2.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专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企业、单位责任,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继续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网上管理,开展对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的企业、单位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应用,努力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能力。
4.建立政府主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模式,提升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和能力。
(二)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活动和制造毒品犯罪活动。
1.排查摸清辖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情况,摸排有关企业及使用单位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2.严惩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的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
3.切断向境外国家走私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通道,查缴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努力侦破一批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案件,打掉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团伙。
4.针对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珠三角地区、xx及滇缅等地制毒案件打击力度,各村(社区)、涉及部门要联合行动,以城镇结合部村寨、废弃厂房、抽水站、养殖场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大规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拟定方案,明确职责。
镇禁毒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细化方案,明确职责,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工作。
(二)落实服务,强化管理。
1.要迅速组织辖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或单位领导、专职购销员、保管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交叉检查、观摩学习,要对企业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购销台账、出入库台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清理,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要重点排查清理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严格检查产量、销售情况,切实落实管控措施,对生产、经营备案证明,要认真审核。派出所要从企业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情况、企业办理证明情况、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类药品网上管理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等方面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类药品生产、使用、储存和销售企业(单位)进行检查。对已入《xx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网》企业进行核查,确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已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业,清理上报,及时销户;对因生产需要,需新入网企业,及时作好申请上网开通工作,确保企业生产。
2.排查工作中发现的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理混乱、流失问题突出、出现涉毒违法犯罪的企业、经营单位和部门要协调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停止购买和使用证明审批等行政处罚,同时追究企业、经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大查缉力度,加强堵源截流工。
各村(社区)、涉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全省、全市、全县正在开展的公开查缉毒品“斩毒行动”,完善堵源截流机制,加大非法买卖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侦查破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全镇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禁毒办、派出所、卫生院、市管分局、中心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情况异常通报机制,共同加强管理。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的基本知识、地下制毒工厂的基本特征,营造打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对企业法人和职工的法制宣传,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流入非法渠道。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禁毒办将组织工作组适时深入各单位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整改。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流入非法渠道,以及省市县内、省市县外追查到本镇的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流失案件,镇禁毒办将进行责任倒查,并提请纪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涉及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于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镇禁毒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报送地址镇禁毒办(QQ邮箱xx。)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篇3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1.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1月开始,时间为期一年。
2.2021年1月成立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XX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21年1月组织召开全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篇4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气办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xx县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长环攻坚办〔xx〕148号)、《xx县xx年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长环攻坚办〔xx〕162号)等文件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镇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1、把好围挡作业关。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
2、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
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
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
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
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3、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在镇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治,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运输监管关。坚持“三不准”原则。房地产工程和市政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不准运;
出入口的冲洗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不准运;
在恶劣天气下施工,未征求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在造成污染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准运。重点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污染及未按规定实施围护等违法行为。
3、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道路、桥梁、镇区交通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
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
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4、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篷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
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村、各部门职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镇环保办负责牵头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做好协调、通报和报告工作。负责对镇区的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工程、村振兴项目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国有土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二)镇经济发展办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扬尘整治工作。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镇区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等工作。
(四)镇交管站负责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全镇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六)镇扶贫办负责全镇扶贫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七)各村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村级路改造、征用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辖区内民房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辖区内空闲地及空闲宅基地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完成专项整治任务,镇环保办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具体落实全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织计划、全程控制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组织业务骨干,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
(二)周密协调,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
要有“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各种难题,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降低工作标准,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高标准完成。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要从严查处各类渣土乱倒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施驻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随意倾倒工程渣土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车运输途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行为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增强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文明施工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举报电话(xx),接受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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