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供大家参考。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职责不尽心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应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镇本村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镇纪委强化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日
(二)简政放权不充分方面。
2、对该承接的审批事项不承接,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的问
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公布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承接落实,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取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工作字典,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日
3、对已下放且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同步,导致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权责清单中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的事项开展专项整治。2.对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落实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绕,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
4、在办理程序复杂事项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权限。2.对照复杂审批事项,建立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复杂审批事项权责分明,边界清晰,运转高效流畅。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日
5、对下放的事项不研究、不协调、不对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事项有人接、依法办。2.坚持向优秀者学习、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归口部门,定期开展先进典型案例交流学习、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讨论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8月1日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方面。
6、自设标准、自设门槛,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办、队、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行动,严格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等情况。2.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原则,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事项:2021年10月1日
7、权责边界不清晰、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顺镇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和镇属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明晰,推进有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
8、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不严格,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监督”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9、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
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结合随机抽查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日
10、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高权力寻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
(四)服务质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务意识不强,推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通不积极,造成数据堵点,影响“一网通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进数据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乡镇)示范点建设契机,加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好差评系统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等窗口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出现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日
13.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勾连,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14.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影响政府诚信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实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畅通企业
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有事必应”,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镇属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跟踪督导。镇纪委对各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自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进行工作约谈。
(三)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没有措施的、企业群众意见较大的、走形式主义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没有效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
(四)强化巡察。专项检查组在开展巡察中,要将“放管服”改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跟踪督办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属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镇属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整治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
(四)确保取得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十分复杂,要从政治上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具体分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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